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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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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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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0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成都市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渝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4年3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13年工作报告》

    《董事会2013年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总经理2013年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271,478,342.0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4,942,841.04元,每股收益0.48元/股。母公司净利润323,305,141.7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825,628,758.92 元,同意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2013年度利润分配。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14〕11-20号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4,942,841.04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3,305,141.7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32,330,514.17元,加上上年度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585,422,131.37元,减去2012年度分派的现金股利50,768,000.00元,201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5,628,758.92元。

    2013年度以总股本737,416,215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367,459.35元;不转增,不送股。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14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1、实现营业收入30.02亿元;2、实现营业利润2.81亿元。

    上述财务预算等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渝力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授信有效期自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别发表了意见。《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以及相关意见详见2014年3月14日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4年3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郑渝力、周维刚、邱小玲、伍和平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4日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1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授权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4年3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详见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尹好鹏先生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名姜玉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增补姜玉梅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姜玉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补充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补充修订公司会计政策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补充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2014年3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4年4月4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28日。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14年3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三、八、十、十二、十三、十六和十七外的其他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玉梅:女,1963年生,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6年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同年进入西南财经大学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2003年博士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3年晋升为教授,2005年入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00年担任硕士研究生师,2007年被评为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中心立法调研员,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学会理事,成都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员,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咨询专家,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担任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和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0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3月12日下午13时在成都市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伍和平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4年3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13年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总股本737,416,215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367,459.35元;不转增,不送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4 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充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参照会计准则以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政策的前瞻性,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补充修订。

    《关于补充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2014年3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0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4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3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7、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3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3)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201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

    (10)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内容详见2014年3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

    邮 编:610045;

    传真号码:028-85003588。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事项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张磊、宋晓霞

    联系电话:028-85003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201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   
    1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1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周维刚先生、财务总监邱小玲女士、董事会秘书伍和平先生、独立董事霍伟东先生、保荐代表人杨爽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1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与成都江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江凯置业”)、成都市江安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江安春置业”)、成都众城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城园林”)发生不超过26,920,000元的关联交易,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63%。关联董事郑渝力、周维刚、邱小玲、伍和平回避表决。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元)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租赁场地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920,000374,333100%
    向关联人采购苗木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劳务成都江凯置业有限公司8,000,0006,044,1960.14%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劳务成都市江安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8,000,00000
    合计26,920,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及住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谢义、郫县安靖镇400苗木种植、销售;房屋租赁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众城园林总资产17,466,784.22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4,166.00元,净利润333,700.76元。众城园林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成都江凯置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及住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江凯置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谢义、成都市青白江区绕城线红阳6组9,556.76地产开发经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销售:建筑材料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凯置业总资产146,737,498.35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697,523.33元,净利润20,654,306.68元。江凯置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成都江安春置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及住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市江安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谢义、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800地产开发经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销售:建筑材料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合营企业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安春置业总资产223,541,297.79 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4,369.00 元,净利润-24,179,757.50 元。成都市江安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众城园林关联交易由两部分组成,1、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与众城园林签订的租赁合同,由公司及子公司承租众城园林位于郫县安靖镇林湾村的工业用地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库房和料场。2、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商,拟向众城园林采购绿化苗木用于高速公路及市政道路的绿化施工。关联交易协议在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公司与江凯置业和江安春置业的关联交易是向对方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总平面道路和管网工程施工以及机电安装工程。关联交易协议在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63%,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充分利用交易双方资源互补优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14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且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发展。

    六、监事会对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2014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所签订的合同定价基础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12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4年使用最高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

    (二)投资方向

    闲置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三)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四)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理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五)授权实施期限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2的规定,对于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投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一)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持续对投资情况进行检查。

    (四)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情况,接受投资者监督。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2、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公司的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1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补充修订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补充修订情况概述

    (一)生效日期: 2014年3月12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近年来,融资建造已成为建筑施工行业的主流经营模式。根据公司发展规划,BOT工程总承包将是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的重要方向。为提高会计政策的前瞻性,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关于BOT核算部分进行了补充,同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存货科目下“周转材料”核算政策进行了完善。

    (三)会计政策补充修订内容

    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修订主要是对公司未来新增业务的补充,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有相关项目承接并确认收入。因此,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补充修订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修订。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参照会计准则以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了会计政策的前瞻性,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补充修订。

    五、备查文件说明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充修订会计政策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下转B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