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3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将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纳入收储的议案》;
根据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山区加快工业产业集聚发展有关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博政发〔2014〕6 号)规定,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核心区土地已不再适合做为工业用地。为适应淄博市博山区总体规划,同意将公司自有的一宗工业用地(面积约为7.582公顷)由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收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长杰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协商、签署、呈报、执行与上述土地收储有关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刘长杰先生全权决定、办理与上述土地收储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纳入收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将自有的工业用地交由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将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纳入收储的议案》的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由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将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纳入收储的独立意见》。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4月3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自有的工业用地纳入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据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山区加快工业产业集聚发展有关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博政发〔2014〕6 号)规定,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核心区土地已不再适合做为工业用地。为适应淄博市博山区总体规划,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纳入收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自有的一宗工业用地(面积约为7.582公顷)由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收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长杰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协商、签署、呈报、执行与上述土地收储有关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刘长杰先生全权决定、办理与上述土地收储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2、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述土地收储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2、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交易对方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下属单位,具备签署协议、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具备履行协议、合同的能力,法律效力的约束力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土地坐落、面积及用途:
公司拟由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储的一宗土地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北起人民路,南至博山供电部仓库,西起西过境路,东至泰和住宅区之间的地块。该地块面积约为7.582公顷(土地的四至范围、面积、使用期限等以淄博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标的土地权属:
公司是标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该地块的权属清晰,该地块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没有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涉及任何产权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3、标的土地价值: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次收储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账面原值约为人民币20,131,699.43元,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10,346,531.57元(上述金额未经审计)。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该标的土地进行资产评估,以标的土地评估价作为参考,与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土地收储补偿价款及签订土地收储的相关协议。
四、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土地收储补偿价款在扣除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后的剩余部分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该笔补偿价款将用于公司科技研发楼项目的建设。
本公告所述的土地能否被收储以及收储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根据土地收储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魏从九女士、兰正恩先生、国鹏先生对《关于将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纳入收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山区加快工业产业集聚发展有关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博政发〔2014〕6 号)规定,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核心区土地已不再适合做为工业用地。为适应淄博市博山区总体规划,公司将自有的工业用地交由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将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纳入收储的议案》的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由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将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纳入收储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公告所述的土地收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14年4月3日(星期四)14:30;
征集投票权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国鹏先生接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日—2014年4月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7日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1.3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1.5标的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条件和授予程序
1.6标的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
1.7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8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1.9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11回购注销的原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14年2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2014年2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内容详见2014年2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 1、议案2及议案3需由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会议将听取监事会《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说明。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 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公司证券部。
四、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国鹏先生接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2014年3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国鹏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至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71 投票简称:龙泉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 报价格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3统一表决 | 100.00 |
| 议案1 | 逐项审议《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1.00 |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 |
| 1.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 1.02 |
| 1.3 |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1.03 |
| 1.4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 1.04 |
| 1.5 | 标的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条件和授予程序 | 1.05 |
| 1.6 | 标的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 | 1.06 |
| 1.7 | 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 1.07 |
| 1.8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 1.08 |
| 1.9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09 |
| 1.10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 1.10 |
| 1.11 | 回购注销的原则 | 1.11 |
| 议案2 |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2.00 |
| 议案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 |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日15:00至2014年4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宇、阎磊
联系电话:0533—4292288
传 真:0533—4291123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 号
邮 编:255200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标选择是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指示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议案1 |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1.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 |||
| 1.3 |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
| 1.4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 |||
| 1.5 | 标的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条件和授予程序 | |||
| 1.6 | 标的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 | |||
| 1.7 | 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 |||
| 1.8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 |||
| 1.9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1.10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 |||
| 1.11 | 回购注销的原则 | |||
| 议案2 |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
| 议案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国鹏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龙泉股份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公司拟于2014年4月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龙泉股份拟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并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载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国鹏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国鹏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证券代码:002671
法定代表人:刘长杰
董事会秘书:张宇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
联系电话:0533-4292288
联系传真:0533-4291123
公司网址:www.lqpccp.com
电子邮箱:longquangd@163.com
(二)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1.3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1.5标的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条件和授予程序
1.6标的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
1.7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8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1.9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11回购注销的原则
议案2:《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拟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2014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龙泉股份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14年3月2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14 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截至2014年3月2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内容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
收件人: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邮编:255200;电话:0533-4292288 传真:0533-429112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国鹏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鹏先生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指示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议案1 |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 1.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 |||
| 1.3 |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
| 1.4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 |||
| 1.5 | 标的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条件和授予程序 | |||
| 1.6 | 标的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 | |||
| 1.7 | 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 |||
| 1.8 |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 |||
| 1.9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1.10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 |||
| 1.11 | 回购注销的原则 | |||
| 议案2 |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
| 议案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2月26日,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淄博龙泉盛世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已于2014年2月2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淄博龙泉盛世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7)。
近日,淄博龙泉盛世置业有限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淄博市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仍为:370304200010639,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原为:伍佰万元,变更后为:叁仟万元整。
其他事项未变。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