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9版)
注册号码:654003030000162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机制糖、颗粒粕、废蜜,饲料的生产与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加工、农业开发(专项除外)。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伊力特糖业总资产20,768.71万元,净资产6,616.67 万元,实现净利润669.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伊力特糖业50%股权,农七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另外50%股权,伊力特糖业属本公司合营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伊特糖业与本公司、伊犁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与海泰公司预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海泰公司为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提供电器仪表等产品及服务。
2、伊犁公司与伊力特糖业预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为伊犁公司向伊力特糖业购买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糖蜜。
(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海泰公司、伊力特糖业的各项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各项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同类产品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2、公司与海泰公司的各项交易采用招标定价。根据当需要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时,公司对候选的供应商(包括关联和非关联供应商)进行询价,并结合候选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质量、单价、交货期、以及市场上同类商品或劳务价格等因素,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和采购价格,最终的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确定严格依据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评标方式确定。
3、伊犁公司与伊力特糖业的交易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双方协商定价。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前期也未出现违约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
1、海泰公司作为专业工程公司,能提供高质量的 EPC工程服务,其自动化设计和施工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同时,海泰公司与许多世界知名的工程公司合作,为他们提供自动化工程方面的服务,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海泰公司代理了多家国内外知名厂商的电仪、自控集成系统及设备,有代理商的价格优势,其代理的产品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及性价比。
公司与海泰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海泰公司专业工程公司和设备仪表代理商的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海泰公司提供或代理的产品减少了供应商中间环节、质量稳定、价格合理,降低了工程建设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提高了公司综合效益。
2、伊力特糖业与伊犁公司签署了《糖蜜长期采购协议》,正常年份可向伊犁公司供应糖蜜1.5万吨,是伊犁公司原料供应的重要保证,可进一步稳定并扩大伊犁公司原料供应,促进伊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公正、公开和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司一贯的必要性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2014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
自2014年1月1日至3月13日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4-009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2010年度募集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根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801号文件核准,公司以每股18.67元的价格向特定对象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公司”)发行股票34,646,57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用以购买日升公司拥有的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 30%的股权、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10.5%的股权,以及日升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65%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或标的股权)。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亚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书》,购买资产评估净值为71,875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公司与日升公司双方协商确定作价64,685.16万元,折股数34,646,577股。
2010年6月23日止,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 30%股权、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10.5%股权和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已经全部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
2010年6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向日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此次定向增发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2-003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0年6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34,646,577元。
2010年7月14日,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6,046,577元。
二、2010年度募集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 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64,685.1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4,685.1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0年 64,685.16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2010年6月24日 |
| 1 | 目标 资产 | 目标 资产 | 64,685.16 | 64,685.16 | 64,685.16 | 64,685.16 | 64,685.16 | ||
(二)201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以定向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目标公司股权,不存在2010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四)对外转让或置换的201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201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无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运行情况
1、购买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公司201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所涉及的日升公司持有的安琪(伊犁)有限公司 30%股权、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10.5%股权和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已于2010年6月23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010年6月24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大信验字[2010]第2-003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0年6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34,646,577元。公司201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手续已全部依法办理完毕,公司已合法拥有目标资产的所有权。
2、购买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标的公司名称 | 评估基准日净资产 (2009年6月30日) | 资产交割日净资产 (2010年5月31日) | 本期末净资产 (2012年12月31日) | 本期末净资产 (2013年12月31日) |
| 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 | 23,131.90 | 34,266.41 | 92,967.89 | 73,372.66 |
| 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 6,635.44 | 8,070.68 | 17,413.51 | 22,587.54 |
| 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74.27 | 2,595.22 | 7,421.54 | 8,882.92 |
3、购买资产生产经营及效益情况
资产交割日后标的公司生产运营情况良好,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标的公司资产合计153114.68万元,比年初减少0.79%;负债合计48,271.57万元,比年初增长32.12%;净资产合计104,843.12万元,比年初减少11.00%;2013年度标的公司实现销售收入合计98,257.06万元,同比减少1.44%;实现净利润合计28,920.18万元,同比减少9.49%。
三、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公司201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及实现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201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 北京亚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京亚评报字[2009]第065号评估报告,公司对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在收益现值法下未来五年进行了利润预测,上述盈利预测和利润预测的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2013年盈利预测净利润 | 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 |
| 标的资产实现净利润 | 8419.52 | 8154.90 |
根据2013年度标的公司股权对应部分实现的净利润来看,完成2013年度标的股权盈利预测利润的96.86%。
(二)公司201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一:
日升公司承诺:评估基准日2009年 6 月 30 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所产生的利润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如标的资产在该期间发生亏损,由日升公司向安琪酵母补偿同等金额的现金,具体补偿金额以资产交割日为基准的相关专项审计结果为基础计算。
承诺履行情况:标的股权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京亚评报字[2009]第065号)股权评估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后与股权实际交割日(2010年5月31日)之间实际产生盈利增加净资产7,115.07万元,股权对应部分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已由本公司享有。
承诺二:
日升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如果标的股权在任一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资产评估时对应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上市公司可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日升公司本次认购的一定数量的股份,回购股份的上限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日升公司所认购的股份数。
补偿期内历年回购股份的数量=[(标的资产累计预测净利润-标的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内标的资产预测净利润合计数-补偿期内已回购股份数量
承诺履行情况:在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2010、2011、2012年)内,标的股权在任一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均高于资产评估时对应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
承诺三:
日升公司承诺:自2013年起,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以来的累计净利润的实现进度安排本次认购股份的分期解锁并上市流通。
具体每年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计算如下:
①累计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基准日以来标的资产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股份发行价格
②当年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累计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截至上一会计年度末累计计算的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
根据上述公式,2013年~2016年(以下简称“解锁期”)具体每年股份解锁情况可分解成如下四个阶段:
①2013年内,认购股份在36个月锁定期满时,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测算如下:
2013年内满足36个月锁定期后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账面净资产+2009年7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标的资产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股份发行价格;
②2013年、2014年完成后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测算如下:
当年完成后新增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标的资产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股份发行价格;
③2015年不增加流通股份数,与2016年一并测算,即2016年完成后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测算如下:
2016年完成后新增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标的资产于2015年、2016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股份发行价格
④截止2016年解锁期满尚未实现自由流通的股份数公司可回购注销
结合标的资产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若按照上述公式测算的日升公司“累计可自由流通的股份数”仍少于日升公司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数,差额部分上市公司可以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1.00元的价格回购注销。
上述解锁期内,公司股票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份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解锁股份数及回购股份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向日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2010年6月29日实施完毕,自2013年6月30日起,日升公司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测净利润的累积实现程度安排其所认购股份的分期解锁和上市流通,首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0,458,700股。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履行。
四、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披露使用情况 | ||
| 项 目 | 金 额 | 项 目 | 金 额 |
| 日升公司持有的安琪(伊犁)有限公司 30%股权、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10.5%股权和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 | 64,685.16万元 | 日升公司持有的安琪(伊犁)有限公司 30%股权、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10.5%股权和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 | 64,685.16万元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4-010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现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1】1055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8.5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13,710,1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6,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495,900元(包括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14,2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8月17日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1年8月1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2-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以前年度已投入 | 本年使用金额 |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 期末余额 | ||
| 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77,386.29 | 0.00 | 1,934.72 | 0.00 | 199.59 | 0.00(注) |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共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9,321.01万元(含199.59万元利息收入),系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0元。公司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3年8月12日销户,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3年8月14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并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1年8月30日,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 717900006010802 | 0(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 | 42201331501050208513 | 0(注) |
| 合计 | 0 | |
注:公司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3年8月12日销户;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3年8月14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人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琪酵母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遵照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等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9,121.4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34.7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321.0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生产线项目 | 否 | 16,386.62 | 16,386.62 | 16,586.21 | 338.33 | 16,586.21 | 199.59(注1) | 100% | 2012年12月 | -645.00 | 否(注2) | 否 | |
| 年产10,000吨生物复合调味料生产线项目 | 否 | 14,200.00 | 14,200.00 | 14,200.00 | 172.07 | 14,200.00 | 0.00 | 100% | 2012年12月 | 338.00 | 否(注2) | 否 | |
| 年产8,000吨复合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 | 否 | 7,800.00 | 7,800.00 | 7,800.00 | 389.89 | 7,800.00 | 0.00 | 100% | 2012年12月 | 1,168.71 | 是 | 否 | |
| 生物保健食品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2,200.00 | 12,200.00 | 12,200.00 | 2.04 | 12,200.00 | 0.00 | 100% | 2012年12月 | -1,148.97 | 否(注2) | 否 | |
| 埃及年产15,000吨高活性干酵母项目 | 否 | 28,534.80 | 28,534.80 | 28,534.80 | 1,032.39 | 28,534.80 | 0.00 | 100% | 2013年2月 | 168.60 | 是 | 否 | |
| 合计 | — | 79,121.42 | 79,121.42 | 79,321.01 | 1,934.72 | 79,321.01 | 199.59 | 100% | — | -118.68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年产10,000吨生物复合调味料生产线项目、年产8,000吨复合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生物保健食品生产基地项目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预期,以及宜昌生物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施工进度低于计划。截止2012年12月31日,宜昌生物产业园四个项目已全面建成投产。 2、埃及年产15,000吨高活性干酵母项目由于埃及国内政局动荡、治安形势恶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建设进度受到影响,项目工期比原计划推迟。截止2013年2月底,埃及项目已全面建成投产运行。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了募集资金项目9,840.5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归还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期预付款9,840.54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2011年9月13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12年3月12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不存在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的情形。 2012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2012年4月1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12年10月8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不存在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的情形。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项目均建设完成,尚未形成结余。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埃及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式为由本公司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琪酵母(埃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4,300万美元,其中1,200万美元用于埃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剩余的3,100万美元为埃及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方式为对埃及公司境外放款,即由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支付人民币直接购汇,对外股权投资和对外放款到埃及公司账户。由于此种方式将增加购汇、结汇成本,现本公司拟增加埃及项目募集资金运用方式,即通过公司境外收入留存境外账户外汇以对外股权投资和放款的方式汇入埃及公司账户,同时,以公司境外收入账户支付给埃及公司的付款凭证按照当日银行汇率买入价计算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出相对应的人民币金额到公司非监管账户。公司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成为境外收入留存境外试点企业,并已在招商银行离岸部开立了境外收入留存境外账户,该账户可用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或登记的资本项目对外支付。上述两种募集资金运用方式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和实施进度,结合外汇市场、购汇成本等情况确定。 决策程序:201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埃及年产1.5万吨高活性干酵母项目募集资金运用方式的议案》,并经2011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2011年8月27日和2011年9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公告。 | ||||||||||||
| 注1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99.59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本期投入金额。 | ||||||||||||
| 注2 | 募集资金项目均为2012年末或2013年一季度建成投产,市场开拓尚需一定时间,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期效益。 | ||||||||||||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4-011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现将公司章程中修改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一、 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
第二章 第十三条原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及酵母类制品(酵母,酵母葡聚糖,酵母浸出物),甜酒曲、调味料(固态、半固态)、鸡精、谷物粉类制成品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饮料(固体饮料类)、糖果制品(糖果)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生化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需持许可证经营的生化产品除外);生化设备、自控仪表、电气微机工程的加工、安装、调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原料药、干酵母(限持有效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饲料;生产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肥料(无机肥除外)、水溶肥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类肥料);生产、销售日化用品原料;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包括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家用电器、厨房用具销售;职业技能培训(按批准文件核定的内容从事经营)。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及酵母类制品(酵母、酵母葡聚糖、酵母浸出物、黄酒高活性干酵母、酱油活性干酵母、超级酿酒高活性干酵母、酿酒曲、甜酒曲)、调味料(固态、半固态)、鸡精、谷物粉类制成品生产销售 ;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饮料(固体饮料类)、糖果制品(糖果)生产销售;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生化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需持许可证经营的生化产品除外);生化设备、自控仪表、电气微机工程的加工、安装、调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原料药、干酵母(限持有效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饲料;生产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肥料(无机肥除外)、水溶肥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类肥料);生产、销售日化用品原料;日化用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包括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家用电器、厨房用具销售;职业技能培训(按批准文件核定的内容从事经营)。
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五章 第一百七十五条 原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的决策机制: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根据盈利和股本规模,在确保股本规模合适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实现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现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的决策机制: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和股本规模,在确保股本规模合适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实现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当本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事项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4-012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会议召开的时间:2014年4月16日
●是会议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南湖宾馆
●是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公司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南湖宾馆
二、审议事项:
1、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年报及摘要;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补选梅海金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0、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12、《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14年4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参加会议股东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14年4月15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能证明其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它事项:
1、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与会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公司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
联系电话:(0717)6369865
传真电话:(0717)6369865
联系人:高路
邮 编:443003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议题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议题(有/无)表决权
5、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4-013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3日以电话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3月1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李林主持,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和事项:
1、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2、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公司2013年年报及摘要;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14年利润分配预计;
6、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7、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10、《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针对公司201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决策履行监督职能,就下列事项形成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运作情况良好,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是尽职尽责的,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合法合规,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其他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