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0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4年3月14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与之有关的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2014-010号公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4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2014-01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1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宜经2014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发行期限
可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超过3年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
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与之有关的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1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10: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10:30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
(五)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232会议室
(六)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议案 | 否 |
议案全文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截至2014年3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2、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1、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出席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 话:(025)83274780、83274692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陈莹莹、蔡金燕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委托人明确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作出指示:
(一)对审议事项作出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议案 |
(二)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三)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若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若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