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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53版)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11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3月1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乔鲁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乔鲁予先生简历内容详见2014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非独立董事为乔鲁予、侯旭东、张明义、李晓华,独立董事为职慧,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乔鲁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非独立董事为龙隆,独立董事为王忠年、职慧,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王忠年;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非独立董事为张明义,独立董事为职慧、王忠年,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职慧;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非独立董事为侯旭东,独立董事为王忠年、职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职慧。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内容详见2014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旭东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侯旭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总经理侯旭东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1,38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72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60,0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660,000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侯旭东先生的简历内容详见2014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3月1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晓华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李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秘书李晓华女士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615,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33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27,5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285,000元。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华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609999-1078

      传真:0755-26498899

      电子邮箱:jjcp@jinjia.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李晓华女士的简历内容详见2014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3月1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明义、李德华回避表决。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明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德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常务副总经理张明义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90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48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40,0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420,000元。

      副总经理李德华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1,32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66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55,0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660,000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张明义先生、李德华先生的简历内容详见2014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3月1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森先生因换届离任,离任后张森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森先生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忠心的感谢。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富培军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财务负责人富培军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48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255,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21,25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225,000元。富培军简历如下:

      富培军:男,1968年4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90年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经济系财务会计专业,学士学位。先后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资格。2006年7月至2008年9月,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000782),任财务总监;2008年10月至今,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191),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富培军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3月1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瞿四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瞿四美先生的简历如下:

      瞿四美,男,1970年出生,硕士学历,曾担任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深圳特发通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现代计算机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锦胜包装(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瞿四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3月1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钟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钟科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609999-1078;

      传真:0755-26498899

      电子邮箱:jjcp@jinjia.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7楼

      钟科先生的简历如下:

      钟科,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深圳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曾在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钟科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3月1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肖家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公司董事会自接到其辞职申请之日起同意其辞职,辞职后肖家源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肖家源先生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忠心的感谢。

      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外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至10%以下,公司相应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已被注销,同时取消了公司的进出口许可证,公司现需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才能取得进出口许可。由于公司经营范围未包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现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修订如下: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1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自有物业租赁;承接包装材料的制版、印刷及生产业务(仅限于分支机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自有物业租赁;承接包装材料的制版、印刷及生产业务(仅限于分支机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原章程其它条款未变。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3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章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龙隆先生、王忠年先生、李新中先生和职慧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50,425,667.3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042,566.73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315,383,100.5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536,001,003.56元,因此,本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851,384,104.15元。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6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64,200,000元。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募集资金2013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4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及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4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及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授信期限为两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授信期限为两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4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十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十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12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李青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李青山先生简历内容详见2014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50,425,667.3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042,566.73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315,383,100.5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536,001,003.56元,因此,本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851,384,104.15元。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6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64,200,000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董事会关于2013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3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14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积极响应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公司”)关于集团化管理、优先内部采购的要求,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重庆宏劲”)2014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将向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丰田”)采购镭射纸膜,预计2014年采购金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

      (2)重庆宏声根据客户订单及自身生产经营情况,2014年将向公司采购烟标,预计烟标采购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3)2013年1月公司在青岛投资设立了全资控股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颐泽”),青岛嘉颐泽于2013年下半年投入试生产,根据山东市场业务实际情况,2014年青岛嘉颐泽将向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泽”)销售烟标,预计销售金额在人民币15,000万元以内。

      (4)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2014年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劲瑞”)将继续向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劲嘉”)采购材料,预计采购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内。

      (5)青岛嘉泽是公司烟标生产用平张纸的供应商之一,为了落实集团深劲字[2013]026号的文件要求,自2013年10月起,公司向青岛嘉泽采购平张纸转由中丰田向青岛嘉泽采购后再销售给公司,2014年中丰田将向青岛嘉泽采购平张纸的预计采购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回避了表决。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上述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需上报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中丰田与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超过10,0003,318.8919.83%

      

      (2)公司与重庆宏声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重庆宏声不超过3,0000.000.00%

      

      (3)青岛嘉颐泽与青岛嘉泽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青岛嘉泽不超过15,0000.000.00%

      

      (4)贵州劲嘉与贵州劲瑞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贵州劲瑞不超过1,000330.867.69%

      

      (5)中丰田与青岛嘉泽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青岛嘉泽不超过3,000413.270.5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79.277万元。

      法定代表人:乔鲁予。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户外广告设计、制作。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重庆宏声总资产(合并报表数据,下同)为71,296.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2,067.28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55,602.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704.37万元。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66%的股权,根据公司收购重庆宏声时的协议安排,公司通过股权托管协议将持有的重庆宏声公司19%的表决权委托给重庆宏声公司股东涪陵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委托时间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因此,涪陵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重庆宏声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在此期间重庆宏声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

      2、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美元1,09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明义。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激光新材料和高性能涂料。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40%股权,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因此中丰田为公司的间接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3、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盛国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4-03-31)。制造:水松纸、铝箔纸、金拉线、BOPP烟膜、卡纸及其它包装材料、胶粘剂(不含危险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青岛嘉泽总资产为39,368.63万元、净资产为12,447.1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0,879.90万元、净利润3,328.72万元。

      与公司的关系:2012年8月公司收购佳信香港100%股权,佳信香港成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并于2012年9月起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而佳信香港持有青岛嘉泽30%的股权,因此青岛嘉泽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青岛嘉泽的投资收益。

      4、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侯旭东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生产包装制品(不含印刷)。(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

      5、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乔鲁予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包装材料,承接包装材料的设计制版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

      6、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国意

      经营范围: 复合膜包装袋、镀铝药品包装袋、酒盒包装、化工原料及轻工产品、包装材料生产、销售;激光全息防伪图像制品的开发、销售;包装材料的设计、制作;项目投资;房屋租赁(以上经营项目在取得环保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贵州劲瑞总资产为3,334.34万元、净资产为2,730.15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702.34万元、净利润724.03万元。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劲嘉与贵州瑞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营公司,双方各持有其50%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同时兼任重庆宏声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故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中丰田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2、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佳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嘉泽30%的股权,因此青岛嘉泽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 青岛嘉颐泽董事总经理刘全国同时又是青岛嘉泽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故青岛嘉泽为青岛嘉颐泽的关联方。

      3、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贵州劲嘉董事彭国意为贵州劲瑞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故贵州劲瑞为贵州劲嘉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1、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中丰田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青岛嘉泽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青岛嘉颐泽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3、贵州劲瑞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贵州劲嘉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采购烟标及向中丰田采购复合(转移)纸张、镭射膜,中丰田向青岛嘉泽采购平张纸,贵州劲嘉向贵州劲瑞销售材料以及青岛嘉颐泽向青岛嘉泽销售烟标,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中丰田与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青岛嘉颐泽与青岛嘉泽、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劲嘉与贵州劲瑞、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中丰田与青岛嘉泽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中丰田、青岛嘉颐泽、贵州劲嘉及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贵州劲瑞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15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瑞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瑞华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费用6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费用60万元,并将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