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4-00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长朱星河先生对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014年3月13日,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591)(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朱星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提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提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31,275,000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876,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合计送转10股,本次送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62,55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董事长朱星河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1、公司董事会接到董事长朱星河先生提交的《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朱星河、胡恩雪、彭伟宏、周小根四名董事对上述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1/2以上,并征询了王金本、郭华平、李汉国三名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朱星河先生提议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提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上述七名董事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为董事长朱星河先生做出的提议,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