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4版)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 韩灵丽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韩灵丽
日 期:2014年3月1日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淼洪,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张淼洪(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张淼洪
日 期: 201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4-0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7日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在浙江横店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3年财务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厉宝平先生、任立荣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晓一起组成第六届监事会成员,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4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十三、审议通过《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晓轩、朱素平、余美荣关于山西惠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1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厉宝平先生 男,1964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五届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投资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横店东磁董事、太原刚玉监事会主席。曾任公司三届、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助理、人才委主任。
厉宝平先生现任职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任立荣先生 1963年1月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横店东磁监事会主席。曾任公司三届、四届董事会董事,横店集团公司法纪委主任、副总经理、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经济发展委员会主任。
任立荣先生现任职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陈晓先生 男 1973年出生,本科,主管药师,现任公司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办公室主任,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曾任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4-1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24号《关于核准普洛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732,757股购买其医药相关资产,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8.13元;于2013年3月11日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259,423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9.02元,募集配套资金299,999,995.4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4,680,983.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5,319,011.93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截止2013年3月18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5,319,011.93元已全部到位,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汇所验字第5-001号验资报告审验。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东阳支行专项账户(账号635101040018680)管理。
2013年3月18日,公司与专户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的配套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3年11月13日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经2013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25,207万元置换先期银行借款。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均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2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贷款。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细的说明见附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说明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截至本报告日,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所收购资产及发行的股份已经完成交割及登记过户,并履行了资产交割的信息披露义务,该资产2012年度、2013年度盈利预测已完成;相关配套资金已募集完成并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的相关内容相符;交易各方不存在违反所出具的承诺的情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7,53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532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53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泰乐菌素生产线项目 | 否 | 11,000 | 10,576 | 10,576 | 10,576 | 100.00% | 42.95 | 否(注) | |||||||
| 2.山东优胜美特医药中间体项目 | 否 | 9,000 | 7,562 | 7,562 | 7,562 | 100.00% | 2,590.31 | 否(注) | |||||||
| 3.D酯生产线项目、配套项目及技改项目 | 否 | 10,000 | 9,394 | 9,394 | 9,394 | 100.00% | 1,783.95 | 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000 | 27,532 | 27,532 | 27,532 | 100.00% | 4,417.2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由于整体经济形势不景气和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致使该项目的实际盈利状况未达到预计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4-1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持续发展,保持企业供销渠道的相对稳定性,公司所属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普洛康裕),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简称:普洛天然)、安徽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康裕)、浙江医药科技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医药科技)、浙江普洛得邦化学有限公司(简称:普洛化学)、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得邦制药)、山东汉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汉兴)预计了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名称 | 关联人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 | |
| 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料 | 山东汉兴 | 山东新家园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 476 | 282 | 0.71 |
| 75 | 122 | 2.26 | |||
| 小计 | 551 | 404 | —— | ||
| 向关联人采购电、蒸汽、自来水 | 普洛康裕 | 浙江横店热电 有限公司 | 4,097 | 2,477 | 94 |
| 医药科技 | 6,400 | 5,616 | 8.03 | ||
| 得邦制药 | 850 | 751 | 100 | ||
| 得邦化学 | 500 | 508 | 48.74 | ||
| 普洛康裕 | 横店集团自来水厂 | 308 | 279 | 100 | |
| 医药科技 | 300 | 196 | 0.28 | ||
| 得邦制药 | 150 | 138 | 100 | ||
| 得邦化学 | 45 | 50 | 100 | ||
| 山东汉兴 | 山东新家园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 1,506 | 1,014 | 60.17 | |
| 小计 | 14,156 | 11,029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普洛康裕 | 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61 | 391 | 11.37 |
| 医药药材 | 东阳市横店集团医院 | 3,300 | 2,559 | —— | |
| 文荣医院 | 4,200 | 3,640 | —— | ||
| 小计 | 7,861 | 6,590 |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普洛康裕 | 横店污水厂 | 225 | 81 | 100 |
| 医药科技 | 300 | 216 | 0.31 | ||
| 得邦制药 | 50 | 38 | 100 | ||
| 得邦化学 | 30 | 38 | 100 | ||
| 医药科技 | 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786 | 11.23 | |
| 得邦制药 | 1500 | 151 | 100 | ||
| 安徽康裕 | 6,000 | —— | —— | ||
| 普洛康裕 | 横店集团园林古典建筑公司 | 2,500 | 168 | 18.23 | |
| 600 | |||||
| 200 | |||||
| 150 | |||||
| 康裕生物 | 200 | 520 | 89.66 | ||
| 900 | |||||
| 100 | |||||
| 小计 | 13,255 | 1,998 | —— | ||
| 租赁 | 山东汉兴 | 山东新家园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 1,141 | 1,141 | 100 |
| 普洛进出口 | 横店进出口 | 288 | 192 | 100 | |
| 小计 | 1,429 | 1,333 | 100 |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横店集团浙江英洛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英洛华国贸)
英洛华国贸是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000048088,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在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王松伟,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等。
该公司是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2、 东阳市横店集团医院(简称:集团医院)
东阳市横店集团医院是在东阳市卫生局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登记号:74414881733078319A1001,注册资金19,375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兴,经营范围:医疗服务。
该公司是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3、 文荣医院
文荣医院是在金华市卫生局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登记号:72109802833070232A1001,注册资金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杜伟群,经营范围: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
该公司是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4、 浙江横店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简称:热电公司)
热电公司是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000036685,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德朝,营业范围:供汽、发电等。
该公司是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5、 横店集团自来水厂(简称:自来水厂)
自来水厂是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000014463,公司注册资本25万元,法定代表人:翁天生,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
该公司是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6、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园林古典建筑公司(简称:园林公司)
园林公司是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000076266,公司注册资本3,055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立新,营业范围包括古典园林建筑、工业民用建筑、公路工程。
该公司是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7、 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横店建筑)
横店建筑是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0000762258,公司注册资本3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项正军,营业范围包括房屋建设,建筑装饰,装潢,园林古建,设备安装,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和预制构建加工。
8、 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厂(简称: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是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000074504,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对倩,经营范围:污水处理。
该公司是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9、 山东新家园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简称:家园精细化学)
家园精细化学是在山东潍坊昌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12,000万,法定代表人:邵刚平,主营业务:硫酸、发烟硫酸、硫代硫酸钠、硫酸铵。
该公司是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10、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横店进出口)
横店进出口是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3000046130,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韦玉桥,营业范围包括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该公司是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山东汉兴与山东新家园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采购硫酸和硫酸二甲酯,涉及交易金额为476万元;采购五金备件,涉及交易金额为75万元;货款结算方式以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开具增值税发票。
2、普洛康裕、医药科技、得邦化学、得邦制药分别与热电公司签署协议,由热电公司分别向四家企业提供蒸汽和生产用电。其中普洛康裕涉及交易额为蒸汽2,380万元,生产用电1,717万元;医药科技蒸汽和生产用电合计涉及交易额为6400万元;得邦化学蒸汽和生产用电合计涉及交易额为500万元;得邦制药蒸汽和生产用电合计涉及交易额为850万元。货款支付时间与方式为:根据实际计量按月以汇票结算。
山东汉兴与山东新家园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采购蒸汽,涉及交易金额为1,506万元;货款结算方式以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开具增值税发票。
3、普洛康裕、得邦化学、医药科技、得邦制药分别与自来水厂签署协议,由自来水厂分别向三家企业提供自来水供应服务。其中普洛康裕涉及交易额为308万元、得邦化学涉及交易额为45万元、医药科技涉及交易额为300万元、得邦制药涉及交易额为150万元,费用支付时间与方式为:根据实际计量按月以汇票结算。
4、普洛康裕与英洛华国贸签署协议,销售盐酸金刚烷胺、盐酸金刚乙胺原料药等产品,涉及交易金额为361万元,交易时间为根据英洛华国贸取得的定单要求时间确定,货款支付时间与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以汇票结算;
医药药材与集团医院签署协议,销售阿莫西林胶囊、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咀嚼片、拉米夫定片、康迈欣片剂、注射用阿洛西林钠、注射用阿莫西林钠舒巴坦钠、扎冲十三味丸、注射用氨曲南、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环磷腺苷葡胺等产品,销售总金额暂定为含税3,300万元。交易时间为根据集团医院取得的定单要求时间确定,货款支付时间与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九十日内以汇票结算;
医药药材与文荣医院签署协议,销售阿莫西林胶囊、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咀嚼片、拉米夫定片、康迈欣片剂、注射用阿洛西林钠、注射用阿莫西林钠舒巴坦钠、扎冲十三味丸、注射用氨曲南、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环磷腺苷葡胺等产品,销售总金额暂定为含税4,200万元。交易时间为根据文荣医院取得的定单要求时间确定,货款支付时间与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九十日内以汇票结算;
5、普洛康裕、得邦化学、医药科技、得邦制药分别与污水处理厂签署协议,由污水处理厂分别向四家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其中普洛康裕涉及交易额为225万元、得邦化学涉及交易额为30万元、医药科技涉及交易额为300万元、得邦制药涉及交易额为50万元,费用支付时间与方式为:根据实际计量按月以汇票结算。
6、医药科技与横店建筑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横店建筑进行技改等土建工程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500万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终以工程决算确定。
得邦制药与横店建筑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横店建筑进行无菌原料药车间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2,300万元,其中2014年度预计支付工程款1,500万,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的工程款拨付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康裕与横店建筑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横店建筑进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2,000万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的工程款拨付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康裕与横店建筑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横店建筑进行合成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3,500万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的工程款拨付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康裕与横店建筑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横店建筑进行室外桥架道路附属工程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500万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的工程款拨付有关规定执行。
7、普洛康裕与园林公司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委托园林公司进行桥架、道路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200万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终以工程决算确定。
普洛康裕与园林公司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委托园林公司进行出口制剂车间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2,500万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终以工程决算确定。
普洛康裕与园林公司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委托园林公司进行零星附属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150万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终以工程决算确定。
普洛康裕与园林公司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委托园林公司进行公寓宿舍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600万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终以工程决算确定。
康裕生物与园林公司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委托园林公司进行提取车间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900万元,工程款拨付方式为: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的建设工程款拨付有关规定执行。
康裕生物与园林公司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委托园林公司进行精烘包车间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200万元,工程款拨付方式为: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的建设工程款拨付有关规定执行。
康裕生物与园林公司签署工程框架合同(协议),委托园林公司进行零星附属工程项目建设,涉及交易金额工程预算合计100万元,工程款拨付方式为: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的建设工程款拨付有关规定执行。
8、山东汉兴与山东新家园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山东新家园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将位于山东省昌邑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山东新家园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厂区内的设施、设备、场地、建筑物、构筑物等租赁给山东汉兴使用。租赁期限为壹年,从 2014年 01月0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每年 1140.66 万元,每年 12月 31日之前付清当年租金。
9、普洛进出口与横店进出口签署协议,横店进出口为普洛进出口提供办公室租赁服务,每年签署租赁合同,租赁期12个月,自每年的10月10日起至下一年度的10月9日。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2、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可比的市场公允价格;
2-3、若无可比的市场公允价格,则为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是指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于2014年2月完成了全部协议的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其历史原因和现实意义,这是公司保持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巩固市场营销渠道,保持客户群和供应商的相对稳定的一种选择。
公司董事会从企业目前的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竭力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前知晓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的2014年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拟将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不可取消的营销活动。与各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签署的总体框架协议是公允的,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2、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原则遵从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4-1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4年度担保计划
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融资需要,根据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的贷款计划,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贷款计划拟为10家控股子公司提供 145,000万元信用担保额度。
具体计划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企业名称 | 2014年担保金额 | 2013年实际贷款 |
|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 10,000 | 10,313 |
| 浙江普洛康裕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4,000 | 11,564 |
| 安徽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 31,000 | 10,000 |
| 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 | 30,000 | 9,851 |
| 山东汉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 | 13,000 |
| 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8,500 | 17,250 |
| 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 | 5,000 | 31,608 |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6,000 | 12,149 |
| 浙江普洛得邦化学有限公司 | 5,000 | 11,480 |
| 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6,000 |
| 合计 | 145,000 | 133,215 |
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授权经营层办理每笔担保具体相关事宜。对于超出上述担保额度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普洛康裕)
普洛康裕是在浙江省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468万元,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葛萌芽。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8.07%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制剂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验本企业所生产的原辅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595万元,利润总额为4,693万元。
2、浙江普洛康裕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康裕生物)
康裕生物是在浙江省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陆海平。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主营原料药生产;粮食收购经营。
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979万元,利润总额为3,233万元。
3、安徽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康裕)
安徽康裕2011年10月13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舒理建,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为-476万元。
4、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普洛进出口)
普洛进出口是在浙江省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兴。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915万元,利润总额为8,073万元。
5、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普洛得邦制药)
普洛得邦制药是在浙江省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祝方猛。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主营原料药(头孢克肟)制造。
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343万元,利润总额为2,674万元。
6、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巨泰药业)
巨泰药业是在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859.34万元,法定代表人:胡红华。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主营散剂(含外用)、片剂(含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抗肿瘤类)、颗粒剂(含青霉素类)、干混悬剂(青霉素类)、原料药(维生素E烟酸脂)生产。
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91万元,利润总额为973万元。
7、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得邦)
山东得邦2007年12月31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赵能选,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制造,销售等。
本年度实现主营收入26,448万元,利润总额为-1,711万元。
8、山东汉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汉兴)
山东汉兴是在山东省昌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金旻。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主营生产、销售:硝酸540t/a、氢溴酸2100t/a、DL-对羟基苯甘氨酸、DL-对羟基苯海因、苯乙烷磺酸(D)复盐、D-对甲砜基苯丝氨酸乙酯。
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815万元,利润总额为2,490万元。
9、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普洛医药)
普洛医药是在浙江省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650万元,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徐新良。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7%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是中间体制造销售、饲料添加剂(氨基酸(I);L-色氨酸)制造销售;医药科技开发、自营进出口业务。该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为金华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并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主导产品为D(-)苯甘胺酸邓钾盐、D(-)对羟基苯甘胺酸邓钾盐、精贝思、四氮唑乙酸等,其中D(-)对羟基苯甘胺酸邓钾盐被评定为200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
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4961万元,利润总额为2271万元。
10、浙江普洛得邦化学有限公司(简称:普洛化学)
普洛化学是在浙江省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赵能选。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6.19%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有机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制造等。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并被浙江省农行确认其为AAA级资信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有头孢系列中间体氨噻肟酸、环合酯、头孢他啶侧链、他啶酯、双氢苯甘氨酸、邓钠盐、AE活性脂等。其主导产品氨噻肟酸、AE活性脂、头孢他啶活性脂、邓钠盐均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
本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688万元,利润总额为-731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48%。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2014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根据上述规定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4-13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进行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理财产品的投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指导相关部门进行相关理财投资的具体实施。详细情况如下:
二、投资具体情况
1、投资额度 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进行的理财产品投资总额都控制在人民币5000万元之内,即公司用不超过5000万元本金的资金循环进行投资。5000万元本金可以滚动使用。
2、资金来源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对象 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委托理财的相关工作,配备专人跟踪当次委托理财,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检查、审计、核实;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及相应损益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造成影响,通过进行适当的理财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效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4-15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浙江横店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截止2014年3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3年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4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4、审议《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15、审议《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16、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晓轩、朱素平、余美荣关于山西惠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9、审议《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四、出席会议人员
(一)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截止2014年3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四)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及通讯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33号
邮政编码:322118
联系电话:0579-86557527
传 真: 0579-86558122
联 系 人: 楼云娜 陆扬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
附: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8日上午10:30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见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
| 授 权 事 项 | ||||
| 提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2、《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2013年财务工作报告》 | ||||
| 5、《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6、《关于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7、《关于2014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8、《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9、《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10、《关于公司聘请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2、《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13、《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4、《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 ||||
| 15、《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
| 16、《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17、《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晓轩、朱素平、余美荣关于山西惠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9、《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 ||||
注:请在相应意见栏里打“√”
委托人股东姓名(签名):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
委托人股东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注:1、此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若未填写投票指示的,则视同默认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若未填写有效期的,则视同默认为从委托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5、参会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复印件)等;
是法人单位需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贵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