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1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第一大股东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科达”)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润投资”)于2014年3月17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出让方: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公司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法定代表人:庞景福
2、受让方: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公司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法定代表人:刘双珉
(二)变动数量及比例
经协议双方协商,金润投资同意将其持有的科达股份389583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山东科达;山东科达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股份;转让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62%。此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科达股份38958300股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份的转让;
3.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4.10元/股(以协议签署日前20个交易日成交均价的90%作为参考),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159,729,03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玖佰柒拾贰万玖仟零叁拾元);
3.4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份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保证该股份没有抵押、质押和其他第三人权利,没有工商、税务问题,不存在涉及该股份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股份的转让及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规定及时办理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
4.2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收到甲方书面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付款;
4.3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5.1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将持有科达股份29.99%的股份,享有相应的权益;
5.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5.7甲方所持有的科达股份剩余股份,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费用的承担
6.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承担本转让协议实施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科达持有科达股份100543820股股份,持股比例上升为29.99%,公司第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金润投资尚持有科达股份1280797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8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山东科达与金润投资同日披露的《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报备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股票代码:6009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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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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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出让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基于金润投资的投资策略和资金回收安排,并考虑适时收回部分投资,以取得投资收益之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有、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股份转让前,金润投资持有科达股份51,766,270股的股份,占科达股份总股本的15.44%。本次股份转让系金润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山东科达转让其持有的科达股份38,958,300股的股份,占科达股份总股本的11.62%。转让后,金润投资持有科达股份12,807,970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下降为3.82%。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4年3月17日,金润投资与山东科达签订了《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1、出让方: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法定代表人:庞景福
2、受让方: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法定代表人:刘双珉
(二)转让标的及价款
1、甲方将其持有的科达股份38,958,300股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份的转让;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4.10元/股(以协议签署日前20个交易日成交均价的90%作为参考),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159,729,03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玖佰柒拾贰万玖仟零叁拾元);
4、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份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保证该股份没有抵押、质押和其他第三人权利,没有工商、税务问题,不存在涉及该股份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股份的转让及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规定及时办理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
2、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收到甲方书面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付款;
3、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将持有科达股份29.99%的股份,享有相应的权益;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甲方所持有的科达股份剩余股份,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五)费用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承担本转让协议实施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同样,如甲方不能按期转让股份,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股份总价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需以下条件全部实现方可生效:
(1)经双方签字盖章;
(2)本股份转让若需有权机关批准的,需取得有权机关的批文。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情况
金润投资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金润投资在本次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未买卖科达股份的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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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科达股份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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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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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股票代码:6009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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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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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达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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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刘双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实际控制人刘双珉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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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的情况
刘双珉,男,1952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70502********015,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以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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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山东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成立即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现已启动注销程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山东科达主要业务
山东科达作为企业集团-科达集团的母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除科达股份外,山东科达通过其下属企业主要从事生物技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金融服务等业务。
(二)山东科达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山东科达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注:2010-201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3年1-6月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过处罚的情况
因2007年至2009年山东科达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2010年7月23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上证公字[2010]43号),对山东科达予以公开谴责。2010年4月20日前,山东科达已全部偿还占用资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上市公司支付了资金占用利息(详见上市公司编号为临2010-007号临时公告)。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有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山东科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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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之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纪律处分如下:
1、因上市公司2006年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07年至2009年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2010年7月23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副董事长刘锋杰等通报批评的决定》(上证公字[2010]42号),对上市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刘锋杰予以通报批评;
2、因上市公司2006年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07年至2009年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2010年7月23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前董事长刘双珉等公开谴责并认定刘双珉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决定》(上证公字[2010]44号),对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双珉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刘双珉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3、因上市公司未及时发布2010年度业绩预告,2011年8月23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对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刘锋杰等通报批评的决定》(上证公字[2011]44号),对上市公司董事长刘锋杰予以通报批评;
4、因上市公司2006年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07年至2009年对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011年9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38号),对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双珉处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上市公司时任监事孙明强给予警告;因上述事宜,2011年9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市场禁入决定书》([2011]6号),认定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双珉为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为增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科达股份于2010年6月11日聘请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对科达股份进行为期一年的规范运作辅导。辅导期结束后,山东证监局对辅导情况进行了验收。
除前述内容之外,山东科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曾受到过其他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除科达股份以外的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持股计划
金润投资出于自身投资策略、资金回收安排及获取投资收益的考虑,拟转让其持有的部分科达股份的股份;山东科达看好科达股份长期投资价值和资本平台价值,决定受让金润投资拟出售的股份从而进一步巩固在科达股份的控股地位。
二、权益变动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金润投资于2014年3月11日出具股东决定,同意本次股份转让;
2、山东科达于2014年3月11日出具股东会决议,同意本次股份转让。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科达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科达股份权益的可能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山东科达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处置其已拥有的科达股份权益的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准则15号》、《准则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东科达持有科达股份61,585,520股,持股比例为18.37%,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山东科达受让金润投资持有科达股份的38,958,300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科达持有科达股份100,543,820股,持股比例上升为29.99%,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内容
2014年3月17日,山东科达与金润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转让股份之价款
转让价格为4.10元/股(以协议签署日前20个交易日成交均价的90%作为参考),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159,729,03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玖佰柒拾贰万玖仟零叁拾元)。
(二)付款安排
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收到金润投资书面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山东科达完成付款。
(三)股份过户安排
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规定及时办理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
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润投资所持科达股份的股份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外,本次股份变更无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支付金润投资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729,030.00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59,729,030.00元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 的内容。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也没有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但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其资产、业务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其它重组计划。但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其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等重组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的调整或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分红政策的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它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但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等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并具体承诺如下:山东科达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并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山东科达将持有科达股份29.99%的股权,为保障和维护本次交易完成后科达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消除及避免同业竞争,山东科达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前,山东科达是科达股份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科达仍为科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在山东科达作为科达股份控股股东期间,山东科达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包括山东科达在本承诺书出具后设立的子公司)除与科达股份合资设立公司或共同建设项目且持股比例低于科达股份外,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与科达股份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2012年度和2013年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向科达股份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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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山东科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3月5日注销。
2、向科达股份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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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科达股份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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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科达股份提供担保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规范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关联交易,山东科达承诺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山东科达与的科达股份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山东科达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科达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科达将继续严格遵守和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科达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科达股份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山东科达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山东科达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科达股份的资金、资产。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之“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的情况,不存在对拟更换的科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亦不存在对科达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情况。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山东科达在2014年3月14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科达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的直系亲属、内部知情人员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山东科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2014年3月14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科达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山东科达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经山东天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分别出具了鲁天成审字[2011]260号、鲁天成审字[2012]229号、鲁天成审字[2013]223号审计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山东科达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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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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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B77版)
| 本报告书、本报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上市公司、科达股份 | 指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86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科达股份38,958,300股,导致其持有科达股份权益比例由15.44%变为3.82%的行为 |
| 本公司、金润投资、信息义务披露人 | 指 | 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 |
| 山东科达 | 指 |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 |
| 住 所 |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
| 法定代表人 | 庞景福 |
| 注册资本 | 3,650万元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70523018000173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对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业、房地产业、证券行业的投资。(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需经法律法规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
| 成立日期 | 2007年04月13日 |
| 经营期限 | 200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12日 |
| 组织机构代码 | 6616937-4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鲁税东字370523661369374号 |
| 股东情况名称 | 青岛鲨鱼锯业实业有限公司100%持股 |
| 联系电话 | 0546-7723988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 | 通讯地址 |
| 庞景福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否 | 广饶县大王镇菜园村 |
| 刘振义 | 男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否 | 广饶县大王镇三贤村 |
| 郭林会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否 | 广饶县大王镇菜园村 |
| 延海洲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否 | 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角四路 |
| 薛爱永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否 | 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角四路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
| 股票简称 | 科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98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51,766,270股 持股比例: 15.44%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数量: 12,807,970 变动后比例: 3.82%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
| 本报告书、本报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上市公司、科达股份 | 指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86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科达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科达股份38,958,300股,导致其直接和间接控制科达股份权益比例由18.37%变为29.99%的行为 |
| 本公司、山东科达、信息义务披露人 | 指 |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准则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 财务顾问、财达证券 | 指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
| 住 所 |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
| 法定代表人 | 刘双珉 |
| 注册资本 | 94,978,000元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70523018072265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542221-9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鲁税东字370523725422219号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工业、餐饮业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服务;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广告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农业技术开发(需经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
| 成立日期 | 1996年12月28日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联系电话 | 0546-8301065 |
| 股东名称 | 性别 | 出资额 (单位:万元) | 持股比例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 | 通讯地址 |
| 刘双珉 | 男 | 7,017.16 | 73.88%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韩晓明 | 男 | 247.95 | 2.61%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潘相庆 | 男 | 242.25 | 2.55%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赵振学 | 男 | 241.30 | 2.54%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孙明强 | 男 | 232.25 | 2.45%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刘传福 | 男 | 215.15 | 2.27% | 否 | 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逢春路1号 |
| 延新贵 | 男 | 212.81 | 2.24%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张天堂 | 男 | 209.96 | 2.21%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韩晓光 | 男 | 205.21 | 2.16%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尉发宇 | 男 | 183.30 | 1.93%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叶明红 | 男 | 151.01 | 1.59%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刘收田 | 男 | 124.48 | 1.31%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李守亮 | 男 | 113.28 | 1.19%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刘锋杰 | 男 | 101.69 | 1.07% | 否 |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地址 | 主营业务 |
| 山东科达 | 9,497.80 |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 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工业项目投资 |
| 广饶县金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 | 东营市广饶县东王路大王段西侧 | 小额贷款业务 |
| 首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5,000.00 |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十号仓库1单元-12) |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 |
| 山东科达物业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 东营市胜利大街18号 | 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 |
| 山东科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 | 东营市胜利大街101号 | 房地产开发 |
| 东营科英 进出口有限公司 | 7,000.00 | 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5号 | 化工产品、天然橡胶、有色金属、钢材等物品的进出口贸易机代理报关业务 |
| 东营科创 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 | 东营市广饶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路756号 | 化工产品的销售 |
| 东营市精细化工厂 | 600.00 | 广饶县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 混凝土外加剂、粘土稳定剂、高温固沙剂、道路路面材料生产销售 |
| 科达股份 | 33,526.97 | 广饶县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 | 基础设施设计、施工与房地产开发 |
| 烟台科达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芝罘区市府街付21号 | 商业地产经营 |
| 科达半导体有限公司 | 5,000.00 | 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5号 | 半导体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
| 滨州市科达 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滨州高新区小营办事处驻地广青路南侧 | 房地产开发 |
| 青岛科达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青岛胶南市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驻地(顺捷宾馆) | 房地产开发 |
| 东营科英置业 有限公司 | 6,600.00 | 东营市东城经济开发区 | 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陶瓷制品的销售等 |
| 东营黄河公路大桥 有限责任公司 | 32,000.00 | 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69号 | 东红公路东营黄河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管理、经营 |
| 项目 | 2013年6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6,482,633,667.32 | 5,957,309,655.29 | 5,088,267,314.57 | 4,499,686,291.85 |
| 负债总额 | 3,468,599,798.77 | 3,075,679,535.79 | 2,467,935,071.32 | 2,138,783,819.19 |
| 少数股东权益 | 698,093,027.07 | 683,851,154.14 | 655,082,302.12 | 618,196,500.84 |
|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 2,315,940,841.48 | 2,197,778,965.36 | 1,965,249,941.13 | 1,742,705,971.82 |
| 项目 | 2013年1-6月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营业收入 | 1,707,814,261.29 | 4,053,662,716.97 | 3,268,953,810.02 | 2,672,603,551.04 |
| 净利润 | 132,403,749.06 | 261,297,876.24 | 259,429,770.59 | 247,217,468.37 |
| 资产负债率 | 53.51% | 51.63% | 48.50% | 47.53%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11.17% | 11.89% | 12.05% |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刘双珉 | 董事长 | 370502*********015 | 中国 | 东营 | 无 |
| 刘锋杰 | 董事 | 370523*********057 | 中国 | 东营 | 无 |
| 刘爱伟 | 董事 | 370502*********02X | 中国 | 东营 | 无 |
| 刘收田 | 董事 | 370521*********614 | 中国 | 东营 | 无 |
| 李守亮 | 董事、总经理 | 370681*********812 | 中国 | 东营 | 无 |
| 叶明红 | 监事 | 370502*********355 | 中国 | 东营 | 无 |
| 孙明强 | 监事 | 370523*********010 | 中国 | 东营 | 无 |
| 成来国 | 监事 | 370502*********411 | 中国 | 东营 | 无 |
| 期间 | 单位名称 | 关联交易对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定价原则 |
| 2012年度 | 山东科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科达股份 | 试验费 | 147.01 | 市场价格 |
| 2013年度 | 山东科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科达股份 | 购置资产 | 74.96 | 市场价格 |
| 2013年度 | 山东科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科达股份 | 物业费 | 52.85 | 市场价格 |
| 期间 | 单位名称 | 关联交易对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万元) | 定价原则 |
| 2012年度 | 山东科达 | 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61 | 市场价格 |
| 2012年度 | 广饶县金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科达股份 | 房屋租赁 | 10.00 | 市场价格 |
| 2013年度 | 山东科达 | 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61 | 市场价格 |
| 2013年度 | 广饶县金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科达股份 | 房屋租赁 | 10.00 | 市场价格 |
| 期间 | 单位名称 | 关联交易对方名称 | 期初余额(万元) | 提供资金发生额(万元) | 收到偿还发生额(万元) | 期末余额 (万元) |
| 2012年度 | 山东科达 | 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 | 0 | 1,282.78 | 0 | 1,282.78 |
| 2013年度 | 山东科达 | 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 | 1,282.78 | 2,596.64 | 1,900.00 | 1,979.42 |
| 2013年度 | 山东科达 | 科达半导体有限公司 | 0 | 1,500.00 | 0 | 1,500.00 |
| 2013年度 | 山东科达 | 青岛科达置业有限公司 | 0 | 2,000.00 | 2,000.00 | 0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期限 | 是否履行完毕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4,000.00 | 2012.02.20--2013.02.09 | 是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3,000.00 | 2012.05.22--2013.05.21 | 是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3,000.00 | 2012.11.02--2013.11.01 | 是 |
| 山东科达 | 科达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2.03.31--2013.03.21 | 是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7,000.00 | 2013.01.11--2014.01.10 | 是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10,000.00 | 2013.03.21--2013.09.21 | 是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7,200.00 | 2013.07.03--2014.07.02 | 否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5,000.00 | 2013.07.03--2014.07.02 | 否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2,800.00 | 2013.08.03--2014.08.02 | 否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10,000.00 | 2013.09.22--2014.03.22 | 否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1,000.00 | 2013.10.09--2014.04.09 | 否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6,000.00 | 2013.10.09--2014.04.09 | 否 |
| 山东科达 | 科达股份 | 3,000.00 | 2013.11.01--2014.02.16 | 是 |
| 项 目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972,261,402.31 | 773,138,923.96 | 912,671,502.8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9,000,000.00 | - | |||
| 应收票据 | 79,658,944.59 | 81,012,543.28 | 23,387,346.18 | |||
| 应收账款 | 994,152,147.74 | 896,196,587.97 | 736,894,721.68 | |||
| 预付款项 | 316,116,831.38 | 282,508,741.02 | 296,119,633.59 | |||
| 应收利息 | -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246,379,125.25 | 195,099,712.23 | 152,332,157.02 | |||
| 存货 | 1,152,244,656.51 | 929,698,213.61 | 395,092,261.40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其它流动资产 | 453,717,000.00 | 367,596,900.00 | 247,321,800.0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214,530,107.78 | 3,534,251,622.07 | 2,763,819,422.70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274,612,318.44 | 118,403,759.41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4,952,542.23 | 230,142,617.76 | 207,352,038.16 | |||
| 投资性房地产 | 55,048,161.27 | 61,211,766.65 | 79,749,509.19 | |||
| 固定资产原值 | 1,426,413,956.92 | 1,382,235,652.06 | 1,257,902,732.12 | |||
| 减:累计折旧 | 449,197,633.86 | 388,348,584.71 | 337,148,441.25 | |||
| 固定资产净值 | 977,216,323.06 | 993,887,067.35 | 920,754,290.87 | |||
| 在建工程 | 53,134,068.42 | 44,267,412.78 | 133,950,375.25 | |||
| 工程物资 | - | - | 13,441,797.88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 无形资产 | 80,128,652.40 | 82,660,468.74 | 370,599,214.31 | |||
| 开发支出 | - | - | - | |||
| 商誉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466,975.45 | 118,255.9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696,921.43 | 22,975,624.36 | 9,901,387.50 | |||
| 递延资产 | 26,990,560.26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42,779,547.51 | 1,554,015,692.50 | 1,735,866,869.15 | |||
| 资产总计 | 5,957,309,655.29 | 5,088,267,314.57 | 4,499,686,291.85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226,500,000.00 | 1,046,500,000.00 | 857,770,000.00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 应付票据 | 835,000,000.00 | 350,000,000.00 | 287,526,101.88 | |||
| 应付账款 | 746,412,018.96 | 563,116,481.91 | 370,017,696.53 | |||
| 预收款项 | 73,621,951.53 | 237,213,591.78 | 339,018,217.82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624,517.27 | 26,332,427.77 | 37,886,438.45 | |||
| 应交税费 | 70,629,654.45 | 65,403,842.32 | 88,115,023.72 | |||
| 应付利息 | -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57,631,940.35 | 75,500,924.48 | 56,291,720.81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70,000,000.00 |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43,420,082.56 | 2,434,067,268.26 | 2,036,625,199.21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 | 70,0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专项应付款 | 50,000.00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性负债 | 32,209,453.24 | 33,867,803.06 | 32,158,619.98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259,453.24 | 33,867,803.06 | 102,158,619.98 | |||
| 负债合计 | 3,075,679,535.80 | 2,467,935,071.32 | 2,138,783,819.19 | |||
| 股东权益: | ||||||
| 股本 | 94,978,590.00 | 94,978,590.00 | 94,978,590.00 | |||
| 资本公积 | 101,085,985.49 | 101,085,985.49 | 101,085,985.49 | |||
| 减:库存股 | - | - | - | |||
| 盈余公积 | 254,252,187.57 | 230,999,285.15 | 208,744,888.22 | |||
| 未分配利润 | 1,747,462,202.29 | 1,538,186,080.49 | 1,337,896,508.11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 2,197,778,965.35 | 1,965,249,941.13 | 1,742,705,971.82 | |||
| 少数股东权益 | 683,851,154.14 | 655,082,302.12 | 618,196,500.84 | |||
| 股东权益合计 | 2,881,630,119.49 | 2,620,332,243.25 | 2,360,902,472.66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5,957,309,655.29 | 5,088,267,314.57 | 4,499,686,291.85 | |||
|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4,053,662,716.97 | 3,268,953,810.02 | 2,672,603,551.04 |
| 减:营业收入 | 3,449,366,402.42 | 2,621,360,518.79 | 2,165,182,264.01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1,852,615.61 | 87,924,215.45 | 52,745,421.74 |
| 销售费用 | 26,889,114.54 | 34,387,902.03 | 23,796,429.27 |
| 管理费用 | 72,195,870.08 | 73,520,891.02 | 67,108,227.71 |
| 财务费用 | 84,172,301.85 | 77,265,192.04 | 68,557,021.92 |
| 资产减值损失 | 4,682,586.49 | 53,238,758.64 | 5,420,400.43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68,029.04 | 8,685,758.74 | 18,948,312.0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1,871,855.02 | 329,942,090.79 | 308,742,098.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9,526,157.18 | 7,572,084.59 | 5,894,213.45 |
| 减:营业外支出 | 5,902,614.25 | 5,324,139.51 | 1,638,819.07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5,495,397.95 | 332,190,035.87 | 312,997,492.40 |
| 减:所得税费用 | 74,197,521.71 | 72,760,265.28 | 65,780,024.0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1,297,876.24 | 259,429,770.59 | 247,217,468.3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2,529,024.22 | 222,543,969.31 | 198,062,996.03 |
| 少数股东损益 | 28,768,852.02 | 36,885,801.28 | 49,154,472.34 |
| 五、每股收益 | |||
| 六、年初未分配利润 | 1,538,186,080.49 | 1,337,896,508.11 | 1,159,639,811.68 |
| 七、利润分配 | 1,770,715,104.71 | 22,254,396.93 | 19,806,299.60 |
| 提取盈余公积 | 23,252,902.42 | 22,254,396.93 | 19,806,299.60 |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其它 | - | - | - |
| 八、年末未分配利润 | 1,747,462,202.29 | 1,538,186,080.49 | 1,337,896,50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