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4—01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于2014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远晨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公司2013年资产运行状况,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遵循对资产风险所持谨慎性原则,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认真清理,201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17.43万元,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额1,526.99万元。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情请见2014年3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详情请见2014年3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5,744,476.4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69,331.20元,2013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6,866,491.30 元。
由于公司2013年度没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因此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常俊刚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关联董事王永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资委党委书记,此项议案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常俊刚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关联董事王永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资委党委书记,此项议案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一、《关于追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追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常俊刚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关联董事王永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资委党委书记,此项议案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4-014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于2014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参加表决监事5人,监事郭文生因公出差不能参加会议,委托监事丁小辉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小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3年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追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1、2、3、4、5、6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3-015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王永强先生、常俊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根据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此项议案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稳定经营、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等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新疆农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2100.00 | 1,219.99 |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末减少生产储备物资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2300.00 | 1,156.89 |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生产计划且部分电力由自备电厂供给,外部采购电量减少 | |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4518.00 | 2,042.98 |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生产计划 | |
| 小计 | 8918.00 | 4,419.86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0.00 | 预计交易未发生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11895.00 | 12587.98 |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棉花产量增加所致。 | |
| 阿拉尔金阳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 400.00 | 0.00 | 预计交易未发生 | |
| 小计 | 12395.00 | 12587.98 | ||
| 合计 | 21,313.00 | 17007.84 |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新疆农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2200.00 | 100.00 | 0.00 | 1,219.99 | 7.77 |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初增加生产资料采购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1431.00 | 100.00 | 239.66 | 1,156.89 | 100.00 | —— | |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2270.00 | 97.81 | 280.00 | 2042.98 | 11.37 | —— | |
| 合 计 | 5901.00 | 519.66 | 4,419.86 | ||||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877.00 | 18.00 | 95.33 | 0.00 | 0.00 | 阿拉尔新农阳光商贸有限公司向其销售蒸汽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15120.00 | 95.00 | 0.00 | 12587.98 | 69.10 |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棉花库存量同比增加 | |
| 阿拉尔金阳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 238.40 | 55.00 | 0.00 | 0.00 | 0.00 | —— | |
| 合 计 | 16235.40 | 95.33 | 12587.98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农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术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26.9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克苏市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汽车运输。农副产品、化肥、日用杂品、农用薄膜、废旧物资回收、金属材料、农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润滑油、建筑材料、吊车服务、摩托车、棉油加工机械、棉机产品、装饰装潢材料、皮棉、微滴灌项目、棉花功能促进剂、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滴管带销售;仓储;合成复合肥料、混配复合肥料制造销售;边境小额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91063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光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1753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阿克苏市民主路8-2号
经营范围:籽棉收购;棉花、棉纱、麻制品、棉花加工设备及零配件、农副产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5、阿拉尔金阳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荣新廷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南侧(雪米厂内)
经营范围:粮油收购,预包装食品零售。粮油存储,粮油副产品、饲料销售。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二)履约能力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利用关联方的采购及销售的集团化优势,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及提高销售价格。
(二)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都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4—016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与关联方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创丰”)签订《农业生产定向服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取劳务费800万元人民币。
●过去12个月,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发生关联交易2次: 2012年12月5日,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签订《农业生产定向服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取劳务费800万元人民币,服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以借款方式向塔河种业提供财务资助8800万元人民币。塔河种业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同类别交易。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现有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永强先生、常俊刚先生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塔河种业拟与关联方塔河创丰签订《农业生产定向服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取劳务费800万元人民币,合作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鉴于塔河创丰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常俊刚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关联董事王永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资委党委书记,此项议案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与塔河创丰受同一母公司——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农业种植科学技术咨询服务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0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塔河创丰资产总额为218,008,446.11元,负债总额为39,535,783.14元,资产净额为178,472,662.97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关联交易标的: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签订《农业生产定向服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取劳务费800万元人民币,合作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方法:成本加成法。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农业生产定向服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取劳务费。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一)定向服务内容:乙方以其现有农用地为甲方种子繁育提供服务,乙方为甲方种子繁育提供服务的农用地共计为4万亩,全部用于定向为甲方繁育良种。在上述土地上进行良种繁育的所有生产资料由甲方投入,上述土地上所生产出的产品全部归甲方所有,用于甲方的种子繁育生产工作。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向繁育费用。
(二)乙方人员投入:乙方配备相应人员,为上述土地上甲方良种繁育提供服务。具体配备人员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产品归属:产品生产出来后,均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组织收集处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生产管理:甲方自行组织繁育生产,乙方不得干预。但乙方有权对相关生产用地进行必要的监督,甲方必须遵守一般生产要求,做好耕地的相关维护工作。
(五)合作期限: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今后年度的经营,双方同意在2014年12月31日前协商约定新的协议。
(六)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按本协议约定,制订生产计划,承担生产成本,足额享有产品的权利;
b、指导和指派员工,做好生产繁育计划落实的工作;
c、根据国家有关行业质量标准,进行田间管理。
2、甲方的义务
a、保证按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b、维护生产用地的正常状态,不得破坏性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土地;
c、确保生产投入的足额到位,生产过程的顺利与流畅;
3、乙方的权利
a、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生产繁育田,以保证土地使用状态符合协议约定的权利;
b、按协议,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4、乙方的义务
a、配备相应人员为甲方服务;
b、协助甲方进行良种繁育工作。
(七)服务费
1、上述服务合作期限暂定为一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就上述定向服务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800万元。该等服务费用于2014年12月31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予乙方。
3、乙方收到款项后,需及时向甲方出具规范发票。
(八)变更、解除
1、协议期内,除本协议的约定外事项外,不得变更本协议。如确因不可抗力,需要变更本协议,则认为需要变更的一方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双方应就变更条款达成一致;如逾期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协议原条款应继续有效,双方必须继续履行。
2、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损失金额,违反约定的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形成的原因为塔河种业需开展良种繁育,而塔河创丰拥有经验丰富的田间技术管理人员及其技术,因此,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签署协议,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取劳务费。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现有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4年3月14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有7名董事,关联董事占2名,因此5名董事参加表决(关联董事王永强先生、常俊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有陆、张敏、朱晓玲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塔河种业与关联方塔河创丰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塔河种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符合塔河种业实际情况,有利于塔河种业稳定经营、防范风险。
(2)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交易事项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在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此项议案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有利于其稳定经营、防范风险,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目前,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塔河创丰发生关联交易2次:2012年12月5日,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签订《农业生产定向服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取劳务费800万元人民币,服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此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3年1月1日,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以借款方式向塔河种业提供财务资助8800万元人民币,此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及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塔河种业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同类别交易。
八、备查文件
(一)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三)五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3-017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3月29日,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批准公司向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以下简称“棉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出售商品,预计2013年度发生销售商品11895万元。2013年,公司实际与棉麻公司发生销售商品关联交易12587.98万元,超出预计692.98万元。
2014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对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予以追认,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永强、常俊刚回避表决该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13年预计金额 | 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 |
| 出售商品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销售皮棉 | 11895.00 | 12587.98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1753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阿克苏市民主路8-2号
经营范围:籽棉收购;棉花、棉纱、麻制品、棉花加工设备及零配件、农副产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二)履约能力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利用关联方销售的集团化优势,有利于公司提高销售价格。
(二)产品销售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4-018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9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日(星期二)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2014年4月9日(星期三)上午11:00(北京时间)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20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四)《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经2014年3月14日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及五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4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8日10:00至19:3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8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张春疆 陈娟
(三)联系电话:0997—2134018 0997-2125499
(四)传 真:0997—2125238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9楼
(六)邮政编码:843000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 |||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6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7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8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