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财富·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4年3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B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8版:信息披露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4-023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尔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议事内容、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南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向中国银行南通分行申请授信开证额度总量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陆尔穗先生代表本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盛东林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李强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3月1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坚先生已辞职,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盛东林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普超、田进和盛东林三位董事组成,王普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翁薇女士担任证券投资部经理助理职务,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聘任徐向东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向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

      徐向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3-85238163

      联系传真:0513-85238129

      电子邮箱:xuxd@sanyou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218号

      邮政编码:226008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公司新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 强 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色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南通纽恩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强先生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向东 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2010年12月份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办公室副主任、证券投资部副经理。

      徐向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