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9版)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提案》和关联方基本信息及财务报表,认为:1、鉴于关联方对上市公司担保额度远远高于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增加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互保金额,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又有被担保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提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2,725.5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20,8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80%,对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121,89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8%。上述担保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强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0亿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本提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且不高于10%。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8.6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提案起至一年内,借款金额不超过20 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且不高于10%。
2014年3月15日,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成钢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明;住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3楼;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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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何勇;住所: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6亿元;法定代表人:来连毛;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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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8.4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正文;住所:吴宁镇振兴路1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参照公司目前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经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协商,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现金流,确定借款利率不超过10%。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上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对本提案内容进行了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出具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并于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方拟收取的成本低于公司实际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该提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3月15日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楼金生、陈瑶、杨勇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浙江天都城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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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听取内容:独立董事述职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14年3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4月1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
邮 编:311100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胡萍哲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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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1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杨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对杨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1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公司进一步服务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责任心,公司定于2014年4月8日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2014年4月8日下午13:00—15:00
2、活动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天都国际度假酒店会议室(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广厦天都城)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鹤鸣先生、副董事长汪涛先生、常务副总经理陈杰先生、副总经理张燎先生、财务总监朱妙芳女士、董事会秘书包宇芬女士等,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届时将针对公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得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预约电话:0571-87974176。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告知公司。
传真:0571-85125355
电话:0571-87974176
邮件:stock600052@gsgf.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1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要求,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将施行内控规范及实施细则。为使公司全面落实及开展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1-18号》,公司制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并于2012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现为切实推进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公司内控建设现状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经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原《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 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简称:浙江广厦
股票代码:600052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西侧
公司资产规模:截止2013年 12月31 日,本公司总资产101.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8.28亿元。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7.3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房地产中介代理 ,园林、绿化、市政、幕墙、智能化、装修装饰、照明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建筑机械的制造、销售,有色金属销售,水电开发,会展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楼忠福。
(二) 公司组织构架
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通过持续规范和优化,形成了较完善的现代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各控股子公司及职能部门构成的内控体系,根据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和相关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及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权限,将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具体包括:
1、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合法职权;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建立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公司内部的政策和方案;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决策支持;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4、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管理职权,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5、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日常事务。
6、组织架构图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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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公司子公司有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南置业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白云会展中心有限公司、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广厦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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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工作组织机构保障
为便于公司各部门按照内控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梳理业务流程,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董事长为内控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相关机构的负责人,组织公司各部门协同开展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
各子公司所有部门均应积极配合内部控制规范的推行工作,各子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任人均为其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均应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报送相关资料。
(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杜鹤鸣
成员:董事会其他成员及监事会成员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为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具体为:
1、审议内部控制实施计划、方案;
2、审议内部控制制度;
3、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批准内部控制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工作小组
组长:总经理杜鹤鸣
副组长:公司高管及各子公司负责人
成员:审计监察部为内控规范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联合董事会办公室、财务管理部、行政办公室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具体人员。
由审计监察部牵头完成内控自我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的工作小组是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日常运行,具体为:
1、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由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2、负责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在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全面、深入、有效的开展实施;
3、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培训、宣讲;
4、负责推动、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建设的日常工作,落实内部控制建设的具体责任;
5、发现并提出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三)实施内部控制工作的咨询机构及培训
为提高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的水平,确保在设计上更合理、执行上更具操作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考虑聘请外部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内控专题培训或业务咨询,帮助公司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风险,从而更好的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设工作。
三、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一) 第一时间段(2013年8月),筹备及动员工作阶段
1、 完成并通过内部控制工作方案,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 确定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范围;
3、 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提高对内控规范体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 第二时间段(2014年4月—5月),内控工作培训、子公司内控工作小组成立及内控规范梳理及查找缺陷阶段。
1、 确定聘请外部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内控专题培训或业务咨询;
2、 子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小组;
3、 将公司现有制度、业务控制流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分析和梳理,并形成记录;
4、 通过梳理查找内控缺陷。
(三) 第三阶段(2014年5月—6月),汇总、分析评估缺陷,形成整改方案阶段。
1、 根据查找出的缺陷进行汇总、分析及评估;
2、 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交内控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 第四阶段(2014年6月—8月),整改及检查阶段。
1、 根据批准的整改方案,落实内控制度的修订,机构及人员调配等;
2、 内控工作小组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各子公司落实各项内控工作;
3、 对整改结果进行补充测试,形成整改报告。
(五) 第五阶段(2014年9月—12月),内部控制制度固化,并形成持续改进制度。
总结内部控制建设经验,形成体系文件,坚持持续性检查,通过检查不断完善内控建设工作。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2014年年报披露前)
1、 2015年1月31日前,收集、整理公司相关资料,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确定纳入自我评价范围和业务流程,确定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人员分工;
2、确定内控缺陷的评价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缺陷依据风险程度可以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3、 2015年2月至3月,检查整改效果,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通过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实地查验、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内控设计和运行全面评价,编制内控评价工作底稿;
4、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
5、根据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结果、结合评价工作底稿和内控缺陷汇总表等资料,编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核后与2014年年报同时披露。
五、内控审计工作计划(2015年4月30日前)
2014年年报披露前完成内控审计工作,在披露2014年年报的同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1、2014年9月30日前确定负责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2015年4月30日前配合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3、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第一百七十四条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盈利和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2,945,665.79 | 2,862,653.96 |
| 总负债 | 2,056,178.92 | 2,002,579.32 |
| 净资产 | 889,486.87 | 860,074.64 |
| 2012年度 | 2013年1-9月 | |
| 营业收入 | 2,817,785.18 | 2,109,918.00 |
| 利润总额 | 50,157.59 | 21,583.79 |
| 净利润 | 36,101.49 | 13,415.44 |
|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1,196,138.75 | 12,565,729,895.95 12,565,729,895.95 |
| 总负债 | 773,074.80 | 822,428.70 |
| 净资产 | 423,063.95 | 434,144.29 |
| 2012年度 | 2013年1-9月 | |
| 营业收入 | 1,535,419.41 | 1,234,029.41 |
| 利润总额 | 39,524.74 | 15,604.73 |
| 净利润 | 36,101.14 | 12,624.79 |
|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229,517.85 | 12,565,729,895.95 12,565,729,895.95 |
| 总负债 | 153,795.10 | 167,197.44 |
| 净资产 | 75,722.75 | 71,295.59 |
| 2012年度 | 2013年1-9月 | |
| 营业收入 | 421,815.62 | 355,084.50 |
| 利润总额 | 5,982.60 | 3,893.59 |
| 净利润 | 4,588.83 | 3,548.91 |
|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415,746.77 | 12,565,729,895.95 12,565,729,895.95 |
| 总负债 | 280,482.51 | 258,378.21 |
| 净资产 | 135,264.26 | 142,675.90 |
| 2012年度 | 2013年1-9月 | |
| 营业收入 | 777,991.45 | 547,862.44 |
| 利润总额 | 20,067.95 | 12,276.73 |
| 净利润 | 16,964.44 | 12,276.73 |
| 序号 | 提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2 | 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3 | 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否 |
| 4 | 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 5 |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 否 |
| 6 |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否 |
| 7 | 审议《关于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提案》 | 否 |
| 8 |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提案》 | 是 |
| 9 |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 否 |
| 10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部分条款的提案》 | 是 |
| 11 | 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提案》 | 否 |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 | 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 | 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 ||||
| 6 |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
| 7 | 审议《关于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提案》 | ||||
| 8 |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提案》 | ||||
| 9 |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 ||||
| 10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部分条款的提案》 | ||||
| 11 | 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提案》 |
| 子公司 | 注册资本 (万元) | 权益比例 | 业务性质 |
| 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 | 180,000 | 100% | 房地产业及旅游服务 |
| 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 | 100% | 房地产业 |
| 浙江广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5,000 | 90% | 服务业 |
| 浙江蓝天白云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 25,000 | 95% | 服务业 |
| 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90% | 服务业 |
| 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 12,000 | 100% | 房地产业 |
| 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 | 90% | 房地产业 |
| 东阳市江南置业有限公司 | 8,600 | 100% | 房地产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