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公告
2014-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14-005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通知》,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70%,现有装机容量151万千瓦,目前岩滩扩建第二台机组在建,全部投产后总装机为181万千瓦)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2013年实际电量,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将获得增值税返还2375万元,计入2014年收入;根据往年发电量测算,扣除当年的进项税后,预计2014-2017年将分别获得增值税返还506万元、6986万元、3831万元 、3721万元。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3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