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西藏珠峰 编号:临2014-20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18日下午在上海市闸北区柳营路305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共计46人,代表股份总数55396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6人,代表股份54337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4.3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40人,代表股份数105869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67%。根据相关规定,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对《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副董事长张杰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序号 | 表决议案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8577788 | 97.67 | 162005 | 1.84 | 42800 | 0.49 | 是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55179088 | 99.61 | 162005 | 0.29 | 55000 | 0.10 | 是 |
注:1、上述第1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2、上述第1项提案,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不包括回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毛惠刚律师、姜海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2、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