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项目迁建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4-008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项目迁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涪陵榨菜集团”)下属全资公司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山公司”)位于贵州独山县城,由于贵州省独山县城镇规划,独山公司需整体搬迁 “退城进园”,进入独山现代农业园区。
2013年8月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项目迁建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3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与独山县人民政府签署的《贵州省独山盐酸菜有限公司项目迁建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该框架协议范围内,就独山公司迁建事宜与独山县人民政府商谈,签订正式的项目迁建协议并具体组织实施。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近日,公司与独山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正式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1.涪陵榨菜集团同意将现有项目搬迁至独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独山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现有项目用地交独山县人民政府用于城市建设。独山县人民政府同意为涪陵榨菜集团独山公司项目搬迁补偿无任何法律纠纷和他项权利设定的工业出让土地一宗(用地面积60亩),一次性支付涪陵榨菜集团项目搬迁补偿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2.涪陵榨菜集团搬迁项目继续保留盐酸菜、雪菜等产品的经营,同时开发其他适合市场需要的新产品。
3.在涪陵榨菜集团新项目未建成投产之前,独山县人民政府应协助并保障现有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现有项目用地在所属资产(含绿化、建构筑物残值等)完全撤除并将土地移交独山县人民政府后,独山县人民政府方能进行开发建设施工。
4.独山县人民政府负责按照涪陵榨菜集团建设进度将水、电、气、路、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至搬迁项目的征地红线,涪陵榨菜集团不承担配套费。独山县人民政府承诺在园区内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接纳并达标处理新项目所产生的污水。
5.独山县人民政府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搬迁补偿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打到涪陵榨菜集团指定帐户,将60亩建设用地(净地,土地以现状为准,地上无附着物)交给涪陵榨菜集团使用,以此作为启动搬迁项目的前提条件。
6.独山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支持涪陵榨菜集团新项目享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优惠扶持政策;协助涪陵榨菜集团争取、落实适合新项目的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其他(包括独山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
7.独山县人民政府积极配合涪陵榨菜集团新项目的建设,协助发展原料基地,促进新建项目的正常运转,为新项目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8.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需补充完善的,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发生冲突,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备查文件
独山盐酸菜项目退城入园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