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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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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2014-007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4年3月7日发出,并于2014年3月18日上午在田林路1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一、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13,838万元,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07万元。每股收益0.10元,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4.66%。

    合并会计报表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19,912万元。

    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07万元。

    2013年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8,506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的原则,考虑公司2013年利润弥补亏损后仍为负数,建议2013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1年4月25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发表意见。

    同意由公司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黄峰、顾德庆、刘家雄、倪子泓、于东、孙廷华(独立董事)、李苒洲(独立董事)、钱大治(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书面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八名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成员黄峰、顾德庆、高月华、刘家雄、倪子泓、于东、独立董事张建华、曹俊、徐大为在任期内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尤其对三名独董在六年任期内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有关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预案,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伍万元(税后)/人,任期三年。

    七、关于公司成立市场营销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本部增设市场营销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品牌与产品的市场推广、渠道建设和业务管理及产品销售等工作。

    八、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峰、刘家雄、倪子泓、于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5名。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4-010)。

    九、关于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峰、刘家雄、倪子泓、于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5名。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司经营管理其直接间接持有100%股权的深圳金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托管期限自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止,托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年。根据本次托管工作的安排,公司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上述相关事宜的《托管协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11)。

    十、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费人民币110万元。

    十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预案,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

    十二、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案,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4-012)。

    十三、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人民币二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公司下属企业的授信额度),包括借款(子公司借款需母公司提供担保)、票据贴现、进口开证、进出口押汇等。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决议批准之日后,在一年期限内,自银行批准综合授信之日起顺延一年。

    十四、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五、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13)。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峰,男,1957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制造业事业部总经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顾德庆,男,1960年10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广电富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广电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上海广电富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刘家雄,男,1959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董事。

    倪子泓,男,1955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索广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总监,本公司董事。

    于东,男,1960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总监,本公司董事。

    孙廷华,男,1951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副教授。曾任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调研员。现任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理事长。

    李苒洲,男,1975年5月出生,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证券分析师。曾任湖南省国土规划院会计、审计主管,《上海国资》杂志社副主编。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主任。

    钱大治,男,197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2014-008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3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11年4月25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公司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军、肖敏、唐祎峻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查,李军、肖敏、唐祎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三名监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两名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产生。

    三名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两名职工监事共五名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监事会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李军、肖敏、唐祎峻、林华勇、马翌刚在任期内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预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成立市场营销部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九、审议关于与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

    十一、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预案;

    十二、审议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案;

    十三、审议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四、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十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

    1、作为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我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谨慎审核后认为:

    (1)该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并认为: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体现了公司依法经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的管理理念,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监事会审议了公司有关涉及关联交易的预案,认为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有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李军: 男,1965年11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助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肖敏: 女,197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审计师。曾任上海松下等离子显示器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唐祎峻:男,1971年 5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2014-009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孙廷华、李苒洲、钱大治为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被提名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在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五)被提名人不是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包括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李苒洲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0日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孙廷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

    (一)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五)本人不是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廷华

    2014年3月20日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冉洲,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

    (一)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五)本人不是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苒洲

    2014年3月20日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钱大治,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

    (一)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五)本人不是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钱大治

    2014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临2014-010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审议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交易附加条件等):无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峰、刘家雄、倪子泓、于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该议案还将按规定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对该议案已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13年实际
    上海仪电电子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上海德科电子仪表有限公司135.77
    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0.39
    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97.92
    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上海广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46.61
    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上海广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398.76
    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杭州金陵科技有限公司1,488.56
    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上海金陵表面贴装有限公司2.05
    上海仪电电子光显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37.49
    上海仪电电子多媒体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上海亿人通信终端有限公司69.10
    上海仪电电子多媒体有限公司接受劳务上海广电数字音像电子有限公司27.72
    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接受劳务上海普林电子有限公司0.67
    上海唯乐房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劳务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13.80
    上海唯乐房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劳务上海仪电智能电子有限公司29.70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180.66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原上海仪电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60.22
    上海唯乐房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上海怡能置业管理有限公司24.08
    合计22,613.50

    上述关联交易均在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之内。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有效期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14年预计
    上海仪电电子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上海德科电子仪表有限公司240
    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销售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200
    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销售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6000
    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销售上海广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00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租赁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400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采购、销售商品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30000
    接受、提供劳务
    房产、设备租赁
    软件开发、

    建设合同等

      合计56840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王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田林路168号

    主营业务: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01,970万元,净资产为572,2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6,196万元。

    ●上海广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秦伟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田林路192号5楼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8,944万元,净资产为8,5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3,0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690万元。

    ●上海德科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邱忠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42.5万元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江大街

    主营业务:各类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内燃机的组合仪表及相关电子配件、车用空调控制器、传感器及其他相关汽车零部件、室内车内空气治理器、家用电器、太阳能灯具、新型光源及成套节能照明装置、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提供售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模具制造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下转B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