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推进银期合作
2014-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贤佳 ○编辑 龚维松
⊙记者 朱贤佳 ○编辑 龚维松
3月19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在大连召开银期合作业务座谈会。大商所现有9家存管银在内的1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主管期货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分支行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商所有关负责人就银期合作创新业务以及期货结算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银期合作业务是大商所2013年在银行保证金存管业务基础上重点创新推进的工作,这位负责人表示 ,2013年大商所以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放开为契机,下大气力多渠道推进银期合作,在国内交易所中开创性地建立以“银期合作”为核心指标的银行准入、年度考评等长效机制,大胆探索创新并提出银期合作的“1+6模式”,取得了初步效果。
2014年,双方将继续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以各银行银期合作方案为基点,着力扎实推进项目落地。推动银行借助大商所市场服务平台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推动大连期货市场借助银行渠道、网点、客户资源优势 ,优化投资者结构,同时进一步深化传统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