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爆破工程合同的公告
  •  
    2014年3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9版:信息披露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爆破工程合同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爆破工程合同的公告
    2014-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8

      关于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爆破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14年2月17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山煤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2013-2014年矿建穿爆工程项目。2014年3月18日,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山煤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山煤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2013-2014年矿建穿爆工程项目协议书》,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源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该矿建设项目相关服务(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有效期至2015年5月20日)。

      最近一年子公司同德爆破与交易对方没有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签署日期: 2014年3月18日

      (二)合同双方

      发包人: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山煤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2013-2014年矿建穿爆工程。

      2)施工地点:山西省河曲县旧县乡。

      3)工程承包范围:2013-2014年穿爆工程量约1340万m3。工程结算时岩石和煤的爆破量以实际验收为准。

      4)工程造价:合同总价5091.2万元。

      5)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6)工 期:18个月

      7)工程安全质量标准: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图纸、安全及质量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应当达到《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露天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有关合格标准,并保证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四)违约责任

      1)若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规定作业,出现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包括剥离质量、排弃质量、道路质量和安全)的情形视为违约,发包人将不予验收。每月按质量标准考核,同时要求承包人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2)承包人延误工期影响到发包人整体工作推进,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扣罚;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工程质量不合格,每一处罚款3000元,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无偿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施工安全措施、设施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以发包人检查为准,每一项视情节轻重,从工程造价中调减1000—5000元。

      承包人应就整个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施工、保修等,如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约定: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安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爆破服务水平,增加公司爆破服务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推进公司爆破服务一体化进程。

      (三)该项目若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