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4-00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庄立峰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总裁关于2013年经营情况及2014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013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50.85亿元,利润总额7.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7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1.96%、20.00%和增长16.77%。实现每股收益0.2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8%。期末股东权益合计47.62亿元。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6,542,890.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1,938,987.07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193,898.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539,533,543.98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144,524,107.10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94,754,525.24元。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173,428,928.52元,结余421,325,596.72元结转下期。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上担保对象均包括担保对象控股的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
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担保计划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资金,借入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自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资金拆借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60亿元,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45亿元。资金拆借成本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参照依据,但年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10%。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城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拆借资金发生额16.80亿元,期末余额25.10亿元。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庄立峰、王怡鸥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优化开发产品结构,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累计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的决策权。
本议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上述授权额度自报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2013 年末通过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公司决定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37,450.07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44.05万元,年末余额为39,294.12万元。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的对象为开发成本,其中“依云郡项目”计提590.52万元,“宁海桃源路项目”计提1,253.53万元。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本期利润总额1,844.05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1,529.04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七届董事会至2014年4月1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依法换届。经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本次董事审议通过的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
董事候选人:庄立峰、马林霞、梅旭辉、王兵团
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志刚、童全康、孙猛
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特提请全体董事审议,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经营者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及公司自身业务的需要,公司必须每年聘任一次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此,经大股东提议,并征得钱逢胜、陈农、袁志刚三名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为80万元人民币和25万元人民币。
同时,公司对原审计单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2014年4月25日(周五)上午9:30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宁波太平洋大酒店(余
姚市南滨江路168号)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4月21日公司指定报纸和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庄立峰:男,1970年5月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历任鄞州区(鄞县)共青团县委副书记、体改委副主任、外贸局副局长、副书记,姜山镇镇长,东吴镇党委书记,宁波市规划局鄞州分局局长、宁波市规划局副局长,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林霞:女,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浙东区域负责人兼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舟山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梅旭辉:男,197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师办副经理、财务审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兵团,男,1981年2月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袁志刚,男,1958年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复旦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站长。同时,还兼任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上海市决策咨询专家,上海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等职,并享有“全国名师”荣誉称号。
童全康:男,1963年5月出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高级律师,历任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宁波市政协委员、宁波人大内司工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宁波市仲裁委委员、宁波大学特聘教授。
孙 猛:男,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4-00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杰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并确认201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下转B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