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4-002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14日,本公司以书面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4年3月18日,会议以现场召集方式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分别是吕晓明先生、晏兆祥先生、刘卫星先生、赵浩义先生、刘进先生、赵守国先生、张志凤女士、冯根福先生;授权委托1人,董事杜金科先生因病授权委托董事赵浩义先生对会议通知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吕晓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度力争实现营业收入22.80亿元,预计营业成本、费用及税金21.80亿元,力争实现净利润1亿元。为实现上述经营目标,公司2014年度计划投资12亿元。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以上年度投资预算总额范围内,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并具体实施各类项目投资。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审计,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047,386.6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8,661,543.0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870,681.06元,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红利22,537,541.48元,2013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3,300,707.16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563,438,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10 元(含税)现金股利。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但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属于现金分红比例较低的情形。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应对三网融合过程中日益激烈的外部竞争,推广全业务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为此,公司希望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业务发展资金需要。
独立董事发表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认为:1、这是公司连续第三年实施现金分红,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留存用于业务发展资金需要。2、为鼓励上市公司主动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对现金分红确定了更高的衡量标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满足《指引》关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规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情形。对此,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指引》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专门召开说明会予以重点说明。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续聘201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4-003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聘请希格玛担任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希格玛经审计认为,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由希格玛出具的希会审字(2014)078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九、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时《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一)与控股股东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之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晓明、晏兆祥、刘卫星、杜金科、赵浩义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与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卫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2014-004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经营发展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预计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在以上额度内分期分行办理申请授信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同时,授权经理层结合资金需求制定年度融资计划,在以上额度内灵活运用融资方式、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的公告》(临2014-005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延安广通借款延期并追加借款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帮助全资子公司延安广通广电信息网络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广通”)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延长延安广通原借款650万元期限并追加借款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延安广通成立于2011年7月6日,注册资本550万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有线广播电视分配网的设计与施工;电子器材销售;家电维修;物业服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住宿、餐饮、KTV、洗浴。为帮助延安广通开展酒店业务,经2012年12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向延安广通提供借款65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确定了还款计划。鉴于延安广通运营资金周转较为困难,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归还借款,为帮助延安广通缓解业务发展初期的资金压力,公司拟延长延安广通原借款期限并追加借款300万元,同时重新制定还款计划,具体如下:
(一)借款金额:总额989万元,包括:原借款650万元,2013年度产生借款利息39万元转作借款本金,追加借款300万元。
(二)借款期限:5年,借款到期日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其中,原借款(含利息)689万元起息日为2014年1月1日,追加的300万元借款起息日以实际借款日为准。
(四)还款计划:2014年度,计划还款125万元;
2015年度,计划还款175万元;
2016年度,计划还款205万元;
2017年度,计划还款230万元;
2018年度,计划还款254万元。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延安广通借款的具体事宜。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马传媒借款延期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帮助控股子公司陕西广电金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马传媒”)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延长金马传媒剩余665万元借款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金马传媒成立于2013年3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5%股权,经营范围: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与发布;品牌策划推广;商业的管理与策划;企业形象设计;会议会展的组织与策划;婚庆、庆典礼仪活动、公关、演艺活动的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为支持金马传媒广告业务发展,经2013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向金马传媒提供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并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收取借款利息。截止目前,金马传媒剩余665万元借款尚未归还。
鉴于金马传媒主要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在媒体购买和业务拓展方面资金压力较大,为帮助金马传媒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延长金马传媒剩余665万元借款期限。金马传媒计划分三期归还借款,具体为:
2014年5月底前:还款200万元;
2014年9月底前:还款200万元;
2014年12月底前:还款265万元。
借款利息按约定支付。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金马传媒借款延期的具体事宜。
就以上延安广通借款延期并追加借款、金马传媒借款延期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子公司延安广通和金马传媒运营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同意延安广通借款延期并向其追加提供借款,同意金马传媒借款延期,可以帮助子公司缓解业务发展初期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其把握机遇,拓展业务,符合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华卓天众股权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对电子营销和电子支付业务的管控,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希望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望在线”)分别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80万元、10万元,受让自然人雷卓琳持有的西安华卓天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卓天众”)40%、5%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卓天众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电子支付渠道建设,经2013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由本公司、希望在线与自然人雷卓琳共同出资成立华卓天众,分别占其9%、46%、45%股权。华卓天众已于2013年11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由于华卓天众运营时间较短,业务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78万元,未实现盈利。
(二)本次受让股权的背景和意义
华卓天众自然人股东雷卓琳因个人原因,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华卓天众45%股权。本公司和希望在线作为华卓天众股东具有优先受让权。考虑到华卓天众承载着公司电子营销渠道以及电子支付渠道建设与运营的重要任务,为加强业务管控,公司拟与希望在线共同受让雷卓琳转让的全部股权。
(三)本次受让股权的具体方案
本公司和希望在线分别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80万元、10万元,受让雷卓琳持有的华卓天众40%、5%股权。股权受让价格以华卓天众注册资本为依据,按标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计算。受让完成后,本公司和希望在线分别持有华卓天众49%、51%股权,合计持股100%,希望在线仍为华卓天众控股股东。
股权转让前后华卓天众股东出资情况及持股结构如下表:
股 东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希望在线 | 92 | 46% | 102 | 51% |
雷 卓 琳 | 90 | 45% | 0 | 0 |
本 公 司 | 18 | 9% | 98 | 49% |
合 计 | 200 | 100% | 200 | 100% |
(四)本次受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华卓天众成立以来,在电子营销渠道和电子支付渠道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果。本次受让股权,符合公司战略方向,有利于公司加强对电子营销和电子支付业务的管控,对华卓天众运营和公司电子支付业务发展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关于受让华卓天众股权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受让股权事项符合公司“三化”战略方向,有利于公司加强对电子营销和电子支付业务的管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集团化架构和产业多元化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受让股权的具体事宜。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以下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网络工程、安防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的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等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4-006号)。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修订的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零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二零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07号)。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吕晓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吕晓明先生辞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临2014-008号)。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晏兆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关于选举晏兆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选举晏兆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被人为操纵的情形;晏兆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履职能力,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晏兆祥先生简历
晏兆祥,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记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陕西人口报社记者、编辑部主任、副总编辑,陕西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主任,陕西人民广播电台办公室主任,陕西省广播电视中心管理处主任,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主任。现任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14年3月18日当选为本公司董事长。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4-003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如下: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自2001年起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自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该所认真敬业、客观、公正的执业,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希格玛担任公司201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授权经理层与希格玛分别协商确定。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4-004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等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发生此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与控股股东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下属公司之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晓明、晏兆祥、刘卫星、杜金科、赵浩义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与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卫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
对此,独立董事发表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提前向我们提供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通过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1)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的预计范围内。公司2013年度发生未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分类所涉金额均在总经理决策权限内,并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手续。(2)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结合以往交易情况,关联方能够按照与公司签署的协议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没有发现通过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别 | 2013年度 预计金额 | 2013年度 实际合同金额 |
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股份”) | 产业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 | 房屋租赁 | 608.00 | 601.00 |
物业管理 (含水电费) | 500.00 | 298.59 | ||
西安烨霖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电股份的 全资子公司 | 设备采购 | 1800.00 | 1150.74 |
小 计 | 2908.00 | 2050.33 | ||
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总经理 | 广告代理 | 5494.00 | 4493.61 |
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 产业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 | 广告代理 | 150.00 | 150.00 |
陕西西部之光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产业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 | 广告代理 | 80.00 | 80.00 |
陕西广电节目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产业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 | 广告代理 | 120.00 | 120.00 |
小 计 | 5844.00 | 4843.61 | ||
合 计 | 8752.00 | 6893.94 |
2、2013年度未预计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合同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陕西省户户通直播卫星技术有限公司 | 广电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 材料采购 | 市场价 | 106.83 | 1.26 |
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 产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 专线维护 | 市场价 | 12.00 | 0.46 |
设备供应 | 市场价 | 29.50 | - | ||
西安烨霖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电股份的 全资子公司 | 项目咨询 | 市场价 | 6.46 | 86.60 |
陕西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 产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 控股子公司金马传媒代理其广告 | 市场价 | 12.40 | 0.36 |
专线维护 | 市场价 | 5.00 | 0.19 | ||
陕西广电泽福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 广电股份的 全资子公司 | 工程建设 | 市场价 | 37.84 | - |
陕西广电泽福木雕工艺品有限公司 | 广电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 商品采购 | 市场价 | 78.50 | - |
陕西乐家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电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 商品采购 | 市场价 | 23.91 | - |
陕西广电报刊音像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 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专线维护 | 市场价 | 75.00 | 2.88 |
合 计 | 387.44 | - |
(三)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别 | 2014年度 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13年度 实际合同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产业集团下属公司 | 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601.00 | 暂无法预计所占比例 | 0 | 601.00 | 16.83 | - |
物业(含水电费) | 451.00 | 0 | 298.59 | 22.97 | - | |||
西安烨霖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物资采购 | 2310.00 | 122.85 | 1150.74 | 11.65 | - | ||
陕西省户户通直播卫星技术有限公司 | 物资采购 | 2000.00 | 8.30 | 106.83 | 1.26 | 公司业务发展物资采购需求增加 | ||
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 专线维护 | 12.00 | 0 | 12.00 | 0.46 | - | ||
陕西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 专线维护 | 5.00 | 0 | 5.00 | 0.19 | - | ||
小 计 | 5379.00 | - | 131.15 | 2174.16 | - | - | ||
其他 | 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广告代理 | 1913.00 | 暂无法预计所占比例 | 0 | 4493.61 | 55.73 | 子公司金马传媒预计与该关联方广告代理业务减少 |
小 计 | 1913.00 | - | - | 4493.61 | - | - | ||
合 计 | 7292.00 | - | - | 6667.77 | -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广电股份成立于 2001 年 6 月,注册资本:9.5045 亿元,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网络的设计、建设、改造、经营、运营、维护和管理;广播电视基本业务、扩展业务、增值业务;依托网络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社区工程等其它信息业务等。广电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西安烨霖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烨霖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烨霖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8月,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数据通讯设备、传输设备、数字电视前端设备、光电设备、机顶盒终端机元器配件的销售和技术服务等。烨霖公司为广电股份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陕西省户户通直播卫星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省户户通直播卫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户户通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直播卫星技术的研发、电子产品、广播电视器材的研发、生产、安装、维修、销售及代理等。户户通公司为广电股份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家购物”)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讯器材、电器机械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摄像、摄影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针纺织品、汽车配件、土特产品、工艺美术品、金银珠宝、卫生用品、一类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口服除外)的销售等。乐家购物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陕西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陕西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移动”)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移动电视及数字多媒体广播网络的建设、开发、集成和运营管理等。广电移动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片)的策划、拍摄、制作、发行;从事营业性演出的经营和经纪活动;品牌策划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投放代理执行等。本公司董事刘卫星先生担任该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在以前年度的交易事项中,以上各关联方都能够按照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产业集团下属公司之关联交易
1、房屋租赁
(1)因经营需要,本公司向广电股份租赁使用双方《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中所涉暂不收购的房产,根据双方于2013年签订的租赁合同,年租金313万元。
(2)因办公需要,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希望在线公司共同租赁广电股份位于西安市太白南路363号主楼、副楼及附属建筑,年租金 288万元。
房屋租赁预计合计金额601万元。
2、物业管理(含水电费)
因办公需要,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希望在线共同租赁广电股份位于西安市太白南路363号主楼、副楼及附属建筑,预计2014年度向广电股份缴纳物业管理费(含水电费)不超过金额451万元,其中,物业费51万元,水电费400万元。
3、物资采购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向广电股份全资子公司烨霖公司、户户通公司采购部分设备、材料,预计2014年度采购金额不超过4310万元。其中,向烨霖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2310万元,向户户通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采购价格确定和合同签订等事项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物流采购程序执行。
4、专线维护
本公司向关联方乐家购物、广电移动提供网络资源出租及维护服务,预计2014年度金额不超过17万元,其中,乐家购物不超过12万元,广电移动不超过5万元。
根据以上预计,公司2014年度与产业集团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379万元。
(二)其他关联交易
广告代理: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广电金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陕西省广播电视传媒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广告,预计2014年度金额不超过1913万元。
根据以上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292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此等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价格确定合理,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4-005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受托方:公司开户银行
● 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类 型: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 期 限:每笔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201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计划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2014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经理层按照公司资金管理流程办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
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下转B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