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1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4日发出,于2014年3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内容如下:
1、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维”)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北京市丰台区城乡一体化卢沟桥乡西局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XJ-03-1、XJ-08地块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资金需求,北京中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39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7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2、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禾启”)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上海市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社区62A-02A地块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资金需求,上海禾启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5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3、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拟以对公司享有的20,000万元人民币债权转让给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公司同意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
4、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祥筑”)成立于2013年8月21日,原系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科”)全资子公司。为扩展项目资源、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以2,040万元人民币受让北京万科所持有的北京祥筑40%股权。受让后,北京祥筑的股权结构为福州泰禾持股40%、北京万科持股35%、其他股东持股25%。
经协商,北京祥筑各方股东福州泰禾、北京万科等同意合作开发北京房山长阳九号地项目,各方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投入地价款及后续开发建设资金,该地块的地价款为9亿元。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建设用地63,94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56,384平方米。
为满足资金需求,北京祥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福州泰禾和北京万科以所持北京祥筑股权为质押,公司同意为本次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67,7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贷款本金不超过53,3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5、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禾置业”)将是泉州市东海组团2013-17号地块一期用地的开发与建设主体(以下简称“宝美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现连禾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用于宝美项目的开发建设。根据连禾置业的公司章程,公司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连禾置业就宝美项目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四年。
6、福州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福”)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是福建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樟[2013]挂01号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为满足资金需求,福州泰福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两年。
7、为满足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项目开发的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福建中维追加提供2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50亿元额度授权经营班子购买土地运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房地产业务拟在2014年度继续增加土地储备,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拟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2014年度可以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在新增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处理购买土地,以及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注册资本不超过单个项目土地购买款金额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作房地产项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2014年2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以人民币124,640万元竞得泉州市编号为2013-1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司2014-10号公告)。
公司同意福州泰禾与连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健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地块的开发主体。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福州泰禾持股49%、连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6%、广州市健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1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维”)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北京市丰台区城乡一体化卢沟桥乡西局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XJ-03-1、XJ-08地块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资金需求,北京中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39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7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2、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禾启”)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上海市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社区62A-02A地块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资金需求,上海禾启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5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3、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拟以对公司享有的20,000万元人民币债权转让给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公司同意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
4、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祥筑”)成立于2013年8月21日,原系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科”)全资子公司。为扩展项目资源、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以2,040万元人民币受让北京万科所持有的北京祥筑40%股权。受让后,北京祥筑的股权结构为福州泰禾持股40%、北京万科持股35%、其他股东持股25%。
经协商,北京祥筑各方股东福州泰禾、北京万科等同意合作开发北京房山长阳九号地项目,各方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投入地价款及后续开发建设资金,该地块的地价款为9亿元。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建设用地63,94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56,384平方米。
为满足资金需求,北京祥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100,000万元人民币,福州泰禾和北京万科以所持北京祥筑股权为质押,公司同意为本次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67,7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贷款本金53,3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5、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禾置业”)将是泉州市东海组团2013-17号地块一期用地的开发与建设主体(以下简称“宝美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现连禾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用于宝美项目的开发建设。根据连禾置业的公司章程,公司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连禾置业就宝美项目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四年。
6、福州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福”)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是福建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樟[2013]挂01 号地块的开发建设主体,为满足资金需求,福州泰福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两年。
7、为满足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项目开发的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福建中维追加提供2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701-40室
法定代表人:李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4年3月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持有100%股权。
经营状况:新设立,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2、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00弄6-7号1幢3层K区319室
法定代表人:沈宇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4年2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股权情况: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持有100%股权。
经营状况:新设立,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3、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北段182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健龙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设立时间: 2010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氟化工产品四氟乙烯、聚四氟乙烯、全氟丙烯等产品的生产。
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4,244.54 | 88,866.95 |
负债总额 | 24,553.47 | 49,612.73 |
净资产 | 39,691.07 | 39,254.22 |
4、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京良路2号
法定代表人:肖劲
注册资本:5,1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
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持有40%股权、北京万科持有35%、其他股东持股25%。
经营状况:新设立,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5、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出租、销售。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49%、连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6%、广州市健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6、福州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州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龙峰村清水确999号
法定代表人:蒋冬森
注册资本:8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11月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及施工;建筑、市政绿化、园林景观的设计。
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持有100%股权。
经营状况:新设立,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7、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D区306室
法定代表人:郑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5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批发。
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持有100%股权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48,610.73 | 334,911.71 |
负债总额 | 62,932.08 | 243,590.16 |
净资产 | 85,678.65 | 91,321.54 |
2012年度 | 2013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15,553.71 | 21,294.38 |
净利润 | -4,936.56 | 5,642.9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借款人: 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7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借款人: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5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借款人: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借款人: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67,7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借款人: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四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借款人:福州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借款人: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同意为北京中维、上海禾启、北京祥筑等七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家公司资金需要,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及所处行业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北京中维、上海禾启、北京祥筑等七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家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利益,且此项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64,81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85.25%,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1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4年2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参加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以人民币124,640万元竞得编号为2013-1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司2014-10号公告)。
公司同意福州泰禾与连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捷国际”)、广州市健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孝实业”)共同设立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禾置业”)作为上述地块的开发主体。
2、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连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110室
授权代表:许清水 (国籍:中国香港)
2、广州市健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北环路北侧(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黄纬
三、投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
投资总额:1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出租、销售。
股权结构:福州泰禾持股49%、连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6%、广州市健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具体信息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公司投资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其中:连捷国际以外汇折人民币出资36,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6%;福州泰禾以人民币出资39,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健孝实业以人民币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2、出资期限:各方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其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缴付15%以上的出资额,其余部分在二年内全部缴足。
3、合营公司向中外银行贷款时,先由合营公司以其信用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或以自有资产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担保贷款。如有不足时,由各投资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股东借款。
4、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福州泰禾委派 3人,连捷国际委派1人,健孝实业委派1人,董事任期三年。
五、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与连捷国际、健孝实业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可节省公司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由于福州泰禾是连禾置业的第一大股东且占其过半董事席位,连禾置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1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3、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子公司福州泰禾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新增50亿元额度授权经营班子购买土地运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议案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2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议案2、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4年4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传序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730503/87731800
邮编:350001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审 议 事 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子公司福州泰禾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关于新增50亿元额度授权经营班子购买土地运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