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1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办公大楼11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3月1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袁小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副董事长郝晓晨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席,委托董事长袁小宁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曹松林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席,委托董事、董事会秘书梁倩女士代为表决。董事任旭东先生、罗德明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但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总经理等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融资租赁方案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会议要求,公司要确保在控制资金成本和资产风险的情况下,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并在考虑实际实施成本的前提下开展融资租赁事宜。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1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办公大楼11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3月1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爱慧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融资租赁方案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