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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4-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 600613 股票简称:A股 神奇制药 编号:临2014-008

      B股 900904 B股 神奇B股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贵州柏强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强制药”)的通知称:

      柏强制药于2014年3月20日收到龙里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4]1号),该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存在的违法事实

      1、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

      2、在交通干线(贵新高速公路)附近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柏强制药上述行为违反了《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停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项、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和第七十四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具体应用问题的通知》(环函[2011]32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暂行)的通知>》(黔环通[2010]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文件规定,龙里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对柏强制药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零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柏强制药“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主要系其下属龙里县龙山镇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已停止生产(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披露的“临2014-001”号公告)所致。对此,柏强制药已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加强环境保护。

      上述处罚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要求下属各子公司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