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4-01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4年3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德桂、万如平、刘正东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内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1,035,139.8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03,513.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2,248,275.89元,截止201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5,179,901.71元。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4年2月25日总股本86,140,0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派发的现金总额为68,912,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46,267,901.7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所作出的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新老股东共享的承诺,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证监会上市监管指引第三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4年2月28日,公司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57,990,811.24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513号鉴证报告确认,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了决议。以上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了决议。以上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了决议。以上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风电和光伏发电是可再生能源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风电和光伏的发展速度稳居世界第一。风电和光伏从发电到汇流、到逆变、到并网,以及各段的控制、保护,都离不开技术性能与之匹配的低压电器(与传统要求不同),所以研发和生产能适应风电、光伏系统环境和工况的低压电器产品是低压电器企业的任务之一,也是低压电器产业发展的方向之一。
建设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对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保持可持续发展,为广大股东和社会奉献优质的经营成果,实现企业愿景和使命尤其必要。
该项目实施后,企业将新增年产485.3万台(套)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的生产规模,有望实现企业、行业和社会三方面的效益目标。
本项目总投资为2978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52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505万元。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和银行借款组成,其中:企业自筹资金14785万元,银行借款15000万元。
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4年达产。达产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100000万元,增值税7912.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为475.00万元,利润总额为19538.00万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来6万元/年调整为8万元/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了决议,以上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4-01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 会议时间: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8日
四、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航津路658号(近张杨北路)悦兴国际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五、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六、 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建设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2、截止2014年4月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10日(周四),上午8:30至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方燕 联系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23025798 邮政编码:200137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4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4月10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九、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3 月22日
附: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关于建设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8、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4-01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上午8:30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内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1,035,139.8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03,513.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2,248,275.89元,截止201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5,179,901.71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2月25日总股本86,140,0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派发的现金总额为68,912,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46,267,901.7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990,811.24 元,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4-01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投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3 号)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9.10元,募集资金总额411,414,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35,410,8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003,200.00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入账日期 | 金额(人民币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 | 121902931710888 | 2014年1月15日 | 321,25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路支行 | 97010158000000022 | 2014年1月15日 | 54,753,200.00 |
合计 | 376,003,200.00 |
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2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待置换情况:
根据《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13年12月17日,公司在募投项目上已累计投入自筹资金4,988.63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2,917.04万元,机器设备2,071.59万元。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生产线项目 | 32,125.00 | 32,125.00 |
2 | 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5,487.00 | 5,487.00 |
合 计 | 37,612.00 | 37,612.00 |
截至2014年2月28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57,990,811.2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预先投入待置换金额 |
1 | 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生产线项目(注1) | 321,250,000.00 | 50,705,281.64 |
2 | 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研发中心项目(注2) | 54,753,200.00(注3) | 7,285,529.60 |
合 计 | 376,003,200.00(注3) | 57,990,811.24 |
*注 1:“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321,250,000.00元,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已使用自有资金拟置换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705,281.64元。
*注 2:“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54,870,000.00元,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已使用自有资金拟置换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85,529.60元。
*注3: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003,200.00元,故“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研发中心项目”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额由54,870,000.00元减少为54,753,200.00元,其余资金企业自筹解决。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 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57,990,811.2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7,990,811.2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其中“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生产线项目”置换金额50,705,281.64元,“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中心项目”置换金额7,285,529.60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513号鉴证报告确认。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金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990,811.2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三) 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57,990,811.2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四)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7,990,811.24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990,811.24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3 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4-01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3 号)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9.10元,募集资金总额411,414,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35,410,8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003,200.00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2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截至 2015 年3月 2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资金约为 22,600万元。
三、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短期借款,董事会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减少短期银行借款,降低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370万元。 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良信电器未曾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四、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七、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东吴证券同意良信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3 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4-01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3 号)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9.10元,募集资金总额411,414,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35,410,8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003,200.00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2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闲置情况
截至2014年2月28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约为人民币(包括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7,750万元(募集资金37,600万元)。
扣除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5,799万元,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结余约22,951万元。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及合同约定付款情况,存在资金短期闲置的情况。
三、 短期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的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必须有保本约定或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上述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 投资风险及保全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本金无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通报公司总裁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3)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4)公司监事会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作的前提下,以短期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且通过适当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意见:
良信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良信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3 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4-01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3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3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