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息
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519999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4年03月1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关于改变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结转周期的公告》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4年3月21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4年2月21日至2014年3月20日 |
注: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详见2010年11月20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长信利息收益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有关内容的公告》。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按A、B级在收益期间的收益分别予以支付。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4年3月24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前一工作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3月2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3月24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和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xfund.com.cn)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1 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截止日为每月20日,并于每月21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累计收益截止日或支付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2 投资者于2014年3月20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T+0”快速赎回业务申请赎回的份额,不享有赎回当日的收益)。
4、咨询办法
4.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4.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4.3 中国农业银行、长江证券等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2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22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 | |
基金主代码 | 519979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10月20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3月17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357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22,666,435.52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6,799,930.65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3.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注:根据《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3月25日 |
除息日 | 2014年3月2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3月27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将以2014年3月25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份额于2014年3月2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3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4年3月25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2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3年年度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22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信双利优选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519991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6月1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90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13,580,845.93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4,074,253.78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3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3年的年度分红 |
注:根据《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若年度分红12次后,基金再次达到分红条件,则可分配收益滚存到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3月25日 |
除息日 | 2014年3月2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3月27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将以2014年3月25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份额于2014年3月2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3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4年3月25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