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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4-017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0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在淮南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张利国委托独立董事陈关亭出席,会议由陈培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1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6,329,727.80元人民币,扣除10%盈余公积金19,632,972.78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28,798,510.45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2012年度现金股利185,038,700元和送红股370,077,400元,故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50,379,165.47元人民币。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52,709元,未分配利润余额3,137,426,456.47元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3年,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计划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66,055.87万元,实际发生53,569.51万元,减少12,486.36万元。

    根据公司测算,预计2014年全年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63,565.52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培、王文俊、马文杰、韩涛、李保才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向国投宣城发电有限公司煤炭购销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3年,公司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公司计划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总额8亿元,实际发生4.39亿元,主要是由于2013年度销售价格大幅下跌所致。

    2014年,公司预计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公司发生140万吨烟混煤销售业务,预计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8亿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培、王文俊、马文杰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有效期3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培、王文俊、马文杰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人事和薪酬委员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金融及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调整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人选,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陈培董事长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包正明、陈关亭、徐安崑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2、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张利国任人事和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文俊、李保才、陈关亭为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徐安崑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培、包正明、张利国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陈关亭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涛、李保才、张利国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安徽省淮南市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4-018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在淮南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3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有效期3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刘红波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监事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4-019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不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于2014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培、王文俊、马文杰、韩涛、李保才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源工贸)201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2013年

    预计金额

    2013年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建筑安装工程11,000,000.0019,198,749.00杨村煤矿加快建设进度增加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资产租赁服务2,400,000.002,400,000.00 
    园林绿化服务7,500,000.006,860,432.40 
    后勤服务178,322,300.00159,765,256.72 
    工作量承包19,355,600.0024,169,916.96新集三矿增加工作量承包内容。
    班中餐服务51,237,200.0052,028,997.57 
    台班服务8,200,000.0012,991,044.34口孜东矿连续过断层而增加砖石转运台班服务。
    工矿产品购销314,543,600.00211,521,721.52公司主要支护产品改变采购模式所致。
    支付关联方材料款50,000,000.0035,243,777.72 
    向关联方供电、气18,000,000.0011,515,246.74 
    合计660,558,700.00535,695,142.97 

    (三)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预计金额1-2月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交易额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建筑安装工程1,154.0035.661,919.87 
    资产租赁服务240.0040.00240.00 
    园林绿化服务0-686.042014年,公司暂停园林

    绿化服务。

    后勤服务17,413.912,583.8315,976.53 
    工作量承包2,336.96365.342,416.99 
    班中餐服务5,395.16485.835,202.90 
    台班服务1,578.74253.951,299.10 
    工矿产品购销28,646.751,751.3421,152.17 
    支付关联方材料款5,000.00904.273,524.38 
    向关联方供电、气1,800.00222.941,151.52 
    合计63,565.526,643.1553,569.5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是国投煤炭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53.56%的控股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16日,法定住所为安徽省淮南市,注册资本280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为: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生活后勤服务等。截至2013年12月31日,楚源工贸公司总资产40,023.87万元,净资产14,832.55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现受托管理楚源工贸,由于楚源工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楚源工贸主要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刘庄矿业、阜阳矿业提供生产、生活后勤、绿化工程施工等服务,并与本公司发生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建筑安装等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双方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否则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而构成的推定价格定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分别拟与楚源工贸签署《综合服务和产品购销协议》及一系列子协议,对关联交易范围、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限定。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协议可以续期延长。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楚源工贸提供后勤服务、委托加工、劳务、氮气和氧气、租赁厂房及设备、井下员工班中餐、园林绿化等服务,公司向楚源工贸供电供汽等服务。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与楚源工贸在后勤服务、委托加工、劳务输出、工矿产品采购、资产租赁、井下员工班中餐、园林绿化等方面产生的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楚源工贸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4-020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煤炭销售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2014年度煤炭销售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1次,总金额:4.9亿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于2014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国投宣城发电有限公司煤炭购销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培、王文俊、马文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国投宣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发电”)201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2013年

    预计金额

    2013年实际

    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宣城发电8000048,688.89由于2013年度销售价格大幅下跌所致

    (三)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宣城发电8000011.457633.4548,688.896.6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与2003年12月,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由国投电力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资子公司)控股(51%)、国电力源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5%)、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4%)参股的发电企业。法定代表人曲立新,注册资本5亿元。

    国投宣城电厂规划总容量为320万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工程为1×600MW,2006年8月31日,一期工程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并于同年10月18日正式开工,2008年8月22日顺利通过了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移交商业运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7,976.76万元,净资产16,006.27万元。

    (二)关联关系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徽省重点发电企业,被列入安徽省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本公司作为安徽省煤炭生产企业,根据政府计划向其供应发电用煤。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依照安徽省内电煤市场价格执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拟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14年煤炭买卖购销合同》,对交易合同量及煤种、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2014-021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1次,累计总金额:15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提升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水平,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关联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系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培、王文俊和马文杰均进行了回避,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投票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系经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08】557号文批准,最初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简称“国投公司”)、德国裕宝联合银行股份公司(后更名为“UniCredit Bank AG”)等10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组织机构代码为71788410-6。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1日,注册号为100000400012063,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为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9层。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后经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13]334号文批准,增资至20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由国投公司及其所属成员单位共8家股东出资组建,国投公司仍是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出资比例35.6%。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及部分资金结算业务。

    存款日均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亿元,且乙方存放在甲方的平均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乙方存放在甲方的平均存款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

    贷款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亿元,以股东大会批准的贷款额度为准。

    提供免费结算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在国投财务的存款,按照银行存款利率;在国投财务的贷款利率和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收费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协议有效期3年。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在关联公司国投财务进行存贷款及部分结算业务,拓宽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更使得公司得到全方位、深层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生产高峰期短期流动资金的紧张。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一定地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涉及事项我们已经在事前得到有关资料,并对该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与研究,经依法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亦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属于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2、关联交易的存贷利率及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均等于或优惠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3、经查验,国投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很好地控制风险,公司与国投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公司风险处置预案,处置机构及职责明确,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及时,后续处置方案合理、有效,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上述关联交易借助公司大股东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本次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与国投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