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黄伟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金存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2014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确定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如下:
2014年度,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着重开拓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节能环保市场的产品推广,进一步强化成本控制,多渠道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力争实现全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50%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09,470.7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005,185.54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85,977.0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7,195,405.4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利的派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税费的扣缴等。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决定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的薪酬将在2013年度薪酬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确定其薪酬标准。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3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且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状况,有利于防范和规避未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2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286,885.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99,219,577.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16,660,022.02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经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形。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运通”)增资后,天能运通与公司保荐人、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上述商业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人,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协议有关约定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16,660,022.02元,其中活期存款7,203,602.02元、通知存款282,391,620.00元,定期存款154,064,800.00元,理财产品473,000,00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名称 | 初始存放金额 | 募集专户转账 | 利息收入净额 | 已使用金额 | 存储余额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20,000,000.00 | 33,091,620.00 | 33,427,199.84 | 877,924,707.10 | 308,594,112.7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 | 300,000,000.00 | 820,989.61 | 299,990,883.19 | 830,106.42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 | 500,000,000.00 | 116,200,260.00 | 31,742,262.78 | 264,142,944.48 | 383,799,578.3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 | 500,000,000.00 | -515,400,000.00 | 15,458,472.53 | 1,782.00 | 56,690.53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366,108,380.00 | 14,430,414.74 | 157,159,260.71 | 223,379,534.03 | |
合计 | 2,420,000,000.00 | 260.00 | 95,879,339.50 | 1,599,219,577.48 | 916,660,022.02 |
注:募集专户转账为募集资金专户之间的转账,另现金缴存转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260.00元为其他行代付的手续费。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京运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承诺项目以及后续公告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承诺的项目进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2,000.00 |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29.0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683.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992.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31%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 原3#厂房年产400台多晶硅铸锭炉变更为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 | 90,000.00 | 104,300.00 | 100,793.00 | 6,929.03 | 49,992.92 | -50,800.08 | 49.60 | 2014年 | -2,052.97 | 不适用(注4) | 是 |
合计 | — | 90,000.00 | 104,300.00 | 100,793.00 | 6,929.03 | 49,992.92 | -50,800.08 | 49.60 | — | -2,052.9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的1#厂房(多晶硅铸锭切片车间)、3#厂房(区熔单晶硅棒车间)及4#厂房(加工车间)。其中1#厂房和3#厂房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4#厂房处于设计前的准备阶段。 2、由于自2012年以来,光伏行业持续低迷,产品价格下跌并处于低位运行,导致公司面临着一定的经营压力,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主动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的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原计划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00万片的生产能力,现已建成1#和3#厂房,主要功能为多晶硅锭生产(多晶硅片前道生产环节)和区熔单晶硅棒生产,其他厂房尚未建设。由于近两年来,光伏行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对设备的需求急剧放缓,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公司主动暂停了募投项目剩余内容的建设,公司将在仔细分析、研究和考察后规划新的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7,923,222.54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1610号)。截止2011年10月10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厦门国际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授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9,3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1320期”,到期日为2014年10月26日。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00,0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3、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 公司于2012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4,300.00万元,其中34,3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60,000.00万元采用银行贷款。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及手续费”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的募投项目为整体项目,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00万片的生产能力,项目全部建成达产需要相当一段时间,而项目建设是一个陆续实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效益无法与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的效益进行相比。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86,885.1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 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中900,000,000.00元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1,513,713,114.86元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1年9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制订了专户存储制度并采取专户储存。
二、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00,0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原募投项目3#厂房年产400台多晶硅铸锭炉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公司使用原建设内容尚未投入的金额11,094.00万元外加使用超募资金14,300.00万元在原募投项目3#厂房投资建设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内容。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于2012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4,300.00万元,其中34,3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60,000.00万元采用银行贷款。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277,713,114.86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扩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77,713,114.86元及利息42,286,885.14元合计3.2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77,713,114.86元及利息42,286,885.1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在302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独立董事黄伟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金存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履行披露义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合计3.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人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4 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京运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中,公司已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京运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原项目名称: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建设内容
2、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
3、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0,400万元
4、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14年底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286,885.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9月1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99,219,577.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16,660,022.02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04,300万元。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万片的生产能力,现已建成1#和3#厂房,主要功能为多晶硅锭生产(多晶硅片前道生产环节)和区熔单晶硅棒生产,其他厂房尚未建设,1#厂房的多晶硅切片功能未建设。截至2013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49,992.92万元,剩余金额54,307.0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下转B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