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4-005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12日以书面送达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汪立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四)董事会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四)董事会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33,178,332.7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合计23,317,833.28元,分配2012年度股利96,390,000.00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0,010,003.54元。
2013年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63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81,9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48,110,003.54元结转以后年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融资计划(2014-2016)》;
该计划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财务会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总计85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收费合理,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会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公司201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姓名 | 职务 | 2013年度薪酬(人民币:万元) |
汪立平 | 董事长 | 81.42 |
姚志伟 | 副董事长 | 55.12 |
邱永宁 | 董事、总经理 | 55.10 |
刘莉 |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 52.60 |
徐进 | 副总经理 | 45.30 |
王斌 | 副总经理 | 24.26 |
沈群 | 副总经理 | 24.98 |
胡国享 | 副总经理 | 27.70 |
赵雪阳 | 副总经理 | 33.80 |
袁才富* | 董事 | 61.82 |
陈正利 | 独立董事 | 7.14 |
宋衍蘅 | 独立董事 | 7.14 |
沙宝森 | 独立董事 | 2.00 |
张小芳 | 监事会主席 | 15.00 |
潘静波 | 监事 | 15.00 |
张利 | 监事 | 7.00 |
*袁才富先生薪酬由子公司发放。
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的薪酬将以2013年度薪酬为基础,并根据公司201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及绩效考核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数额以实际发放为准,实际发放数请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和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公司据实予以报销;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只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除此之外,不再领取额外的津贴。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本地区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积极贯彻落实;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4、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恒立液压)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5、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6、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7、审议《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1、3、4、5、6、7、8、10、11、14、15、16项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4-006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2日以现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14年3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小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 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下转B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