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1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减少利息支出,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推举孙明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推举刘淑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八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10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人焦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在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性,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所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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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北街(大同街17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玉林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加工
主要股东:鹿山优质煤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公司持有其30%股权
2013年度,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0,241.34万元,净资产12,526.19万元,净利润2,120.83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为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购买原材料,根据采购计划及市场情况签署购销合同,采取货到付款方式,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精煤,公司将根据每月采购计划及市场情况签署购销合同,依据市场情况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货到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精煤是炼焦炭的原材料,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11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22号文核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以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8元。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验字[2011]第0101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74,600万元,减(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147.23万元,募集资金已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78,960.62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以前年度实际使用29,252.59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投项目资金12,524.14万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当前募集资金余额为13,493.25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1,309.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分别设立了23001695551050510888(建行专户1,已销户)、23001695551050511096(建行专户2)、65010158000001401(浦发专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保荐机构及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工程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1年12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保荐机构及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度)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金元证券认为: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第01810002号)。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12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由于公司销售客户主要为钢厂,其支付货款以承兑汇票为主,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等资金。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1、项目建设部门或采购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采购计划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支付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项目建设部门或采购部门填制用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用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同意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通知保荐机构;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销售客户主要为钢厂,其支付货款以承兑汇票为主,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的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减少利息支出,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是以真实交易为背景,不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
2、针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公司相应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目。
3、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弥补流动资金不足。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上网文件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
2、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13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单笔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未来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冗余资金累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包含下属控股子公司)
●投资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一、基本概况
1、投资额度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包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单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本金)进行低风险保本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未来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冗余资金后累计金额不得超过6亿元人民币。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保本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365天以内的短期低风险保本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保本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利用短时间内出现的现金流冗余,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保本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具体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保本银行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在保证流动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上网文件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14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
●投资金额:33.06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投资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继续坚持煤炭循环经济理念,借助转型期的政策环境,进行结构调整,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的转变,加快煤化工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的转变,加快煤化工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的转变,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在七台河市建设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该项目是利用公司现有焦化装置改加工冶金焦为生产化工焦,采用纯氧-蒸汽连续气化生产合成原料气,配套湿法脱硫、变换、精脱硫、PSA脱碳、甲醇合成、合成油等装置生产60万吨/年甲醇作为生产合成稳定轻烃的原料,进一步加工生产30万吨/年稳定轻烃(生产30万吨/年稳定轻烃约需90万吨/年甲醇作为原料,本项目建设仅生产60万吨/年甲醇,加上公司现有10万吨/年甲醇的产能,合计达到70万吨/年甲醇,原料不足部分外购),同时生产4.317万吨/年LPG和LNG、3.381万吨/年重油等副产品,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30,609.15万元。
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设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
2、项目拟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3、主要产品:稳定轻烃30万吨/年、
主要副产品:液化石油气(LPG)和液化天然气(LNG)4.317万吨/年、重油3.381万吨/年
4、投资金额:330,609.15万元
5、建设总工期:从初步(基础)设计开始到试车总建设周期33个月
6、投资和运营主体: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公司由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的转变,加快煤化工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的转变,加快煤化工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的转变,做到了产业链延伸、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的目的,符合市场需求,产品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国家环保、能源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4亿元,年利润总额5.2亿元,上交所得税1.3亿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由于该项目需要立项、土地、环评等有关政府机构的批复,存在可能未获得批准或延期批准影响投资的风险。
2、市场风险:项目建成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需求及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产品出现严重的供大于求,或国际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将影响到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和毛利下降,进而给公司销售收入和经营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3、资金风险: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实施进度、运营以及收益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融资、筹资可能因一些不可控因素延迟或受到重大影响,对项目建设、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风险:该项目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如发生原材料供求关系变动较大,使原煤价格波动较大及供应的稳定性降低,可能会造成公司经营风险。
五、上网文件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15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3月25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14年3月24日届满。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确保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的平稳过渡,公司决定将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延期,同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延期后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不迟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完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
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成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管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高效地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16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09: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0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13日15:00至2014年4月14日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五)现场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第二、十二项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项议案《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需逐项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4-008号、临2014-009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7:30-8:30。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4月14日8:3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现场登记及表决。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15:00至2014年4月14日15:00。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二)。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三)。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可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hinaclear.cn/)。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4、传真:0464-2915999、2919908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的委托人自行投票。
1、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性供销计划》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9、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审议关于《公司建设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焦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2)选举宋希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3)选举焦贵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4)选举常万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5)选举马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6)选举焦岩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7)选举潘乃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8)选举何绍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9)选举慕福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孙明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2)选举刘淑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把该议案下选定的选项后的□ 涂黑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以非涂黑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直接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无需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需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方可参加网络投票。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1、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陆网络服务系统。
2、现场身份验证
■
注: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三: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服务”,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陆”,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陆”。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输入附加码,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010-59378912 4008 058 058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 | 12,802.61 | 第一季度受地方政府政策影响煤矿停产,原材料空前短缺,采购数量减少;第四季度各大煤矿原煤储量增加,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精煤采购数量 |
合 计 | - | 26,000 | 12,802.61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七台河鹿山北兴选煤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 | 11 | 0 | 12,802.61 | 10.58 | - |
合计 | - | 12,000 | 11 | 0 | 12,802.61 | 10.58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64,147.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524.1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1,963.3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 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工程项目 | 否 | 78,960.62 | 78,960.62 | 78,960.62 | 12,524.14 | 41,776.73 | -37,183.89 | 52.91 | 2014.6.30 | - | 否 | 否 |
合计 | - | 78,960.62 | 78,960.62 | 78,960.62 | 12,524.14 | 41,776.73 | -37,183.8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工程项目计划2014年3月8日完成调试工作,尚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主要是受黑龙江气候影响,调试工作暂停,预计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调试工作。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3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3年5月20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的议案,同意使用期限由原来不得超过六个月变更为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自2012年11月29日起计算。2013年11月15日归还募集资金3亿元。 2013年11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闲置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11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1年4月11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超募资金人民币85,186.6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3月26日和2011年4月12日进行了公告。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余额13,493.25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1,309.36万元),形成原因为募集资金项目尚在建设中。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否 |
2 |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否 |
3 |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否 |
4 |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否 |
5 |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否 |
6 | 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否 |
7 |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 否 |
8 |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性供销计划》的议案 | 否 |
9 |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否 |
10 | 审议关于《公司建设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的议案 | 否 |
11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1) | 选举焦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否 |
(2) | 选举宋希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否 |
(3) | 选举焦贵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否 |
(4) | 选举常万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否 |
(5) | 选举马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否 |
(6) | 选举焦岩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否 |
(7) | 选举潘乃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否 |
(8) | 选举何绍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否 |
(9) | 选举慕福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否 |
12 |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1) | 选举孙明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否 |
(2) | 选举刘淑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