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确认2014年一季度发生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4-15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确认2014年一季度发生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内容: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2014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武洪才、平海军、谢华生、赵桂春、蔡文生五人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影响不大。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上午8: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赵桂春、独立董事王培荣、杨宝臣、梁建敏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褚继树、刘华光、冯秀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武洪才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已于2014年3月19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确认2014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2013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3年度关联采购总金额计划为31,848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计划为12,714万元,关联租赁总金额计划为655万元,关联服务总金额为6,372万元,即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合计为51,589万元。
2013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采购总金额为14,351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为1,949万元,关联租赁总金额为580万元,关联服务总金额为2,605万元,合计为19,485万元,并未超过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51,589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关联人(简称)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 | 差额 |
采购货物 | 甲苯、煤 | 农化总公司 | 24,450 | 11,749 | -12,701 |
煤 |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 1,900 | 0 | -1,900 | |
包装袋等 | 新星工贸公司 | 2,358 | 0 | -2,358 | |
氯碱等 | 黄骅氯碱公司 | 2,500 | 940 | -1,560 | |
氮气 | 联星工贸公司 | 620 | 567 | -53 | |
材料、设备及维修费 | 四川天一科技 | 20 | 15 | -5 | |
材料、维修费 | 大化集团公司 | 86 | 86 | ||
煤 | 安徽玉禾农业生产资料 | 419 | 419 | ||
液氯 |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 | 575 | 575 | ||
销售货物 | 尿素 | 农化总公司 | 3,150 | 389 | -2,761 |
TDI | 农化总公司 | 1,880 | -1,880 | ||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 | 1,100 | 1,321 | 221 | ||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 184 | -184 | |||
液氨 | 新星工贸公司 | 4,000 | -4,000 | ||
OTD | 2,255 | -2,255 | |||
天然气 | 百利塑胶公司 | 134 | 181 | 47 | |
CO2 | 联星工贸公司 | 4 | 6 | -5 | |
循环水 | 联星工贸公司 | 7 | |||
材料 | 大化集团公司 | 0 | 3 | 3 | |
备品备件 | 黄骅氯碱公司 | 49 | 49 | ||
租赁费 | 房屋、设备、土地租赁等租赁费 | 大化集团公司 | 655 | 580 | -75 |
接受劳务 | 劳务费 | 新星工贸公司 | 1,472 | -1,472 | |
劳务费 | 黄骅氯碱公司 | 3,100 | 466 | -2,634 | |
运输费 | 联星运输公司 | 1,800 | 2,123 | 323 | |
提供劳务 | 劳务费 | 大化集团公司 | 16 | 16 | |
合计 | 51,589 | 19,485 | -32,104 |
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9,485万元,未超过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51,589万元。年度内公司新增与安徽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994万元,情况如下:年初预计向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煤1900万元,实际未发生,改为向安徽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采购,实际采购金额419万元;预计向大化集团黄骅氯碱公司采购液氯2500万元,由于黄骅氯碱公司提前停产,未执行完该关联交易,改为向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采购液氯,实际采购金额575万元,未超过预计液氯关联采购金额。
2、2014年一季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公司对2014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简称) | 发生额 |
采购货物 | 甲苯 | 农化总公司 | 3,571 |
(与主业生产有关的各种原材料) | 煤 | ||
氮气 | 联星工贸公司 | 114 | |
销售货物 | 尿素 | 农化总公司 | 40 |
(上市公司生产的产品、商品) | TDI |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 | 232 |
天然气 | 百利塑胶公司 | 22 | |
租赁费 | 房屋、设备租赁费 | 沧州大化集团公司 | 52 |
接受劳务 | 运输费 | 联星运输公司 | 201 |
劳务费 | 黄骅氯碱公司 | 163 |
关联董事武洪才、平海军、谢华生、赵桂春、蔡文生五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沧州大化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平海军
注册资本:818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20号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及其副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化学、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等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12年底,公司净资产79408万元,净利润-4595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2、沧州百利塑胶有限公司(简称:百利塑胶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3869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1号
主营业务:人造革的生产和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截止2012年底,公司净资产-2333万元,净利润77万元,无或有负债和期后事项。
3、沧州大化联星工贸有限公司(简称:联星工贸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华光
注册资本:995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环中路66号
主营业务:生产液体二氧化碳、氮气;销售脱盐水
关联关系:母公司联营企业
截止2012年底,公司净资产1618万元,净利润247万元,无或有负债和期后事项。
4、沧州大化联星运输有限公司(简称:联星运输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华光
注册资本:670万元
注册地址:沧州市永济东路17号
主营业务:货运、客运
关联关系:母公司联营企业
截止2012年底,公司净资产1141万元,净利润281万元,无或有负债和期后事项。
5、沧州大化集团黄骅氯碱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黄骅氯碱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玉林
注册资本:15600万元
注册地址:黄骅市新立村东
主营业务:液氯烧碱的生产和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截止2012年底,公司净资产-3425.69万元,净利润-4399.48万元,无或有负债和期后事项。
6、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简称:农化总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杨兴强
注册资本:45971.1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主营业务是:自产化肥按国家规定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机电设备、电气设备、自控系统、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工业盐、天然橡胶及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纺织原料的采购与销售;货物仓储;与经营范围有关的进出口业务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截止2012年底,公司净资产935385.91万元,净利润9671.33万元,无或有负债和期后事项。
7、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茂良
注册资本:73,074万元
注册地: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
主营业务是:从事公司含氟化学品、过氧化物、聚氨酯材料、化学推进及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及控股参股公司的产品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化学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制造销售和生产所需原材料、仪器仪表零备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及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杂志广告业务(先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2年底,公司净资产7.3亿元,净利润1200万元,无或有负债和期后事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和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是以剥离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公司部分优质资产的方式上市,故公司与沧州大化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是必要的,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本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1、本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武洪才、平海军、谢华生、赵桂春、蔡文生等五名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王培荣、梁建敏、杨宝臣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我们对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14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调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沧州大化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沧州大化董事会人数9人,关联董事5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参加表决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14-2016年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