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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1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曾宪纲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蒋光勇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其表决权,会议出席董事超过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二。会议由董事长田畴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作为《2013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出具的《2013年年度报告会计报表》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的“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曾宪纲先生、沈健先生、陈咏梅女士、张海坚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5、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6、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14]第5-000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1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047.93万元,提取10%盈余公积404.79万元及其他调整8.16万元后,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2764.44万元。以2014年1月29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93,350,000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4.00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3734万元,不送红股,不转增。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19030.4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4]第5-00020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民生证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定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7,000万股增至9,335万股,依据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由董事会根据本次实际发行结果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同意财务总监洪健敏辞职并聘任李芳担任财务总监》。

    经董事会讨论并一致同意洪健敏女士于2014年3月31日正式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并对洪健敏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同意聘任李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负责公司财务统筹与管理事务。(李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聘任孙莹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孙莹为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制造系统的管理。(孙莹先生简历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 件

    一、公司章程修改明细

    序号条款修改前修改后备注
    1第三条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14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5万股,于2014年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公开发行以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35万元。 
    3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4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9,335万股,均为普通股。 
    5第四十条的第(十四)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6第四十条的第(十五)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增加
    7第四十条的第(十六)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8第四十条的第(十七)点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9第四十条的第(十八)点 审议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融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以及其他交易,审议的交易标准由股东会另行制定权限制度,低于股东会决策权限的交易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增加
    10第四十条的第(十九)点 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1第一百一十条的第(一)点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其中,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其中,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办理公告;(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所有问询;(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章程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提醒并立即如实在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增加
    13第一百三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李芳个人简历

    李芳,女,1985年出生,汉族,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专科毕业,中山大学MBA在读。2005年8月至2008年,历任吉事多卫浴有限公司账务会计、税务会计;2009年3月至今,历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财务经理。

    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孙莹个人简历

    孙莹,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EMBA,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6月至2000年5月,在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品质管理工作;2000年5月至2002年4月,曾任开平宝德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插件部主管、装配部主管;2002年4月至2012年5月,曾任江门吉华光电精密有限公司注塑部主任、封装事业部经理、资材部协理;2012年6月至今,历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装配部经理,现任公司制造总监。

    其他情况说明:

    5、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8、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1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1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杨元监事委托授权陈振海监事代为行使其表决权,出席人员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海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4、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5、审议《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14]第5-000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1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047.93万元,提取10%盈余公积404.79万元及其他调整8.16万元后,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2764.44万元。以2014年1月29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93,350,000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4.00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3734万元,不送红股,不转增。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19030.4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1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13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2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3年利润分配方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告》的议案

    (8)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4年2月27日、2014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邮编:5290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德祥

    证券事务代表 梁惠玲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31

    邮箱:kn_anyby@kenned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联系地址:
    持股数:邮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8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表决
    1《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告》的议案   
    8《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均予以确认。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股东请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1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洪健敏女士辞职说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4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洪健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洪健敏女士由于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洪健敏女士辞去财务总职务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洪健敏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洪健敏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李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财务总监洪健敏辞职并聘任李芳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即日起聘任李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李芳女士简历附后。

    三、聘任孙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孙莹为公司副总理》的议案,即日起聘任孙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孙莹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李芳女士个人简历

    李芳,女,1985年出生,汉族,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专科毕业,中山大学MBA在读。2005年8月至2008年,历任吉事多卫浴有限公司账务会计、税务会计;2009年3月至今,历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财务经理。

    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莹先生个人简历

    孙莹,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EMBA,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6月至2000年5月,在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品质管理工作;2000年5月至2002年4月,曾任开平宝德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插件部主管、装配部主管;2002年4月至2012年5月,曾任江门吉华光电精密有限公司注塑部主任、封装事业部经理、资材部协理;2012年6月至今,历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装配部经理,现任公司制造总监。

    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