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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4-00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2809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李庆林先生和肖艳君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周峰先生和沈震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所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周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和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决议案中的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根据孰低的原则,按照国际准则报表中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35%分派2013年度现金红利约5.93亿元人民币,按公司目前总股本13,084,751,004股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31元人民币(含适用税项)。

    十二五期间,公司处于调整现有机队结构的高峰期,每年用于飞机类资产的相关支出均较大,因此,公司带息负债总额增长较快。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及部分用于飞机类资产支出需求,该部分资金的有效运用将适当减少公司带息负债增长,有助于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进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13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北京,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4-010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281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剑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和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决议案中的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根据孰低的原则,按照国际准则报表中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35%分派2013年度现金红利约5.93亿元人民币,按公司目前总股本13,084,751,004股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31元人民币(含适用税项)。

    十二五期间,公司处于调整现有机队结构的高峰期,每年用于飞机类资产的相关支出均较大,因此,公司带息负债总额增长较快。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及部分用于飞机类资产支出需求,该部分资金的有效运用将适当减少公司带息负债增长,有助于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进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13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13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审议、批准续聘公司2014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的国际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国内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年度费用。

    本决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审议、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额外股份以及批准公司董事会在根据授权发行股份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额外股份:

    1. 提议在本决议案第3项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本决议案第4项的内容)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的额外A股及/或H股(以下统称“股份”),并作出或授予可能须行使该等权力的要约、协议及购股权;

    2. 授权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可能须于有关期间完结后行使该等权力的要约、协议及购股权;

    3. 公司董事会依据本决议案第1项的批准,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置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及处置的额外股份,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现有A股及H股(视情况而定)的20%;及

    4.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1) 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 本决议案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及

    3) 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决议案赋予公司董事会授权之日。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公司根据前述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额外股份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并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现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十)关于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在适用法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境内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券/票据等在内的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十一)关于审议、批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利率和汇率风险管理规定(暂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利率和汇率风险管理规定(暂行)》。

    (十二)关于审议、批准增加独立董事酬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独立董事的酬金由每人每年税前10万人民币元调增到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

    本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议题为: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审议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续聘公司2014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额外股份以及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因发行额外股份而增加注册资本;审议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审议宋志勇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审议史乐山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审议增加公司独立董事酬金以及听取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等事宜。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请见公司将另行发出的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4-01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A股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要求,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3]37号文《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1月非公开发行A股192,796,33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4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50,740,003.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90,820.48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44,449,183.47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于2013年1月25日到账,全部存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京永验字(2013)第22003号验资报告。

    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229,277.74元。截至2013年3月2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使用完毕,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3月20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柱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07年4月,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7月,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本公司对现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了严格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为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存储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柱路支行。2013年1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柱路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定期向保荐人提供银行对账单,及时通知保荐人A股募集资金重大使用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账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柱路支行320759197815(已销户)0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用途,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本公司本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中国国航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本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本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4,445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4,4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13年104,44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可使用状态或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止项目完工程度

    承诺投资

    项目

    实际投资

    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投资金额

    的差额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4,445104,445104,445104,445104,445104,445-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