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3月24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定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决定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决定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72,983,266.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10,711,029.69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298,326.67元,扣除2013年6月份向全体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32,000,000.00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4,395,969.76 元。
鉴于公司未来将投资重大项目,预期有重大现金支出,为保障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以2013年末总股本6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0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决定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续聘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3年,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655,500元人民币。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很好的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恪守独立性,保持职业谨慎性,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决定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订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4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1、基本工资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基本工资(万元) |
| 1 | 丁尔民 | 董事长、总经理 | 24 |
| 2 | 丁志民 | 董事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 3 | 丁军民 | 董事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 4 | 许骏 | 董事、副总经理 | 18 |
| 5 | 吴清旺 | 独立董事 | 5【注】 |
| 6 | 林伟 | 独立董事 | 5【注】 |
| 7 | 韩建 | 独立董事 | 5【注】 |
| 8 | 骆中轩 | 监事会主席 | 12 |
| 9 | 丁晓年 | 监事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 10 | 黄俊燕 | 监事 | 7.2 |
| 11 | 张惠珍 | 副总经理 | 18 |
| 12 | 苏波 | 副总经理 | 21.6 |
| 13 | 封其都 | 副总经理 | 21.6 |
| 14 | 宁佐龙 | 副总经理 | 18 |
| 15 | 谭延坤 | 副总经理 | 18 |
| 16 | 胡方波 | 董事会秘书 | 12 |
注: 独立董事2013年税前标准津贴5万元/人,年度一次性发放。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放。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及监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变更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IPO募集资金2013年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1]487号文“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发行价格14元/股。
截至2011年4月2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1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3,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6,200,000.00元,已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分别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7,249,930.55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8,950,069.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6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明 细 | 金额 |
| 2011 年4 月29 日募集资金净额 | 1,068,950,069.45 |
|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 200,000,000.00 |
| 减:超募资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 381,265,694.87 |
| 减: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74,684,374.58 |
| 减:用于《年产2万吨差别化DTY锦纶长丝项目》 | 165,910,533.00 |
| 加:2011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 3,992,367.30 |
| 加:2012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 3,444,729.24 |
| 加:2013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 9,265,845.96 |
|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 163,792,409.5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5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1 年6 月1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3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备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1208020029092668867 | 16,703,597.36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364958560889 | 3,838,051.29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1208020014200005061 | 100,000,000.00 | 定期存单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377958377550 | 43,250,760.85 | 定期存单 |
| 合计 | 163,792,409.5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06,895.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591.0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186.0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使用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净利润)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4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 无 | 20,000.00 | 20,000.00 | 注1 | 20,000.00 | 注1 | 注1 | 2011年6月 | 4,607.01 | 注2 | 否 | |
| 2、年产2万吨差别化DTY锦纶长丝项目 | 无 | 31,300.00 | 31,300.00 | 注1 | 16,591.05 | 16,591.05 | 注1 | 注1 | 注3 | 注3 | 注3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300.00 | 51,300.00 | 16,591.05 | 36,591.05 | 4,607.01 | |||||||
| 超募资金使用: | ||||||||||||
| 1、归还贷款 | 38,126.57 | 38,126.57 | 38,126.57 | 100% | ||||||||
| 2、补充流动资金 | 17,468.44 | 17,468.44 | 17,468.44 | 100% | ||||||||
| 超募资金使用小计 | 55,595.01 | 55,595.01 | 55,595.01 | |||||||||
| 合 计 | 51,300.00 | 106,895.01 | 92,186.06 | 4,607.0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年产4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自筹资金20,000.00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11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借款381,265,694.8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4,684,374.58 元。 | |||||||||||
注1:公司招股说明书未有截至2013年末承诺投入金额。注2: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产品价格下跌,盈利空间下降导致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注3:项目尚在建设中,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华鼎锦纶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七、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附件: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度本公司与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圣鼎贸易有限公司与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将发生一定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3年及预计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对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2013年及预计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具体内容 | 预计2013年交易额上限 | 上年实际发生 | |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 销售锦纶长丝 | 13200000 | 6,774,303.62 | 0.40% |
| 宁波圣鼎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 销售锦纶长丝 | 5300000 | 0 | 0 |
注:以上交易额不含税金。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下称“三鼎织造”),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1320万美元,注册号330700400002007,法定代表人骆善有,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经济开发区二期区,主营业务为“织带、拉链的制造、销售”。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与华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因此构成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与公司销售商品给无关联方的定价政策一致,不存在差异。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参加表决的4名董事全部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销售协议》,约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公司产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与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0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0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4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0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0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
6、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表决,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鼎股份”(601113)所有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公司证券室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胡方波
联系电话:(0579)85261479
联系传真:(0579)85261475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代理人对如下事项代为表决:
| 表决议题 | 表决结果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7、《关于续聘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关于201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4月22日
总提案数:1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88113 | 华鼎投票 | 11个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 议案内容 | 申报代码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88113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2、《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88113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3、《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88113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4、《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788113 | 4.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88113 | 5.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6、《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788113 | 6.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7、《关于续聘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788113 | 7.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8、《关于201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788113 | 8.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788113 | 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788113 | 10.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788113 | 1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4月14日A 股收市后,持有华鼎股份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113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华鼎股份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113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华鼎股份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113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华鼎股份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88113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4-00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骆中轩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
1、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1-12月份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丁晓年、黄俊燕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4-00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4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提倡精简、高效的工作原则,根据主要股东的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由九名减少至七名。为此,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 | 修订后内容 |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三)、(四)条款作如下修改:
|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 | 修订后内容 |
|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三)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当年盈利并达到现金分红条件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 (四)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做出决议。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审议调整或者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股东大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人员失误,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发布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缺少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审议情况,本公司对此表示郑重道歉,并将缺少议案审议情况增加如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4年4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荐丁尔民先生、丁志民先生、丁军民先生、许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清旺先生、韩建先生、林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尔民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浙江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1994年起历任义乌市环球制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兼任浙江三鼎织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义乌市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华金鼎织带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人代表。丁尔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志民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浙江大学EMBA学历,高级经济师。1994年起创办义乌市环球制带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任浙江三鼎织带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华金鼎织带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目前担任义乌市制带行业协会会长、义乌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义乌市政协委员会常委及宿迁市政协委员会委员。2008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丁志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军民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浙江大学毕业,高级经济师。1994年起历任义乌市环球制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并兼任浙江三鼎织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义乌市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华金鼎织带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目前担任义乌市线带行业协会副会长、金华市婺城区政协委员。2008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丁军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骏先生,195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国家二级职业经理人。历任杭州合成纤维厂锦纶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厂党总支书记,杭州蓝孔雀股份有限公司锦纶厂党总支书记兼生产副厂长、杭州华欧锦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部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许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清旺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历任淳安县司法局科员,浙江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办法律顾问等,1996年至今在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目前兼任全国律协民委会不动产法论坛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律协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清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建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浙江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科技处副处长。现任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副院长、“产业用纺织材料制备技术”浙江省重点实验室主任,主要从事新型纺织材料和现代纺织工程的教学、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和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项目、教育部重点科研项目等及横向科研项目多项,浙江省“产业用纺织材料技术”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韩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伟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革党员,经济学博士,浙江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1997年加入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4年至今在浙江大学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林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14年4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2014年3月24日提名丁晓年、黄俊燕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现将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补充如下:
黄俊燕女士,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任长广焊接材料厂食堂管理员、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资金部出纳,2003年10月至今担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专员。2008年3月起担任发行人监事。黄俊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晓年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电脑会计专业毕业。曾任义乌市环球制带有限公司会计助理、会计并主持财务工作,现任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负责人。2008年3月起担任发行人监事。丁晓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