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8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等,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须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的监管
公司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监督事项: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以上内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4—010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与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4、2015年之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超过30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3月24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2014、2015年之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潘胜燊先生、刘有贵先生、吴裕英女士已履行回避表决;审议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与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电梯(中国)”)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2014、2015年之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潘胜燊先生、吴文斌先生已履行回避表决;审议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与西屋月台屏蔽门(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屋屏蔽门”)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2014、2015年之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潘胜燊先生已履行回避表决; 审议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山西平阳广日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平阳”)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2014、2015年之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文斌先生已履行回避表决。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2014、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所拟定的2014、2015年之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与日立电梯(中国)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2014、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13年 实际发生金额 | 2013年 预计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销售产品、商品 | 1,432,313.22 | 2,800,000.00 | / |
| 提供劳务 | 1,185,071.26 | 1,780,000.00 | / | |
| 出租办公楼、仓库 | 200,712.49 | 220,000.00 | / | |
| 承租办公楼、仓库 | 784,800.00 | 4,600,000.00 | / | |
| 小计 | 3,602,896.97 | 9,400,000.00 |
|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275,418,741.60 | 503,000,000.00 | 购买原材料等未达到预计数 |
| 销售产品、商品 | 1,942,602,461.71 | 2,938,200,000.00 | 销售电梯零部件等未达到预计数 | |
| 提供劳务 | 392,210,809.54 | 1,233,400,000.00 | 货物运输、包装加工等未达到预计数 | |
| 接受劳务 | 228,467.13 | 26,200,000.00 | / | |
| 小计 | 2,610,460,479.98 | 4,700,800,000.00 | ||
| 西屋月台屏蔽门(广州)有限公司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 | 1,080,000.00 | / |
| 销售产品、商品 | 131,455.94 | 1,700,000.00 | / | |
| 提供劳务 | 320,262.75 | 1,760,000.00 | / | |
| 出租办公楼、仓库 | 1,370,997.00 | 3,600,000.00 | / | |
| 小计 | 1,822,715.69 | 8,140,000.00 | ||
| 山西平阳广日机电有限公司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5,363,774.66 | 2,900,000.00 | / |
| 销售产品、商品 | 7,922,437.60 | 30,000,000.00 | / | |
| 小计 | 13,286,212.26 | 32,900,000.00 | / | |
| 总计 | 2,629,172,304.90 | 4,751,240,000.00 | ||
(三)2014、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13年 实际发生金额 | 2014年 预计金额 | 2015年 预计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销售产品、商品 | 1,432,313.22 | 2,200,000.00 | 3,300,000.00 | / |
| 提供劳务 | 1,185,071.26 | 1,800,000.00 | 2,700,000.00 | / | |
| 出租办公楼、仓库 | 200,712.49 | 300,000.00 | 450,000.00 | / | |
| 承租办公楼、仓库 | 784,800.00 | 1,000,000.00 | 1,500,000.00 | / | |
| 小计 | 3,602,896.97 | 5,300,000.00 | 7,950,000.00 | ||
|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275,418,741.60 | 450,000,000.00 | 675,000,000.00 | 预计该项业务规模将扩大 |
| 销售产品、商品 | 1,942,602,461.71 | 3,000,000,000.00 | 4,500,000,000.00 | 预计该项业务规模将扩大 | |
| 提供劳务 | 392,210,809.54 | 6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预计该项业务规模将扩大 | |
| 接受劳务 | 228,467.13 | 1,000,000.00 | 1,500,000.00 | / | |
| 小计 | 2,610,460,479.98 | 4,051,000,000.00 | 6,076,500,000.00 | ||
| 西屋月台屏蔽门(广州)有限公司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 销售产品、商品 | 131,455.94 | 1,000,000.00 | 1,500,000.00 | / | |
| 提供劳务 | 320,262.75 | 1,000,000.00 | 1,500,000.00 | / | |
| 出租办公楼、仓库 | 1,370,997.00 | 3,000,000.00 | 4,500,000.00 | / | |
| 小计 | 1,822,715.69 | 6,000,000.00 | 8,500,000.00 | ||
| 山西平阳广日机电有限公司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5,363,774.66 | 9,000,000.00 | 13,500,000.00 | / |
| 销售产品、商品 | 7,922,437.60 | 12,000,000.00 | 18,000,000.00 | / | |
| 小计 | 13,286,212.26 | 21,000,000.00 | 31,500,000.00 | ||
| 总计 | 2,629,172,304.90 | 4,083,300,000.00 | 6,124,450,000.00 | ||
二、关联交易方介绍
(一)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1、广日集团简介
(1)注册资本:196,103.44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潘胜燊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东塔12层
(5)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城市垃圾的处理及清运;污水处理;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销售、租赁、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本企业业务范围培训。场地出租。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会计数据(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 2013年 |
| 总资产 | 8,435,526,548.4 |
| 净资产 | 3,820,414,466.49 |
| 营业收入 | 4,356,851,749.11 |
| 净利润 | 838,830,203.28 |
2、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广日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 企业名称 | 与广日集团的关系 |
| 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广州环投禺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广州广日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广州市惠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广州广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甲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二)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电梯(中国)”)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1、日立电梯(中国)简介
(1)注册资本:6,488万美元
(2)法定代表人:池村敏郎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办公大楼62层
(5)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杂物梯、立体停车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其他升降机及其零部件、零配件,及上述产品与事业的技术培训、咨询服务,进口日立牌相关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售后服务,物业管理。
(6)主要股东:日立(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广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立电梯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株式会社日立大厦系统公司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会计数据(合并报表) | 2013年 |
| 总资产 | 13,765,170,670.77 |
| 净资产 | 5,964,291,650.70 |
| 营业收入 | 16,951,713,255.67 |
| 净利润 | 1,403,143,817.89 |
2、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日立电梯(中国)实际控制的企业
| 企业名称 | 与日立电梯的关系 |
| 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日立楼宇设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广州日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日立电梯电机(广州)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北京日立电梯营销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北京日立电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上海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上海日立电梯营销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四川日立电梯营销工程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深圳市日立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重庆日立电梯营销工程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营销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广州日立楼宇设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天津日立电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北京日立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深圳市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日立电梯(山西)工程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海南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吉林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日立数字安防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日立电梯(成都)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日立电梯(广州)自动扶梯有限公司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 甲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 甲方实际控制的企业 |
(三)西屋月台屏蔽门(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屋屏蔽门”)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西屋屏蔽门简介
1、注册资本:308万欧元
2、法定代表人:KLAUS GANGLBERGER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之一
5、经营范围:月台屏蔽门及其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系统调验,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法律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6、主要股东:克诺尔制动系统亚太区(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广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2013年 |
| 总资产 | 253,802,000 |
| 净资产 | 13,252,300 |
| 营业收入 | 154,282,700 |
| 净利润 | 351,800 |
(四)山西平阳广日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平阳”)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山西平阳简介
1、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邱成林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侯马市红军街48幢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液压设备,电液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安装,调试,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需审批的除外)
6、主要股东: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2013年 |
| 总资产 | 79,975,246.29 |
| 净资产 | 30,729,289.6 |
| 营业收入 | 61,465,087.53 |
| 净利润 | 6,497,707.21 |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一)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二)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三)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以及作为采购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
(四)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五)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公允确定价格。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2014、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所拟定的2014、2015年之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与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2014、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4—01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4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世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核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本公司经审计的2013年度会计报表,公司2013年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为-717,517,545.48元,2013年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3,902,586.31元,2013年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46,385,040.83元。由于母公司201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96,265,574.65元,因此,公司2013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拟订的《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