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9:季度研讨会
  • 10:季度研讨会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市场
  • A7:研究·财富
  • A8:数据·图表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  
    2014年3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2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37版:信息披露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1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超短债债券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4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三(八)投资组合限制的约定:(1)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2)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3)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4)投资组合的久期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一年;(5)持有的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现金、剩余期限在14天以内的回购余额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6)投资于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其他债券的规模不得超过该债券发行总量的5%,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债券、短期融资券等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和QDII、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5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嘉实泰和封闭、嘉实丰和价值封闭、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H股指数(QDII-LOF)、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400ETF、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嘉实沪深300ETF、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嘉实中证500ETF、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宝A/B、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后公告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各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制度规范下独立决策,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利,共享交易资源。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制定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各投资组合交易前独立确定交易要素,交易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分析评估并完整详实记录相关信息,每季度和每年度完成公平交易专项稽核。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10次,均为旗下指数基金或ETF因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需要而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债券市场在资金面的主导下先涨后跌。全年流动性先松后紧,资金利率大幅波动。年初到5月,外汇占款持续增长,社会融资总量和银行信贷相对超预期,通胀压力也不大,整体资金面维持宽松,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均值3.1%左右。央行2月份重启公开市场正回购操作,5月重启央票发行,反映其不希望资金面总量继续宽松的态度,但回笼力度相对偏弱。在资金面和宏观经济数据配合下,各机构配置需求旺盛,债券收益率整体下行,部分投资者更增加杠杆运作。但是5月20日开始,企业所得税年度集中清缴、外汇市场变化、银行补缴法定准备金、理财产品集中到期、季末银行争夺存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叠加,市场资金面迅速紧张,恐慌情绪6月20日达到顶峰,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升至11.7%。之后央行出面稳定市场情绪,并对部分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市场信心才有所恢复。资金成本的持续高企导致整体债市下跌,短期债券受到的冲击尤为剧烈。下半年,在央行操作主导下,市场流动性一直呈现紧平衡状态。宏观经济复苏态势较为平稳,央行继续关注货币总量和物价压力,不放松的态度坚决。下半年利率中枢持续抬升,3季度和4季度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均值分别为4.01%和4.74%。下半年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以短期逆回购为主,并通过SLF和SLO等创新工具增加操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资金成本上升推动银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快;投资者彻底接受央行不放松的态度,调整政策预期,整体收益率曲线重定价,债市大幅下跌,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创历史新高。年末1年期国开金融债收益率5.49%,较年初升幅超过200bps;10年国债收益率高达4.56%,较年初升幅接近100bps,债券收益率曲线平行大幅上行。信用产品方面,信用债收益率跟随基准利率抬升,1年期高评级的AAA级短融年末收益率6.32%,中等评级的AA级短融收益率7.06%;中票和企业债收益率也大幅上升,5年期AAA级和AA级中票年末收益率分别为6.34%和7.45%,均创历史新高,信用债收益率曲线相对平坦化。

    2013年,本基金秉持稳健投资原则,谨慎把握政策方向,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和资金面变化,灵活调整投资策略,在确保组合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谨慎操作,努力创造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组合基础配置整体保持中性久期,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选择交易所债券、高流动性短融和高收益短融进行平衡配置,并搭配不同期限的同业存款和银行间回购来进行现金流管理,在获取稳定票息收入的同时为组合提供流动性储备。但2013年组合规模大幅波动,5月份之前规模平稳增长,6月钱荒市场资金面紧张叠加季末因素,赎回较为集中,组合被动杠杆增加,资金成本上升叠加持仓债券估值下跌,导致组合净值波动较大。下半年规模持续缩减,组合被动调整持仓,未能跟随市场分享更高的再投资收益,但仓位下降也控制了4季度债市下跌对组合的负面影响。整体看,2013年本基金成功应对了市场冲击和规模波动,实现了正收益。并且整体组合的持仓结构相对安全,流动性和弹性良好,静态收益仍比较高,且整体久期短,利率风险低,前期下跌也增加了组合未来估值上涨的空间。为下一阶段抓住市场机遇、创造安全收益打下了良好基础。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宏观经济、通胀走势和资金面仍将是影响货币市场的主要因素。整体看,美国量化宽松政策推退出节奏已经逐步明朗,由此带来的影响将错综复杂;国内经济复苏形势平稳,但年内通胀较大概率将回到3%以上。综合当前国内外整体经济和货币环境,预计央行将持续稳健偏紧的货币政策,并着力增强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运用各类创新工具进行预调微调。2014年将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预期未来资金面难以回到宽松状况。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和回购利率将是影响资金面、资金利率、和投资者政策预期的关键指标。从债券市场发展前景看,2014年债市供给、特别是信用债供给仍将增长。2014年股票市场重启IPO,对资金面和债券市场也会有一定影响。此外,资金成本上升必然会对实体经济进行传导,经济增长结构型调整和行业周期也将对部分行业或某些个券有负面影响,信用风险真实存在,2014年要关注个券信用事件爆发的概率。2014年银行同业业务的规范和推动金融去杠杆过程仍将继续,对这方面业务的监管将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这都将对债券和资金市场带来复杂和深远影响,投资者要重点关注这方面的政策。鉴于此,针对上述复杂的市场环境,本基金将坚持一贯以来的谨慎操作风格,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面及市场资金面情况,合理配置资产类属和期限结构,控制信用持仓比例和久期,保持较大的组合弹性应对未来可能的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市场风险。在波动的市场中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安全稳定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监察稽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实施了2012年第11次基金利润分配,具体参见本报告“7.4.11 利润分配情况”。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八(二)收益分配原则)的约定:“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月应将至少90%的可分配收益进行分红。每年分红次数不超过20次”。本基金报告期内共实施了9次分配利润合计19,415,718.75元,报告期内利润分配具体参见本报告“7.4.11 利润分配情况”。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月15日发布《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十一次收益分配公告》,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现金红利0.059元,具体参见本报告“7.4.11 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的收益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洪磊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1204号)。

    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80元,基金份额总额329,810,299.2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赵学军______ ______李松林______ ____王红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3 关联方关系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1% / 当年天数。

    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4% / 当年天数。

    7.4.4.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2年12月31日),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活期银行存款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定期银行存款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2)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存于中国银行的定期存款,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由中国银行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上年度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存于中国银行的定期存款,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由中国银行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含定期存款利息收入3,224,375.00元。

    7.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5 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5.2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2.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6,799,464.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5.2.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4,999,945.20元,于2014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2只资产支持证券。

    8.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7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

    (2)基金估值: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净价估值,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

    8.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2.1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情况

    9.2.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情况

    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表“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等券商的佣金合计。

    注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地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租用券商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6日

    基金名称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超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700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9,810,299.2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通过控制投资组合的久期不超过一年,力求本金稳妥,保持资产较高的流动性,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取得超过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策略是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策略基础上的增强型投资策略。一方面,将基金的大部分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保持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同时提供稳定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价值挖掘,将一小部分资产投资于收益率较高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为基金资产提供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中长期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胡勇钦唐州徽
    联系电话(010)6521558895566
    电子邮箱service@jsfund.cn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95566
    传真(010)65182266(010)66594942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js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3年2012年2011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22,756,825.2156,667,304.4516,202,438.29
    本期利润20,988,442.7550,483,066.9220,418,192.0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040.03040.031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3.00%3.00%3.1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67%3.63%3.5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3年末2012年末201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155,592.711,304,839.872,587,209.3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650.00170.003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32,452,312.42774,076,057.53848,901,632.2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801.00851.0073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13年末2012年末201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4.98%21.73%17.47%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07%0.08%0.75%0.01%-0.68%0.07%
    过去六个月1.13%0.06%1.50%0.01%-0.37%0.05%
    过去一年2.67%0.06%3.00%0.01%-0.33%0.05%
    过去三年10.18%0.04%9.83%0.01%0.35%0.03%
    过去五年12.63%0.04%14.89%0.01%-2.26%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4.98%0.03%24.14%0.01%0.84%0.02%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
    20130.272011,433,974.879,366,820.7420,800,795.61 
    20120.348037,990,871.5620,506,354.1758,497,225.73 
    20110.27109,845,990.657,770,062.2517,616,052.90 
    合计0.891059,270,837.0837,643,237.1696,914,074.24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魏莉本基金基金经理、嘉实货币、嘉实安心货币、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09年1月16日-10年曾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资金部经理。2008年7月加盟嘉实基金从事固定收益投资研究工作。金融硕士,CFA,CP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62,196,998.64317,848,631.09
    结算备付金 12,658,966.0011,892,062.98
    存出保证金 6,621.4845,212.23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403,604,395.65927,587,040.6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81,604,395.65895,587,040.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2,000,000.0032,000,000.00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7.4.7.56,702,483.5317,587,586.1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66,177.981,159,198.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6--
    资产总计 485,335,643.281,276,119,731.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1,799,409.20246,099,054.85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011,003.40254,399,446.33
    应付赎回款 158,172.8330,722.0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8,979.49395,936.57
    应付托管费 40,627.14135,197.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72,548.44241,424.73
    应付交易费用7.4.7.714,150.3939,205.94
    应交税费 86,681.1186,681.11
    应付利息 42,158.5166,916.6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8539,600.35549,088.08
    负债合计 152,883,330.86502,043,674.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7.4.7.9329,810,299.25767,544,173.27
    未分配利润7.4.7.102,642,013.176,531,884.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2,452,312.42774,076,057.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5,335,643.281,276,119,731.74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7,990,750.5573,959,031.05
    1.利息收入 40,855,733.8374,068,019.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15,164,674.949,660,900.84
    债券利息收入 33,783,550.0358,757,806.3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1,814,246.57113,411.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3,262.295,535,900.6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 -1,103,510.656,075,249.2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3-1,103,510.656,075,249.2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4--
    股利收益7.4.7.1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4.7.16-1,768,382.46-6,184,237.53
    4.汇兑收益 --
    5.其他收入7.4.7.176,909.83-
    减:二、费用 17,002,307.8023,475,964.13
    1.管理人报酬 2,884,976.926,747,780.96
    2.托管费 985,114.102,304,120.44
    3.销售服务费 1,759,132.174,114,500.56
    4.交易费用7.4.7.1827,063.6946,272.37
    5.利息支出 10,952,753.759,725,575.0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952,753.759,725,575.06
    6.其他费用7.4.7.19393,267.17537,714.74
    三、利润总额 20,988,442.7550,483,066.9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 20,988,442.7550,483,066.92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67,544,173.276,531,884.26774,076,057.5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0,988,442.7520,988,442.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437,733,874.02-4,077,518.23-441,811,392.25
    其中:1.基金申购款6,055,632,419.3382,343,301.426,137,975,720.75
    2.基金赎回款-6,493,366,293.35-86,420,819.65-6,579,787,113.0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20,800,795.61-20,800,795.6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29,810,299.252,642,013.17332,452,312.42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842,783,681.726,117,950.50848,901,632.2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50,483,066.9250,483,066.9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75,239,508.458,428,092.57-66,811,415.88
    其中:1.基金申购款25,822,310,656.32295,918,938.1626,118,229,594.48
    2.基金赎回款-25,897,550,164.77-287,490,845.59-26,185,041,010.3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58,497,225.73-58,497,225.7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67,544,173.276,531,884.26774,076,057.53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884,976.926,747,780.9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872,441.782,301,079.51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985,114.102,304,120.44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8,067.51
    中国银行284,221.13
    合计372,288.64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8,824.92
    中国银行881,998.57
    合计990,823.49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50,238,973.5440,429,348.08--1,957,870,000.00282,864.7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70,154,799.1541,511,524.16--5,510,350,000.00570,826.05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22,196,998.6458,929.75117,848,631.093,291,741.06

    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
    05801705首都机场债2014年1月3日101.88200,00020,376,000.00
    13024813国开482014年1月3日99.83100,0009,983,000.00
    10023610国开362014年1月3日98.83300,00029,649,000.00
    10023610国开362014年1月2日98.83200,00019,766,000.00
    合计   800,00079,774,000.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403,604,395.6583.16
     其中:债券381,604,395.6578.63
     资产支持证券22,000,000.004.53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74,855,964.6415.42
    7其他各项资产6,875,282.991.42
     合计485,335,643.28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138,966,000.0041.8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38,966,000.0041.80
    4企业债券164,596,395.6549.51
    5企业短期融资券20,053,000.006.03
    6中期票据57,989,000.0017.44
    7可转债--
    8其他--
     合计381,604,395.65114.78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23610国开36800,00079,064,000.0023.78
    211020611国开06400,00039,936,000.0012.01
    3138202813山水MTN1300,00029,280,000.008.81
    412223813宁港01299,97028,887,111.008.69
    512601008中远债269,83026,864,274.808.08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数量(份)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9024侨城02110,00011,000,000.003.31
    2119025侨城03110,00011,000,000.003.31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6,621.48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6,702,483.53
    5应收申购款166,177.98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合计6,875,282.99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15,33521,507.0353,348,849.2216.18%276,461,450.0383.82%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20,555.54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4月26日 )基金份额总额6,146,255,272.7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767,544,173.2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6,055,632,419.3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6,493,366,293.3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9,810,299.25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3年3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年度应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8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连续8年提供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债券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481,712,211.3052.1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41,529,003.8947.8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券商名称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284,500,000.0060.8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891,352,000.0039.11%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