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集利债券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采用上证国债指数及中证红利指数衡量基金的投资业绩,其主要原因如下: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证红利指数挑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股票作为样本股,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高股息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本基金于2008年9月26日成立。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九条(三)投资范围、(四)投资策略和(八)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9月26日,2008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08年9月26日至2008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型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基金、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基金(QDII-F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基金在内的二十一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我公司已于2013年5月29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自2013年5月27日起增聘熊壮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核签署后存档备查。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未发现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整体分析评估,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如发现疑似异常交易情况,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该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没有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美国经济复苏超出市场预期,美联储在12月份议息会议上决定逐步退出量化宽松政策,削减国债和资产支持证券购买量。欧洲经济也在下半年开始复苏,采购经理指数PMI回升至荣枯分界线50以上。
国内经济增速稳步回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相比上年略有下降,在中性偏紧的货币政策的影响下,制造业投资下滑较快,房地产投资略有回落,基建投资大幅回升,部分抵消了制造业投资下滑的影响。受限制“三公”消费影响,消费增速比上年下降,四季度现企稳迹象。虽然欧美经济复苏,但出口增速与上年相比变化并不明显。通胀维持在较低水平,与上年持平,工业品价格同比跌幅相比上年略有扩大。
2013年一季度热钱大量流入,资金面宽松,银行信贷投放过快,社会融资总量和广义货币M2同比增速过高。央行采取中性偏紧的货币政策,在2月份重启正回购,并在5月份重启央票发行来回笼货币。6月份QE退出预期升温,国内经济下滑,热钱流入出现逆转,外汇占款负增长,央行仍维持少量央行票据发行,导致资金面非常紧张。三季度央行虽重启逆回购,但资金面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回购利率处于较高水平。随着国内经济逐步企稳,热钱在四季度重新流入,由于M2增速仍大幅高于央行目标值,央行货币政策维持中性偏紧,通过暂停逆回购操作、减少SLF(常备借贷便利)投放量等措施来对冲热钱流入,并提高了逆回购中标利率,加上财政存款投放不及预期,四季度资金面整体来看比较紧张,回购利率中枢相比三季度进一步抬升。
全年来看,债市受资金面的影响较大,6月份之前资金宽松,收益率下行,6月份之后,资金紧张,收益率持续上行,在四季度达到甚至部分超过了08年的水平。信用利差在前三季度缩小,四季度出现扩大,全年来看,信用债表现好于利率债。股市受经济放缓、利率上行的影响,全年震荡下行,转债遭遇正股下跌、估值下降双重打击,表现较差。
报告期内,我们对货币政策、股市表现等方面预期谨慎,全年以信用债为主要投资方向,低配转债,并从二季度开始采取相对防御的策略,以持有中短久期债券为主,规避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集利债券A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2%。
集利债券C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85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4年,欧美经济将延续复苏态势,中国外需有望进一步改善。由于货币政策中性偏紧,预期投资增速缓慢回落,消费将维持平稳,总体来看,国内经济增速和通胀水平可能会有小幅回落。
展望2014年,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的推进,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总量增速预计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而经济增长企稳态势明显,货币政策难言放松。利率市场化短期内也会抬升社会整体利率水平,对股市和债市都将产生负面影响。由于今年内经济回落幅度可控,信用债系统性风险不大,具有一定投资价值,但可能会有所分化。
综上,在货币政策尚未出现放松信号之前,我们将继续采取积极稳健的投资策略,以中短久期信用债为主要投资品种,控制好杠杆和久期,防范信用风险,关注可转债和利率债的交易性机会,增强组合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及研究部、交易部、固定收益部、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于2013年4月11日A类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0.1000元进行收益分配,共分配 10,273,784.78元;C类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0.1000元进行收益分配,共分配 10,395,572.24元。于2013年5月17日A类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0.5500元进行收益分配,共分配101,600,186.01元;C类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0.5000元进行收益分配,共分配 67,885,798.07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926,957,209.94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599,993,441.99份,C类基金份额326,963,767.95份。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66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0.9855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青山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第955号《关于核准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9日更名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93,797,894.3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1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9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94,126,340.9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8,446.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2010年3月17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名称的公告》,本基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更名为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新增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类别,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在基金管理人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一般情况下,基金资产将主要投资于企业(公司)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国债及央行票据等。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包括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所得股票以及权证等。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9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2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40% / 当年天数。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
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 本基金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时所适用的费率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基金C 类基金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27,799,138.3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74,131,486.20元,于2014年1月28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买入明细。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卖出明细。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买入、卖出明细。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8.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8.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8.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一)2013年本基金无交易席位增减情况。
(二) 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7日
| 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 | |
| 基金主代码 | 162210 |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9月26日 | |
|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926,957,209.94份 |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2210 | 162299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599,993,441.99份 | 326,963,767.95份 |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风险及保持流动性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增值的综合目标。 | |
| 投资策略 | (3)股票投资策略:新股申购策略根据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发行定价水平及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及资金成本关系,制定相应的新股认购策略;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主要关注具有持续分红能力特征的优质上市企业,在符合基金整体资产配置及本基金整体投资风格的前提下,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依据现代金融投资理论,计算权证的理论价值,结合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评估权证投资价值。 | |
| 业绩比较基准 | 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 |
| 风险收益特征 | 属于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属于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属于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 名称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曹桢桢 | 唐州徽 |
| 联系电话 | 010-66577728 | 95566 | |
| 电子邮箱 | irm@mfcteda.com | fcid@bankofchina.com |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9-88888 | 95566 | |
| 传真 | 010-66577666 | 010-66594942 | |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 www.mfcteda.com |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49,791,244.31 | 44,164,796.22 | 32,582,473.92 | 33,240,759.38 | -421,638.88 | -668,210.33 |
| 本期利润 | 4,698,493.09 | 33,637,627.98 | 35,071,724.97 | 39,359,788.31 | -923,847.02 | -2,037,031.10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44 | 0.0425 | 0.0593 | 0.0563 | -0.0334 | -0.0583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03% | -0.52% | 7.71% | 7.24% | -4.47% | -4.98%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66 | -0.0145 | 0.0538 | 0.0331 | -0.0071 | -0.0223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603,941,413.40 | 322,227,343.80 | 1,252,538,504.96 | 1,501,665,851.66 | 24,023,234.49 | 40,328,918.73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66 | 0.9855 | 1.0695 | 1.0485 | 0.9929 | 0.9777 |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3.16% | 0.16% | 0.19% | 0.11% | -3.35% | 0.05% |
| 过去六个月 | -3.33% | 0.13% | 1.44% | 0.14% | -4.77% | -0.01% |
| 过去一年 | -0.03% | 0.15% | 1.62% | 0.16% | -1.65% | -0.01% |
| 过去三年 | 2.86% | 0.21% | 6.68% | 0.14% | -3.82% | 0.07% |
| 过去五年 | 7.26% | 0.21% | 18.39% | 0.16% | -11.13% | 0.05%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1.48% | 0.21% | 20.46% | 0.17% | -8.98% | 0.04% |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3.27% | 0.16% | 0.19% | 0.11% | -3.46% | 0.05% |
| 过去六个月 | -3.54% | 0.13% | 1.44% | 0.14% | -4.98% | -0.01% |
| 过去一年 | -0.52% | 0.15% | 1.62% | 0.16% | -2.14% | -0.01% |
| 过去三年 | 1.37% | 0.21% | 6.68% | 0.14% | -5.31% | 0.07% |
| 过去五年 | 4.75% | 0.21% | 18.39% | 0.16% | -13.64% | 0.05%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8.79% | 0.21% | 20.46% | 0.17% | -11.67% | 0.04%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 2013 | 0.6500 | 77,821,722.63 | 34,052,248.16 | 111,873,970.79 | |
| 2012 | - | - | - | - | |
| 2011 | 0.1500 | 269,404.89 | 115,291.26 | 384,696.15 | |
| 合计 | 0.8000 | 78,091,127.52 | 34,167,539.42 | 112,258,666.94 |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 2013 | 0.6000 | 76,449,468.07 | 1,831,902.24 | 78,281,370.31 | |
| 2012 | - | - | - | - | |
| 2011 | 0.1500 | 290,445.35 | 273,302.11 | 563,747.46 | |
| 合计 | 0.7500 | 76,739,913.42 | 2,105,204.35 | 78,845,117.77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 卓若伟 |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 2012年5月22日 | - | 9 | 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厦门大学计统系; 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任职于厦门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工作; 2006年10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任投资经理; 2009年5月起就职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 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12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2013年7月5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具备9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 熊壮 | 本基金基金经理 | 2013年5月27日 | - | 6 | 金融学硕士;2008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从事债券研究与投资交易工作;2012年11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具备6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2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 资 产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 资 产: | ||
| 银行存款 | 4,945,959.09 | 107,716,965.85 |
| 结算备付金 | 33,496,506.82 | 25,343,493.76 |
| 存出保证金 | 288,270.78 | 25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95,983,180.27 | 3,406,218,926.21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1,395,983,180.27 | 3,406,218,926.21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2,433,944.57 | 57,936,495.48 |
| 应收利息 | 50,402,786.86 | 73,296,304.77 |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50,059,992.73 | 205,068,682.3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总计 | 1,547,610,641.12 | 3,875,830,868.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 负 债: |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601,930,624.50 | 888,513,806.80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5,680,549.01 | 224,511,554.11 |
| 应付赎回款 | 752,723.04 | 4,974,470.77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456,611.13 | 1,294,622.31 |
| 应付托管费 | 152,203.70 | 431,540.79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93,450.07 | 520,449.86 |
| 应付交易费用 | 18,328.82 | 24,861.34 |
| 应交税费 | 1,500,760.66 | 702,746.00 |
| 应付利息 | 493,308.85 | 315,917.45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363,324.14 | 336,542.34 |
| 负债合计 | 621,441,883.92 | 1,121,626,511.77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基金 | 926,957,209.94 | 2,603,287,477.58 |
| 未分配利润 | -788,452.74 | 150,916,879.0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26,168,757.20 | 2,754,204,356.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47,610,641.12 | 3,875,830,868.39 |
| 项 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一、收入 | 97,821,905.96 | 111,310,226.66 |
| 1.利息收入 | 132,605,901.81 | 85,381,665.87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829,061.23 | 648,401.10 |
| 债券利息收入 | 131,396,814.44 | 84,015,496.59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80,026.14 | 717,768.18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9,801,640.88 | 16,347,574.00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29,358.75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9,801,640.88 | 16,318,215.25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619,919.46 | 8,608,279.98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1,034,282.73 | 972,706.81 |
| 减:二、费用 | 59,485,784.89 | 36,878,713.38 |
| 1.管理人报酬 | 11,879,365.11 | 7,964,965.28 |
| 2.托管费 | 3,959,788.40 | 2,654,988.41 |
| 3.销售服务费 | 3,406,856.96 | 2,864,667.17 |
| 4.交易费用 | 83,350.79 | 77,480.14 |
| 5.利息支出 | 39,687,052.27 | 22,863,416.65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39,687,052.27 | 22,863,416.65 |
| 6.其他费用 | 469,371.36 | 453,195.73 |
|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336,121.07 | 74,431,513.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336,121.07 | 74,431,513.28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603,287,477.58 | 150,916,879.04 | 2,754,204,356.62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38,336,121.07 | 38,336,121.07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676,330,267.64 | 113,888.25 | -1,676,216,379.39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5,044,628,855.48 | 364,793,343.96 | 5,409,422,199.44 |
| 2.基金赎回款 | -6,720,959,123.12 | -364,679,455.71 | -7,085,638,578.83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190,155,341.10 | -190,155,341.10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926,957,209.94 | -788,452.74 | 926,168,757.20 |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5,443,934.72 | -1,091,781.50 | 64,352,153.22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74,431,513.28 | 74,431,513.28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537,843,542.86 | 77,577,147.26 | 2,615,420,690.12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6,814,393,572.23 | 271,742,707.83 | 7,086,136,280.06 |
| 2.基金赎回款 | -4,276,550,029.37 | -194,165,560.57 | -4,470,715,589.94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603,287,477.58 | 150,916,879.04 | 2,754,204,356.62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1,879,365.11 | 7,964,965.28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706,031.96 | 577,134.32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3,959,788.40 | 2,654,988.41 |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合计 | |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261,932.04 | 2,261,932.04 |
| 中国银行 | - | 269,009.91 | 269,009.91 |
| 合计 | - | 2,530,941.95 | 2,530,941.95 |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合计 | |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1,817,441.46 | 1,817,441.46 |
| 中国银行 | - | 313,322.22 | 313,322.22 |
| 合计 | - | 2,130,763.68 | 2,130,763.68 |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 中国银行 | 90,079,786.99 | - | - | - | 1,346,830,000.00 | 413,719.03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 中国银行 | 10,026,861.51 | - | - | - | 1,597,420,000.00 | 767,719.81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9月26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0.00 | 0.00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9,987,015.58 | 0.00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0.00 | 0.00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0.00 | 0.00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0.00 | 0.00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9,987,015.58 | 0.00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66% | 0.00% |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9月26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0.00 | 0.00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9,987,015.58 | 0.00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0.00 | 0.00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0.00 | 0.00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0.00 | 0.00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9,987,015.58 | 0.00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85% | 0.00% |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 中国银行 | 4,945,959.09 | 285,627.06 | 107,716,965.85 | 293,517.80 |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 130212 | 13国开12 | 2014年1月2日 | 98.30 | 200,000 | 19,660,000.00 |
| 130213 | 13国开13 | 2014年1月2日 | 97.89 | 300,000 | 29,367,000.00 |
| 130218 | 13国开18 | 2014年1月2日 | 99.37 | 200,000 | 19,874,000.00 |
| 130308 | 13进出08 | 2014年1月2日 | 99.19 | 300,000 | 29,757,000.00 |
| 1382134 | 13方大MTN2 | 2014年1月3日 | 96.41 | 440,000 | 42,420,400.00 |
| 1182188 | 11黄山MTN1 | 2014年1月6日 | 99.61 | 200,000 | 19,922,000.00 |
| 1280083 | 12马城投债 | 2014年1月6日 | 99.72 | 190,000 | 18,946,800.00 |
| 1282426 | 12莞路桥MTN1 | 2014年1月6日 | 97.25 | 100,000 | 9,725,000.00 |
| 1282476 | 12厦水务MTN1 | 2014年1月6日 | 97.35 | 100,000 | 9,735,000.00 |
| 1382002 | 13深茂业MTN1 | 2014年1月6日 | 98.04 | 200,000 | 19,608,000.00 |
| 1382133 | 13天隆集MTN1 | 2014年1月6日 | 94.57 | 110,000 | 10,402,700.00 |
| 合计 | 2,340,000 | 229,417,900.00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395,983,180.27 | 90.20 |
| 其中:债券 | 1,395,983,180.27 | 90.20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8,442,465.91 | 2.48 |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13,184,994.94 | 7.31 |
| 7 | 合计 | 1,547,610,641.12 | 100.00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98,658,000.00 | 10.65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98,658,000.00 | 10.65 | |
| 4 | 企业债券 | 1,084,269,180.27 | 117.07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0,021,000.00 | 3.24 |
| 6 | 中期票据 | 183,035,000.00 | 19.76 |
| 7 | 可转债 | - | -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1,395,983,180.27 | 150.73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22702 | 12海安债 | 700,000 | 72,450,000.00 | 7.82 |
| 2 | 111051 | 09怀化债 | 707,682 | 72,310,239.08 | 7.81 |
| 3 | 1382133 | 13天隆集MTN1 | 700,000 | 66,199,000.00 | 7.15 |
| 4 | 112093 | 11亚迪01 | 640,000 | 62,217,600.00 | 6.72 |
| 5 | 122649 | 12长建投 | 600,010 | 61,189,019.80 | 6.61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 1 | 存出保证金 | 288,270.78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2,433,944.57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50,402,786.86 |
| 5 | 应收申购款 | 50,059,992.73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113,184,994.94 |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2,565 | 233,915.57 | 441,083,915.87 | 73.51% | 158,909,526.12 | 26.49%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1,708 | 191,430.78 | 292,013,435.88 | 89.31% | 34,950,332.07 | 10.69% |
| 合计 | 4,273 | 216,933.59 | 733,097,351.75 | 79.09% | 193,859,858.19 | 20.91% |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0.00 | 0.0000% |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30,602.30 | 0.0094% | |
| 合计 | 30,602.30 | 0.0033% |
| 项目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A |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C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9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 | 1,620,067,528.70 | 674,058,812.20 |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171,091,390.29 | 1,432,196,087.29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2,957,476,155.56 | 2,087,152,699.92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3,528,574,103.86 | 3,192,385,019.26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99,993,441.99 | 326,963,767.95 |
|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
| (1) 2013年3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 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
| 本年度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本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
| 本年度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
| 本年度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为8.30万元,该审计机构对本基金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6年。 |
|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 齐鲁证券 | 1 | - | - | - | - | - |
| 广发华福 | 1 |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 齐鲁证券 | 1,278,188,857.88 | 28.38% | 27,061,256,000.00 | 47.67% | - | - |
| 广发华福 | 3,225,015,537.26 | 71.62% | 29,704,800,000.00 | 52.33% | - | - |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