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调查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股市行情
  • B4:市场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B285:信息披露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界市杨家界索道试营运的公告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2014年3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B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版:信息披露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界市杨家界索道试营运的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201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1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4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庄毓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即将满6年,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庄毓敏女士向董事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庄毓敏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庄毓敏女士确认,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与其本人辞任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庄毓敏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尽职勤勉,公司董事会向庄毓敏女士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1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力先生主持,会议听取了《2013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201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以及《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120,000,000元,占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的52.93%。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23,688,683.29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13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庄毓敏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金德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金德环先生已取得江苏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独董任职资格,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任职,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的独立董事前,庄毓敏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14年度自营投资的具体金额:

    1、公司自营投资总规模最高不超过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本规模的400%;其中,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投资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本规模的100%。

    2、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上述自营投资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及因证券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将审慎经营,根据市场环境决定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加强现金管理,灵活配置资金。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4年度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内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规模及存续期间等相关事宜。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金德环先生简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附件:

    金德环先生简历

    金德环 先生 中国国籍,1953年4月出生,硕士、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兴业期货有限公司、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副主任、证券期货学院副院长、金融学院副院长。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在公司总部23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锡康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监事听取了《公司2013年度稽核工作报告 》,并依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相关议案逐一进行了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3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保证客户及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机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评价。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1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4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4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对公司201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如下:

    一、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2014年关联交易预计

    (一)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项目2014年预计金额(万元)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2013年实际发生占同类业务比例(%)2013年预计金额(万元)2013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业务介绍
    1席位佣金收入12001123.44

    48.07

    800市场交易量提升导致席位交易佣金增加。公司出租交易席位,按照股票基金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的佣金收入。
    2公司认购、申购或赎回东吴基金发行的基金产品2500011748.592.2810000东吴基金整体规模扩大,公司申购、赎回产品规模增大。公司购买东吴基金募集设立的基金产品,东吴基金按照统一规定收取认购费、申购费、退出费、管理费等费用。
    3代销金融产品收入500354.9965.44100东吴基金整体规模扩大,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规模增大。公司为东吴基金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取佣金。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关联方: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

    法定代表人:任少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得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东吴基金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9,010.47万元、负债总额6,290.32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732.93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0,805.87万元、净利润3,048.3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1.16万元。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东吴基金49%股权,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长吴永敏先生同时担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东吴基金均按约定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交易,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一)席位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基金的佣金费率定价;

    (二)基金产品的价格:按照购买或赎回当日基金产品的单位净值定价;

    (三)代销佣金收入:按照基金公司发行产品时统一的销售政策收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平的,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13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1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或续签关联交易协议。

    八、备查文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1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 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9日(星期三)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不提供网络投票

    (五)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4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13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13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9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制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4年4月10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 0512-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62938812

    联系人:李明娟 张弛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二)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提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13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13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8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制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