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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李飞女士已于2014年3月26日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职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补选。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正式提名张连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长曹恩辉先生,董事祖春香女士、殷金龙先生已于2014年3月26日辞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进行补选。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正式向公司推荐张忠伟先生、李宝芝女士、钟云香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声明:此次更换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在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徐大庆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徐吉峰先生已于2014年3月26日辞去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张忠伟先生出任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辞职及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的公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述补选、新聘人员简历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公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辞职及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田丰先生主持。

      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监事范水波先生已于2014年3月26日辞去监事职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进行补选。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孙莉莉女士长期在本公司担任财务工作,具有担任股份公司监事的工作能力,且能够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无《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宜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我们同意补选孙莉莉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监事会声明:最近二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及人员简历详见《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公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辞职

      及提名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6日收到董事长曹恩辉,董事祖春香、殷金龙,独立董事李飞的书面辞职报告。祖春香女士、殷金龙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董事职务,曹恩辉先生、李飞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董事职务。同时曹恩辉先生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相关职务;殷金龙先生、祖春香女士一并辞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相关职务;李飞女士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曹恩辉先生、李飞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曹恩辉先生辞职后将任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祖春香女士任公司总工程师、殷金龙先生任公司研发负责人。

      由于三位董事、一位独立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法定人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曹恩辉先生、祖春香女士、殷金龙先生、李飞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曹恩辉先生、祖春香女士、殷金龙先生、李飞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董事、独立董事职责。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名张忠伟先生、李宝芝女士、钟云香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张连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对曹恩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祖春香女士、殷金龙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李飞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此次更换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3月26日收到监事范水波的书面辞职报告,范水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职务。范水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范水波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范水波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监事的职责。范水波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范水波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提名孙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其任期自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公司监事会声明:此次更换监事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补选提名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附件: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忠伟先生,汉族,1978年3月19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2012年8月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2012年8月—2014年2月在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本公司。张忠伟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云香女士, 1977年1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2005年任农标普瑞纳(抚顺)饲料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2010年就职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历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2010年10月就职于紫鑫药业任证券部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第五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钟云香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99,7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宝芝女士,汉族,1966年11月11日出生,高级经济师,1990-1994年,柳河制药厂,任技术员;1994-2001年,吉林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车间主任、质量厂长;2001年-2009年,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生产经理,2009年-2012年,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宝芝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69,1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连学先生,中国国籍,民族汉,1955年11月25日出生,中共党员,是中药材栽培、加工领域的专家。1982年3月-1985年4月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任助研;1988年1月-1992年7月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任副研;1992年8月-2002年1月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任研究员;2002年2月-2003年8月在吉林农业大学任教授;2003年9月-2006年9月在吉林农业大学任院长;2006年10月至今在吉林农业大学任教授。张连学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莉莉女士,汉族,1975年8月23日出生,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7年7月-2000年10月在吉林省大石头林业局森铁处任会计;2000年11月-2001年7月在本公司任出纳员;2001年8月-2006年5月在本公司任销售主管会计;2006年6月-2008年1月在本公司任财务部长、财务经理;2008年2月-2010年3月在本公司任财务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柳河任生产总经理。孙莉莉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辞职及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6日收到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徐吉峰先生、生产副总经理韩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徐吉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徐吉峰先生辞职后将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生产副总经理韩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职务,韩明先生将任柳河母公司总负责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徐吉峰先生、韩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大庆先生为销售副总经理、张忠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公平、公正、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徐大庆先生为销售副总经理、张忠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新聘提名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附件: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张忠伟先生,汉族,1978年3月19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2012年8月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2012年8月—2014年2月在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本公司。张忠伟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大庆先生,朝鲜族,1977年5月15日出生,本科学历,会计专业,2000年-2001年在吉林省敦化市长白山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任会计;2001年-2003年在吉林天三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区域经理;2003年-2005年自营代理产品;2005年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药品销售总监。徐大庆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审议《关于补选张忠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审议《关于补选李宝芝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审议《关于补选钟云香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第二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9日—10日(8:3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街137号

      邮政编码:130041

      联系人:钟云香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电话:0431-88698366

      电子邮箱:zxyy002118@163.com

      3、附件: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