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调查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股市行情
  • B4:市场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B285:信息披露
  •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育民先生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  
    2014年3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B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2版:信息披露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育民先生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7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设立半导体硅片公司的议案》,公司投资注册了西安隆基晶益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扩建72吨半导体单晶硅项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半导体生产的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投资扩建72吨半导体单晶硅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3,988万元,建设周期为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采购磁场设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春安、钟宝申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光伏系统开发、集成与服务公司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贴近和服务于光伏市场终端,进一步加大公司单晶产品的拓展力度,挖掘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项目开发、系统EPC发包与电站运行维护需求,公司拟投资设立光伏系统开发、集成与服务公司,基本信息如下(暂定):

    (1)公司名称: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出资比例:公司出资占比55%,其他自然人投资者出资占比45%

    (5)业务范围:光伏电站投资及EPC业务、光伏电站托管运行业务、节能及照明改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8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节余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无锡隆基年产500M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无锡隆基500WM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无锡隆基500WM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26,063.89万元(含利息收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46 号”《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57,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89.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310.50万元,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64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37,032.00万元,超募资金为14,278.50 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

    上述项目原实施主体为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隆基”),实施地点为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关于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情况

    (一)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前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12年5月29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动的议案》(详见2012年5月30日公告),对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投项目仍为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变更如下:

    (1)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16,646万元。

    (2)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银川隆基实施500MW单晶硅棒项目;无锡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隆基”)实施500MW单晶硅片项目。

    (3)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和进度:

    银川隆基年产500M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其中300MW在原募投项目用地上实施,投入192台单晶炉及配套设备、设施,计划于2012年9月完成设备购置及开始安装, 2013年6月达到设计产能;另外200MW 在银川隆基二期项目租赁用地上实施,投入128台单晶炉及配套设备、设施,计划于2013年3月完成设备购置及开始安装,10月达到设计产能。

    无锡隆基年产500M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计划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分批完成设备购置及安装,10 月达到设计产能。

    (4)变更后投资构成:

    单位:万元

    2013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结合最新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计划,具体如下:

    银川隆基年产500M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将于2014年第四季度完成并达产。由于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的提高,设备全部到位后,募投项目单晶硅棒的产能将提高至1GW。

    无锡隆基年产500M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将于2013年10月如期达产。

    2、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资金节余情况和使用计划

    (1)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无锡隆基500WM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情况如下:

    (2)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13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4年4月16日到期(详见公司2013年4月18日公告)。

    2013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4年8月6日到期(详见公司2013年8月8日公告)。

    鉴于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已完工,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0,638,947.55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募集资金中前次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临时借款”)将直接抵减,不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3)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应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中“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抵减前次募集资金临时借款),并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 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节余部分募集资金原因

    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本次建设完成后能够节余部分募集资金,是在确保500MW单晶硅片项目建设目标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下,基于技术进步与关键设备价格大幅下降的原因,切片机与辅助设备采购成本降低,节约了建安成本、铺底流动资金和预备费用,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是在完成500MW单晶硅片项目建设目标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此次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

    三、审议程序

    2014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无锡隆基500MW单晶硅片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改变,亦不存在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无锡隆基500MW单晶硅片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隆基股份本次将无锡隆基500MW单晶硅片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隆基股份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隆基股份本次将无锡隆基500MW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0,638,947.55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9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关联方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隆基”)采购单晶磁场设备一批,总价约8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2014年2月28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沈阳隆基发生采购机器设备类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1.71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关联方沈阳隆基采购单晶磁场设备一批,总价约800万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沈阳隆基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4年2月28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沈阳隆基发生采购机器设备类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1.71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李春安、钟宝申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二人在沈阳隆基分别担任董事一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沈阳隆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9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承臣

    4、注册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文化路6号

    5、经营范围: 研制、生产、销售超导磁、电磁、永磁、磁选、磁力除杂、磁力起重、电磁搅拌设备、磁应用设备、金属探测设备、矿山设备、冶金设备、能源设备、环保设备;技术咨询、工程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拉晶所需专用设备,主要用于本公司扩建72吨半导体单晶硅项目。

    2、交易价格: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作为交易价格。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尚未签订,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择期签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半导体生产的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提高半导体投产项目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强化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认可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0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一致同意通过:

    1、《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对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将无锡隆基500MW单晶硅片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1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4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4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4日

    根据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下午 14:00

    A 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召开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4、会议方式:

    (1)A 股股东可通过:

    ①本人亲身出席现场投票;

    ②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投票;

    ③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3)关于股东投票方式选择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前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股东大会出席回复和股东出席登记方法

    1、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身或其委任代表)应于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或该日之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递送、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回执见附件三)。

    2、出席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异地股东(西安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4 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12:30-14:00

    (3)登记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五、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参与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的说明

    融资融券试点券商(简称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简称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并可根据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通过会员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券商,应当及时告知本公司其通过会员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相关事宜,投票时间为 2014年4月14日 9:30—15:00,网址为wwww.sseinfo.com。

    有关融资融券的详细事宜,请相关人员按照上交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710100

    联系电话:029-81566863

    传真:029-84157265

    2、年度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4月14 日

    总提案数:2项议案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分项进行投票,按以下方式申报: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4月4日 A 股收市后,持有隆基股份的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 , 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发生异常,则本次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

    附件二: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4年4月14日在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召开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委托人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本公司于 2014年3月27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弃权”或“反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委托人在本授权书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外,委托人的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交股东大会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3、A 股股东最迟需于大会指定举行时间 24 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或其他授权文件送达至本公司,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 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710100,方为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承担单位
    对银川隆基进行增资,用于年产500MW单晶硅棒/片建设项目137,032银川隆基

    项目变更前2012年5月变更后
    年产500MW 单晶硅棒部分年产500MW 单晶硅片部分合计
    原募投项目用地租赁用地小计
    建筑工程17,92812,078012,0781,56813,646
    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89,52027,97118,23846,20930,27276,481
    辅助设备购置及安装4,1732,0268862,9121,2614,17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095,10905,1092005,309
    预备费9,3393,7751,5305,3052,6647,969
    铺底流动资金10,9633,5952,3975,9923,0769,068
    项目总投资137,03254,55423,05177,60539,041116,646

    无锡隆基500WM单晶硅片建设项目节余资金情况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390,410,000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2)103,073,222.67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7,414,592.10
    应付未付募投项目设备采购金额(4)34,112,421.88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5)=(1)-(2)+(3)-(4)260,638,947.55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股东
    788012隆基投票A股股东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2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78801299.00元1股2股3股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1股2股3股
    2《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2.001股2股3股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12买入99.001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12买入1.001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12买入1.002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12买入1.003股

    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股东代码
    联系人电话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