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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0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3月25日在公司杭州办事处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审〔2014〕1198号),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475,603.42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5,782,303.23元之后,减去2012年度利润分配13,680,000.00元,加之2012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106,244,435.67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257,735.86元。

    本着能够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18.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国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国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补选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启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启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叁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之间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授信额度以内的法律文件。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14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相关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方案为:董事津贴每人税前10万元,董事长48万元;独立董事津贴每人税前10万元;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的,不重复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总经理税前96万元;常务副总经理税前84万元;副总经理税前72万元;董事会秘书税前48万元;财务总监税前48万元。为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将年度薪酬总额的40%作为绩效考核薪酬。

    1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和鉴证报告。

    1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附件:

    附件一 吴国强简历

    附件二 陈启令简历

    吴国强 先生:汉族,1959年生,高中学历。1980年4月至1998年10月在永康电动工具厂工作,担任车间主任职务。1998年11月至今在浙江广鹰机械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常务副总。201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吴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启令 先生:汉族,1980年2月生,大专学历。2002年2至2013年3月在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区域销售经理、全国大客户部经理职务、营销副总监、总监职务;2013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主管市场营销工作。

    陈启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0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在公司杭州办事处召开,会议于2014年3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应维湖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审〔2014〕1198号),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475,603.42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5,782,303.23元之后,减去2012年度利润分配13,680,000.00元,加之2012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106,244,435.67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257,735.86元。

    本着能够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18.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后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方案为:监事津贴每人税前6万元,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的,不重复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0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25日,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结售汇规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4月末至2015年4月末拟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超过5亿元。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预计保证金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外贸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审议批准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公司现制订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保荐机构同时提请各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导致的内控失效风险以及由于相关款项的实际回款规模和时间与预测出现偏差而导致的延期交割等方面的风险仍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于2014年4月末至2015年4月末开展规模预计超过5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0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0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7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46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公司于2011年9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49.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4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7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9,643,470.14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62,160.72元;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7,364,239.15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69,189.6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7,007,709.2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131,350.32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252,441.0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7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19-6272010402998823,205,419.85募集资金专户
     19-627201040299882-000344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
     19-627201040299882-000355,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
     19-627201040299882-000365,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
     19-627201040299882-000375,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
     19-627201040299882-000385,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
     19-627201040299882-000395,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3558593372614,047,021.18募集资金专户
     35325945929815,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
    合 计 87,252,441.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 2011年度,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已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105,000,000.00元;

    (2) 2011年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追加投资1,250.00万元,上期已使用633.10万元,本期已使用583.00万元,累计已使用1,216.10万元;

    (3) 2012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追加投资3,527.00万元,上期已使用352.91万元,本期已使用980.67万元,累计已使用1,333.58万元;

    (4) 2012年8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28.23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所在地地势落差较大,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土坡滑移现象,需要采取护坡加固措施,由于护坡加固方案确定和施工需要增加工期,该项目不能在2012年9月末投产,经谨慎研究,调整后的投产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2013年6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入使用,但由于土建工程的延期,导致部分设备订购时间延后。截至期末,“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产能尚未完全实现。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3年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已部分投入使用。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的营业收入为8,921.56万元,对应的营业成本为6,452.67万元,实现营业毛利额为2,468.89万元。由于公司相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三项费用无法单独核算,故2013年度募投项目的效益无法准确地单独进行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412.8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736.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700.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18,329.0018,329.006,172.7512,622.8668.87%2013年6月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18,329.0018,329.006,172.7512,622.8668.87%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10,500.0010,500.00 10,500.00 
    2.追加投入“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土建)1,250.001,250.00583.001,216.1097.29%2013年6月
    3.补充流动资金 3,028.233,028.23 3,028.23 
    4.追加投入“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注塑、喷涂)3,527.003,527.00980.671,333.5837.81%2013年6月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18,305.2318,305.231,563.6716,077.91 
    合 计36,634.2336,634.237,736.4228,700.7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所在地地势落差较大,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土坡滑移现象,需要采取护坡加固措施,由于护坡加固方案确定和施工需要增加工期,该项目不能在2012年9月末投产,经谨慎研究,调整后的投产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本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共计18,083.88万元。经201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10,500.00万元,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250.00万元追加投入“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经2012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527.00万元追加投入“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经2012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追加投入“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的资金2,549.6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028.2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经201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对“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追加投资1,250.00万元,用于增建生产仓储库房、建设检测检验中心和建设产品体验中心,合计需新增建筑面积12,478.00平方米。经2012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对“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追加投资3,527.00万元,用于注塑车间技术升级和喷涂车间技术升级。该项目原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8,329.00万元,2011年拟追加投资1,250.00万元,2012年拟追加投资3,527.00万元,追加投资后的投资额为23,106.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3,244.88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上述预先投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于2011年10月26日出具天健审〔2011〕5017号《鉴证报告》。经201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以募集资金置换该等先期投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置换3,244.8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1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午09:30~11:3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欧阳波先生,独立董事沃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吕丽珍女士、公司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1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日期:2014年4月16日(周三)0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4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典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选举吴国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的登记方式

    (一)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4年4月1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出席会议时上述材料除注明为复印件外均要求出示原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4月11日09:00—11:30;13:0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典大厦六楼,邮编:32130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佘 砚

    联系电话:0579-89295369 传真号码:0579-89295392

    邮箱:zqb@haers.com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鉴于本人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范围: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选举吴国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4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授权书自本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

    2、授权范围应由委托人分别对列入本次会议审议议程的每一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投同意票即划上“√”,以此类推)。

    3、如果不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