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调查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股市行情
  • B4:市场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B285:信息披露
  •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  
    2014年3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B2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19版:信息披露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B220版)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系原封闭式基金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3年11月19日,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普惠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普惠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依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3日基金部函[2013]1025号文备案,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自2013年12月23日起,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无限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中,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止,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3年12月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提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基金普惠”。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提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鹏华领先”。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转型前基金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22日止,转型后基金本报告期自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基金合同中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1999年1月6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2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且仍处于建仓期。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 年9 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45只开放式基金和7只社保组合,经过15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金融工程师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3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份股交易不活跃导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A股市场呈现明显的结构分化行情:在经济转型预期下,成长型行业如传媒、计算机、通信、电子、环保、医药生物等行业大幅跑赢,全年持续表现强劲,而传统行业如银行、地产等周期性行业整体表现较差,这种背离在历史上都是比较罕见的。本基金在1季度延续了上一年年末的操作思路,在经济复苏延续的背景下,以早周期和低估值品种做为重点持仓品种,增持汽车、家电等低估值行业。二季度后,由于国内经济数据恶化,我们减持了与经济相关性较高的一些周期性行业,并增加了行业景气度较高的电力设备行业配置。下半年,国内经济形势波动不大,但由于优质成长股上半年已经有较大涨幅,因此本基金在品种选择上略显保守。4季度,由于基金面临契约变更,本基金选择降低股票仓位,减少净值波动。回顾全年操作,本基金在面临成长股井喷行情时选股思路偏向于稳健,操作不够积极。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原鹏华基金普惠投资基金2013年1月1日至12月22日期间的净值增长率为-2.45%;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净值增长率为 0.86%,同期业绩基准为1.4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的投资环境,我们认为,首先,从目前的情况看,可能2014年国内经济增长形势和2013年相仿,一方面,中央继续传递出“上有(通胀)顶,下有(增长)底”的政策预期,另一方面,传统行业去产能、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大格局不变。其次,由于2013年新兴产业股票整体涨幅较大,在此基础上继续获得高收益的难度增加。第三,当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进行到一定阶段,可能一些传统行业会重新进入景气周期,在低预期下可能反而有不错的投资回报。在这样的市场情况下,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寻找:所处市场空间广阔、具备相对竞争优势、尚处于较快增长阶段、估值合理的公司,尽量回避预期过高的公司,以及经营前景恶化的公司,以期为投资者获取较好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债券不活跃市场报价等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债券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长期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1,914,368.62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39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本基金本期将不进行利润分配。

    4.7.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3个月,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3年度,基金托管人在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3年度,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3年度,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22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净值0.9306元,基金份额总额 2,000,000,000.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毕国强______ ____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 (1998)32号文》批准,于1999年1月6日募集设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15年,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1999)(7)号文》审核同意,于1999年1月 2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其中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债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佣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2、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2)与关联方之间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该类交易均在正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1)“方正证券、安徽国元信托”为本基金发起人;

    (2)关联方投资本基金为基金发行期间按统一认购费率认购。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3年12月22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0日。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债券及权证。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39元,基金份额总额2,000,000,000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23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2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2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毕国强______ ____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根据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普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13年11月19日决议通过的《关于普惠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13]1025号文备案,由原基金普惠转型而来。原基金普惠存续期限至2013年12月22日止。自2013年12月23日起,原基金普惠更名为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普惠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的同时《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基金普惠于基金合同失效前的基金资产净值为1,861,279,465.28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上市公司的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7.4.4.3.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7.4.4.3.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7.4.4.4.1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7.4.4.4.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7.4.4.4.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7.4.4.4.4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7.4.4.4.5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4.6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7.4.4.5.1上市证券的估值

    7.4.4.5.1.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7.4.4.5.1.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7.4.4.5.1.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7.4.4.5.1.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4.4.5.2未上市证券的估值

    7.4.4.5.2.1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即依照上述的相关方法进行估值;

    7.4.4.5.2.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4.4.5.2.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即依照上述的相关方法进行估值;

    7.4.4.5.2.4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7.4.4.5.2.5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4.4.5.2.6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7.4.4.5.3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的相关方法进行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7.4.4.12.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7.4.4.12.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7.4.4.12.3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2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佣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2、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1)封闭式基金普惠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封闭期限结束,于2013年12月23日终止上市,转型为开放式基金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持有份额不变。

    (2) 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封闭式基金普惠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封闭期限结束,于2013年12月23日终止上市,转型为开放式基金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份额不变。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0日。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债券及权证。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转型前:原普惠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22日)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简称鹏华普惠封闭
    基金主代码184689
    交易代码18468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1999年1月6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00,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至2013年12月22日止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1999年1月27日

    基金简称鹏华消费领先混合
    基金交易代码160624
    基金主代码16062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00,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思路,以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和行业研究作为投资方向的指导,以市场、技术、管理、机制等为主体内容的核心竞争力作为成长性企业的选择标准,同时兼顾具有稳固基础但被市场低估的质优和绩优个股。本基金在投资组合构建中注意引入投资组合理论思想和辅助工具,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各类财产的投资比例,注重基金财产的流动性,以优化投资组合的风险和收益特征。
    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通过积极灵活的资产配置,并精选优质的消费服务行业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力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张戈裴学敏
    联系电话0755-8282572095559
    电子邮箱zhangge@phfund.com.cnpeixm@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95559
    传真0755-82021126021-62701216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2011年
    转型前转型后
    本期已实现收益25,503,142.66-7,148,663.92-199,795,396.85-57,794,702.01
    本期利润-46,675,105.9617,600,987.6063,064,098.54-549,371,989.6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330.00880.0315-0.274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45%0.86%3.43%-22.9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报告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末201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974-0.1010-0.1101-0.077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861,279,465.281,878,880,452.881,907,954,571.241,844,890,472.7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3060.93900.95400.9224

    转型前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34%1.63%----
    过去六个月2.62%1.52%----
    过去一年-2.45%1.92%----
    过去三年-22.24%1.99%----
    过去五年32.20%2.3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356.45%2.58%----

    转型后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
    过去六个月------
    过去一年------
    过去三年------
    过去五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0.86%0.62%1.43%0.67%-0.57%-0.05%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
    2013---- 
    2012---- 
    20111.7600352,000,000.00-352,000,000.00 
    合计1.7600352,000,000.00-352,000,000.00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杨俊本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2011年12月10日2013年10月19日11杨俊先生,国籍中国,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验。2002年10月至2013年11月任职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业研究员、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1年12月至2013年10月担任鹏华普惠基金基金经理。杨俊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杨俊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苏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19日-8刘苏先生,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理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更名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证券信托部,担任信托经理;2008年10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起至今担任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原鹏华普惠基金(2013年12月已转型为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兼任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苏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杨俊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改由刘苏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苏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23日-8年刘苏先生,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理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更名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证券信托部,担任信托经理;2008年10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起至今担任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原鹏华普惠基金(2013年12月已转型为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兼任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苏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7,649,858.5941,533,990.63
    结算备付金 293,308,506.154,934,995.56
    存出保证金 525,513.30596,633.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28,113,756.411,882,134,499.65
    其中:股票投资 1,121,271,937.511,493,998,749.6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06,841,818.90388,135,7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08,452.57-
    应收利息 8,326,851.948,430,379.5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1,479.82-
    资产总计 1,863,934,418.781,937,630,498.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250.0025,625,991.35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05,883.312,276,607.10
    应付托管费 284,313.91379,434.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46,250.201,043,894.7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403,256.08350,000.00
    负债合计 2,654,953.5029,675,927.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00,000,000.002,00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38,720,534.72-92,045,428.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1,279,465.281,907,954,571.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63,934,418.781,937,630,498.96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351,674.44103,698,592.46
    1.利息收入 16,960,723.0817,391,986.7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45,042.541,805,671.90
    债券利息收入 14,733,604.7915,586,314.8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2,075.7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0,788,615.06-176,580,833.6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4,343,432.47-196,468,476.0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87,250.00-330,248.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6,832,432.5920,217,890.5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178,248.62262,859,495.39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7,236.0427,943.96
    减:二、费用 42,323,431.5240,634,493.92
    1.管理人报酬7.4.8.2.128,067,544.8727,622,721.68
    2.托管费7.4.8.2.24,677,924.074,603,786.91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9,113,422.667,926,792.41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464,539.92481,192.92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6,675,105.9663,064,098.5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675,105.9663,064,098.54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00,000,000.00-92,045,428.761,907,954,571.2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46,675,105.96-46,675,105.9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00,000,000.00-138,720,534.721,861,279,465.28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00,000,000.00-155,109,527.301,844,890,472.7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3,064,098.5463,064,098.5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00,000,000.00-92,045,428.761,907,954,571.24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基金托管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基金发起人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基金发起人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发起人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509,473,365.308.64%788,908,215.7215.09%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458,994.248.65%--
    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697,984.3615.57%487,391.9846.72%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8,067,544.8727,622,721.68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4,677,924.074,603,786.9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交通银行-9,764,449.56----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7,500,000.007,500,0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7,500,000.007,5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38%0.38%

    关联方名称本期末

    2013年12月22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15,000,000.000.75%15,000,000.000.75%
    方正证券3,750,000.000.19%3,750,000.000.19%
    安徽国元信托3,750,000.000.19%3,750,000.000.19%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2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27,649,858.59431,176.0241,533,990.63230,811.97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说明
    002004华邦颖泰2013年2月7日2014年2月10日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14.0314.411,500,00021,045,000.0021,615,000.00-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7,728,506.73
    结算备付金 344,630,339.39
    存出保证金 525,513.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14,016,828.60
    其中:股票投资 1,106,443,206.9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07,573,621.6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9,163.82
    应收利息 8,683,579.2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895,763,931.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3,308,768.39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95,507.81
    应付托管费 399,251.3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466,950.6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313,000.00
    负债合计 16,883,478.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0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21,119,547.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78,880,452.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95,763,931.09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8,806,300.62
    1.利息收入 535,375.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8,049.22
    债券利息收入 397,326.2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478,726.3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58,426.3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20,299.9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749,651.5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减:二、费用 1,205,313.02
    1.管理人报酬7.4.8.2.1689,624.50
    2.托管费7.4.8.2.2114,937.42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389,527.36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1,223.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600,987.6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600,987.60

    项目本期

    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00,000,000.00-138,720,534.721,861,279,465.2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7,600,987.6017,600,987.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00,000,000.00-121,119,547.121,878,880,452.88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242,599,753.6497.82%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215,909.6697.83%215,909.6646.24%

    项目本期

    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689,624.50

    项目本期

    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114,937.42

    项目本期

    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7,500,0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期间因拆分增加的份额-
    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7,5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38%

    关联方名称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15,000,000.000.75%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27,728,506.734,989.52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002004华邦颖泰2013年2月7日2014年2月10日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14.0315.041,500,00021,045,000.0022,560,000.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121,271,937.5160.16
     其中:股票1,121,271,937.5160.16
    2固定收益投资406,841,818.9021.83
     其中:债券406,841,818.9021.83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20,958,364.7417.22
    6其他资产14,862,297.630.80
    7合计1,863,934,418.78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10,746,000.000.58
    B采矿业--
    C制造业686,287,438.2636.87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1,360,000.001.68
    E建筑业70,584,744.853.79
    F批发和零售业17,429,203.200.94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1,344,754.823.83
    J金融业101,260,000.005.44
    K房地产业50,356,000.002.71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1,903,796.384.40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1,121,271,937.5160.24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887伊利股份2,999,878124,344,943.106.68
    2000333美的集团1,600,00082,848,000.004.45
    3600535天士力1,599,81266,680,164.163.58
    4002701奥瑞金1,299,86351,344,588.502.76
    5601166兴业银行5,000,00048,950,000.002.63
    6000069华侨城A7,999,93241,359,648.442.22
    7002241歌尔声学1,199,97740,919,215.702.20
    8000826桑德环境1,199,88640,544,147.942.18
    9002038双鹭药业800,00040,392,000.002.17
    10600030中信证券3,000,00036,750,000.001.9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48保利地产124,118,076.086.51
    2601166兴业银行105,147,649.635.51
    3000333美的集团101,374,579.285.31
    4000527美的电器91,702,456.814.81
    5000001平安银行77,560,136.674.07
    6600535天士力74,690,653.673.91
    7002241歌尔声学74,427,879.433.90
    8600805悦达投资74,264,351.363.89
    9600585海螺水泥70,336,684.273.69
    10000625长安汽车68,092,488.403.57
    11002005德豪润达65,093,774.813.41
    12600000浦发银行63,653,156.503.34
    13000826桑德环境61,816,036.903.24
    14002450康得新59,872,971.183.14
    15002038双鹭药业55,827,384.842.93
    16000400许继电气54,077,497.132.83
    17600557康缘药业53,675,322.962.81
    18600887伊利股份52,145,093.232.73
    19600030中信证券51,151,405.802.68
    20002375亚厦股份50,036,365.812.62
    21600016民生银行48,958,738.782.57
    22600809山西汾酒48,199,590.672.53
    23601126四方股份47,441,801.562.49
    24002236大华股份46,747,271.992.45
    25002028思源电气46,375,370.772.43
    26600406国电南瑞46,241,066.312.42
    27600199金种子酒45,462,212.972.38
    28600886国投电力44,425,429.712.33
    29002701奥瑞金41,576,532.492.18
    30600795国电电力40,763,745.532.14
    31600837海通证券39,380,367.192.0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166兴业银行194,163,691.2910.18
    2600016民生银行124,971,942.686.55
    3600048保利地产114,603,416.386.01
    4000527美的电器101,374,579.285.31
    5601318中国平安87,104,277.264.57
    6000651格力电器80,431,288.764.22
    7600104上汽集团80,201,968.894.20
    8600805悦达投资77,867,249.184.08
    9000001平安银行75,261,365.283.94
    10600809山西汾酒73,496,601.793.85
    11600000浦发银行64,966,195.583.41
    12601668中国建筑62,050,742.293.25
    13002005德豪润达61,098,775.783.20
    14600585海螺水泥60,660,836.853.18
    15601169北京银行54,367,198.122.85
    16002081金 螳 螂53,489,386.262.80
    17000963华东医药53,389,100.412.80
    18002065东华软件52,744,453.322.76
    19000625长安汽车51,029,757.132.67
    20600557康缘药业50,379,950.602.64
    21000400许继电气45,438,570.302.38
    22000069华侨城A44,164,789.522.31
    23600837海通证券43,432,938.672.28
    24600690青岛海尔40,764,901.972.14
    25002028思源电气39,908,024.372.09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2,891,451,014.2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3,231,616,406.3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398,353,000.0021.4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398,353,000.0021.40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8,488,818.900.46
    8其他--
    9合计406,841,818.9021.86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022912国开291,200,000116,004,000.006.23
    211030211进出02500,00049,835,000.002.68
    311040611农发06500,00049,755,000.002.67
    409020509国开05500,00049,495,000.002.66
    513023613国开36400,00039,676,000.002.13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