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调查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股市行情
  • B4:市场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B285:信息披露
  •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  
    2014年3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B2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28版:信息披露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201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利润分配为按月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前身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文批准设立并于2003年3月14日成立的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国内外机构。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实施细则》等内部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平交易制度及异常交易分析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公平交易管理涵盖了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管理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也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基金管理人通过投资交易以及其他相关系统实现了有效系统控制,通过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异常交易的识别与分析、公平交易的分析与报告等方式实现了有效的人工控制,并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回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流程,实现公平交易管理控制目标。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在经济基本面和资金面双轮驱动下出现大幅上涨,各品种收益率曲线均出现了平坦化下行,信用利差降到历史低位。下半年,债券市场在经历流动性盛宴后进行了大幅调整。在政策监管加强、金融机构去杠杆、外汇占款减少、央行紧货币政策、债券供给加大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局面下,资金面超预期收紧,收益率曲线一路上行,各期限品种均突破历史高位。

    本基金基于对流动性的前瞻和机构持仓杠杆等因素的判断,结合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在流动性拐点前降低了总体债券的配置比例,大比例地持有协议存款及进行逆回购操作,提高了组合的变现能力和现金使用效率。考虑到持有人未来的申购赎回状况,本基金对组合中各类品种的到期期限结构做了合理安排,积极稳妥地保证了本基金的流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852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000%。我们将继续秉持稳健投资原则,把握基金规模波动规律,以确保组合安全性为首要任务。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中国经济复苏动能可能再次减弱。 2014年上半年,预计债券市场仍然面临资金价格高位盘整和经济下行的交织。尽管货币政策大幅放松和实体经济出现硬着陆的概率偏低,收益率曲线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但是一方面经济继续上行或者货币政策加码的概率也偏低,因此收益率曲线调整的边际量正在趋缓。资金价格的高位盘整和信用风险的暴露将使债券市场的估值承压。

    本基金将审慎投资,保证一定流动性以应对变化。重点关注高等级短融和回购资产,尽管前期异常的短期利率水平未来会有改善,但是收益率仍然存在与基本面背离的上行风险,本基金将保持较低的久期和良好的变现能力。本基金将在稳健操作的原则下,高度重视组合的流动性管理和安全性管理。作为现金管理工具,我们将始终把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基金收益的稳定性放在首位,继续保持投资组合的高流动性,严格控制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为投资人争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控、完善管理制度等方式,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落实。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完成的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1)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覆盖投资交易、基金销售、客户服务、专户业务、主要应用系统管理、IT合规检查、系统开发、自有资金投资及风险准备金、反洗钱业务等方面。(2)做好日常监控工作。严格规范基金投资、销售以及运营等各项业务管理,通过监控基金投资运作、优化关键业务流程、审核宣传推介材料、监督后台运营业务等工作,加强日常风险监控,确保公司和基金运作合法合规。(3)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对业务制度和流程进行合规审核,同时,适时以“合规指引”方式及时清晰地解读监管政策与要求,加强各项业务流程控制。公司已建立起覆盖公司业务各个方面,更为全面、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保障公司合规、安全、高效运营。(4)加强员工合规行为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业务环境的变化不断修订并充实培训材料,并制作学习手册,改进合规培训形式,进一步提升员工风控意识及合规意识。(5)有效地推进投资风险管理系统等合规监控系统的建设,加强风险管理手段,提高工作实效。(6)积极深入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就相关的合规及风控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

    2014年,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公司和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资产按规定以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相关品种,特别是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估值,具体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说明如下:

    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分管基金运营部的副总经理)以及相关成员(包括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相关业务人员)构成。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其中基金运营部负责具体执行公允价值估值、提供估值建议、跟踪长期停牌股票对资产净值的影响并就调整估值方法与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风险管理部负责评估公允价值估值数据模型,计算并向基金运营部提供使用数据模型估值的证券价格;监察稽核部负责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以及检查公允价值估值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由于基金经理及相关投资研究人员对特定投资品种的估值有深入的理解,经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在需要时可以参加估值委员会议并提出估值的建议。估值委员会对特定品种估值方法需经委员充分讨论后确定。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估值过程中基金经理并未参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按月结转到投资人基金账户,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份额持有人累计进行收益分配金额为64,615,673.73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3年度,托管人在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3年度,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64,615,673.73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3年度,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768,102,445.4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于华______ ______张力______ ____谢先斌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原名为巨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120号《关于同意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后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期为2006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1日,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331,917,312.48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师(上海)报验字(06)第SZ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32,065,230.2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7,917.8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央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保管于交通银行的定期存款按约定利率计息。

    2. 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于2013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2012年12月31日:同)。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99,867,718.34元,无属于第一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二层级的余额为660,237,195.07元,无属于第一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8.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研究服务;

    (6)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服务。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合作券商。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专用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报证券交易所办理交易单元相关租用手续。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7日

    基金简称大摩货币
    基金主代码163303
    交易代码1633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8月17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68,102,445.4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在力争本金安全和保证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投资策略战略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资金供需、利率期限结构等因素的研究和分析,预测短期市场利率水平,从而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和品种配置。

    战术资产配置:主要包括对交易市场、投资品种、投资时机、套利的选择与操作,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努力实现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本基金管理人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提前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都低于债券基金、混合基金和股票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李锦裴学敏
    联系电话(0755) 8831888395559
    电子邮箱xxpl@msfunds.com.cnpeixm@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95559
    传真(0755) 82990384(021) 62701216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m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3年2012年2011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64,615,673.7329,927,263.257,197,834.11
    本期利润64,615,673.7329,927,263.257,197,834.11
    本期净值收益率3.8525%4.2149%3.156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3年末2012年末2011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768,102,445.442,580,953,489.96426,197,898.1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0001.0000

    阶段份额净值收益率①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0577%0.0045%0.7562%0.0000%0.3015%0.0045%
    过去六个月1.9748%0.0035%1.5123%0.0000%0.4625%0.0035%
    过去一年3.8525%0.0041%3.0000%0.0000%0.8525%0.0041%
    过去三年11.6450%0.0078%9.5253%0.0007%2.1197%0.0071%
    过去五年16.0637%0.0086%14.0795%0.0013%1.9842%0.007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5.3650%0.0102%21.3924%0.0017%3.9726%0.0085%

    年度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354,543,602.1811,089,561.25-1,017,489.7064,615,673.73 
    201220,129,822.717,710,172.662,087,267.8829,927,263.25 
    20114,605,340.222,455,420.02137,073.877,197,834.11 
    合计79,278,765.1121,255,153.931,206,852.05101,740,771.09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李轶基金经理2008年11月10日-8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系国民经济学硕士。2005年7月加入本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历任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11月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起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任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381,832,877.21800,832,745.84
    结算备付金 7,238,095.2492,000,000.00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99,867,718.34660,237,195.07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99,867,718.34660,237,195.0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265,250,879.48459,001,528.5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58,742.77-
    应收利息7.4.7.52,372,097.386,283,287.2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610,441.74566,894,537.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6--
    资产总计 772,230,852.162,585,249,294.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702,950.04842,753.0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7,901.81314,671.38
    应付托管费 78,152.0595,354.9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95,380.10238,387.39
    应付交易费用7.4.7.712,351.1625,476.6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1,712,671.562,730,161.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8169,000.0049,000.00
    负债合计 4,128,406.724,295,804.6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7.4.7.9768,102,445.442,580,953,489.96
    未分配利润7.4.7.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8,102,445.442,580,953,489.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2,230,852.162,585,249,294.62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3,109,935.1835,512,867.80
    1.利息收入 77,073,664.0626,767,583.0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154,793,756.519,715,492.31
    债券利息收入 19,390,611.2711,661,645.3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89,296.285,390,445.4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036,271.128,745,284.7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36,036,271.128,745,284.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4--
    股利收益7.4.7.1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7.16--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7--
    减:二、费用 18,494,261.455,585,604.55
    1.管理人报酬 5,768,492.972,471,902.44
    2.托管费 1,748,028.32749,061.38
    3.销售服务费 4,370,070.281,872,653.42
    4.交易费用7.4.7.181,120.00-
    5.利息支出 6,347,798.64248,892.7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347,798.64248,892.79
    6.其他费用7.4.7.19258,751.24243,094.5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4,615,673.7329,927,263.2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4,615,673.7329,927,263.25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580,953,489.96-2,580,953,489.9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4,615,673.7364,615,673.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812,851,044.52--1,812,851,044.52
    其中:1.基金申购款7,709,406,027.61-7,709,406,027.61
    2.基金赎回款-9,522,257,072.13--9,522,257,072.1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64,615,673.73-64,615,673.7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68,102,445.44-768,102,445.44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26,197,898.19-426,197,898.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9,927,263.2529,927,263.2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154,755,591.77-2,154,755,591.77
    其中:1.基金申购款8,419,916,004.02-8,419,916,004.02
    2.基金赎回款-6,265,160,412.25--6,265,160,412.2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9,927,263.25-29,927,263.2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580,953,489.96-2,580,953,489.96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项目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5,768,492.972,471,902.4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786,957.411,033,837.53

    项目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748,028.32749,061.38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82,453.09
    交通银行106,590.24
    华鑫证券646.17
    合计1,389,689.50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2,322.53
    交通银行99,666.10
    华鑫证券39.43
    合计132,028.06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交通银行------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交通银行30,213,708.7960,119,440.27----

    关联方

    名称

    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活期存款1,832,877.21165,603.22832,745.8492,166.51
    交通银行-定期存款210,000,000.001,492,394.66-2,823,527.78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99,867,718.3412.93
     其中:债券99,867,718.3412.93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65,250,879.4834.3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89,070,972.4550.38
    4其他各项资产18,041,281.892.34
    5合计772,230,852.16100.00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8.3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发生日期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原因调整期
    12013年8月23日20.07基金规模变化1个交易日
    22013年8月27日20.18基金规模变化1个交易日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4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15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42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76.0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30天(含)—60天6.5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60天(含)—90天7.8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3.90-
    490天(含)—18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180天(含)—397天(含)9.1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99.50-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59,866,529.357.7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59,866,529.357.79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40,001,188.995.21
    6中期票据--
    7其他--
    8合计99,867,718.3413.00
    9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29,959,216.183.9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张)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4135406413电网CP002400,00040,001,188.995.21
    210023610国开36300,00029,959,216.183.90
    313024313国开43300,00029,907,313.173.89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168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2158%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0892%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10,058,742.77
    3应收利息2,372,097.38
    4应收申购款5,610,441.74
    5其他应收款-
    6待摊费用-
    7其他-
    8合计18,041,281.89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11,32167,847.58429,842,919.5955.96%338,259,525.8544.04%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51,479.870.006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8月17日)基金份额总额1,332,065,230.2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580,953,489.9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7,709,406,027.6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9,522,257,072.1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68,102,445.44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4年3月14日起,基金管理人增聘高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公告了上述事项。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变投资策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的报酬为75,000.00元。目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八年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1-----
    招商证券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招商证券--1,678,900,000.00100.00%--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