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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2月16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2月16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注: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2年2月16日,图示时间段为2012年2月16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12年2月16日至2012年8月15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本图为基金2012年至2013年12月31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成立于 2012年 2 月16 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发生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诺德.安博特资产管理公司(Lord, Abbett & Co., LLC)、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九只开放式基金: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任职日期是指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并履行必要备案程序后对外公告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守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保证各类受托投资资金的安全,保证本公司各项资产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制定并实施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所有投资组合,严防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其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具体的控制措施包括:

    一、实施信息隔离制度: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二、公平分享研究分析报告:所有研究报告均在公司内网平台上发布,但是禁止在其他公开渠道发布,各组合经理同步获取研究分析报告资料;

    三、严格控制同日反向交易: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实由于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案;

    四、公平执行交易指令:(1)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除需经过公平性审核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2)不同投资组合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对于需要分配交易量的交易,应当填写《公平交易审批表》,按比例分配的原则实施分配,保证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集中交易室应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对于由于特殊原因无法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分配的交易,应当实施公平性审核,填写《公平交易审批表》,报公司投资总监或分管投资的高管审批后实施。

    五、实施事前审核和事后稽核: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事前审查,对公平交易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中监控,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事后分析。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本公司在2013年各季度末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经T检验分析和贡献率分析,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不存在显著占优或占劣的情况,也未发现其他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和其他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报告。该办法覆盖异常交易的类型、界定标准、监控方法与识别程序、对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等内容并得到有效执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其它组合之间未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也未发现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债券市场先扬后抑,整体大幅下跌。从全年债市环境来看,宏观经济基本面、通胀水平均变化不大,经济增长保持平稳,通胀水平始终处于较低水平。影响债券市场走势的关键因素是偏紧的货币政策导致资金面大幅收紧,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无风险利率大幅上升,从而导致债券收益率中枢大幅上行。从时间节点上看,5月份开始央行和银监会加大了对商业银行表外资产的监管,通过提高银行间资金成本和控制资金供给来促使商业银行修正资产端的期限错配、降低风险资产杠杆,此后资金中枢始终保持在较高的位置,压抑了债市投资需求。同时,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结构调整导致债市配置性需求始终较弱,并且债券一级市场供给较大,特别是利率品种,供需失衡导致利率品种下跌更多。

    报告期内,本基金按照纯债基金的操作思路,配置的重点品种是久期与基金封闭期限相匹配的,收益率较高、资质较好的中等评级公司债、企业债品种,因此组合久期较短、持仓个券资质较好。在下半年债市大幅下跌的情况下,组合亦有部分损失,特别是交易所中等评级的公司债品种,受流动性紧缩冲击较大,个券损失较多。但由于组合整体杠杆水平适中,个券资质较好,报告期内本基金仍然跑赢业绩比较基准。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4元,累计净值为 1.09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2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国内宏观经济运行平稳、通货膨胀保持较低水平,债券市场面临的基本面环境短期内还是有利于债市上涨的。因此,2014年债券市场有望从2013年的深跌中走出,但关键的变量还是偏紧的货币政策能否适当宽松,降低资金水平的中枢和波动率,这有助于稳定市场参与者的预期。另一方面,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银行负债端成本已趋势性上行,导致资产端更加追求高收益品种,因此信用品种将更受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了确保基金估值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修订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下简称“估值制度”。)

    根据估值制度,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门的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投资总监、运营总监、清算登记部经理、基金会计主管和法务主管组成,所有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资产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以及保证估值策略和程序的一致性。其中:

    基金会计主管主要负责制定新的估值政策、方法和程序,提供相关的会计数据,并具体负责和会计事务所及基金托管行就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进行沟通,以支持委员会的相关决定;

    运营总监及清算登记部经理主要负责监督估值委员会决议有效执行及实施;

    投资总监主要负责分析市场情况,并在结合相关行业研究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投资品种所处的经济环境和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判断;

    法务主管负责审核委员会决议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估值制度,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上述参与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诺德双翼分级基金份额净值1.074元,诺德双翼分级基金之A份额参考净值1.015元,诺德双翼分级基金之B份额参考净值1.115元,基金份额总额228,051,467.15份,其中诺德双翼分级基金之A份额93,475,660.74份,诺德双翼分级基金之B份额134,575,806.41份。

    2、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潘福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福祥,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奇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91号《关于核准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03,647,325.1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0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3,706,862.48份基金份额,其中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双翼A”)269,098,125.12份,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以下简称“双翼B”)134,549,200.00份;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9,537.36份基金份额,其中双翼A为32,930.95份,双翼B为26,606.41份。募集结束时,双翼A与双翼B的份额配比为1.99984725: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双翼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双翼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双翼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倍双翼B的份额余额。双翼B封闭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在扣除双翼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双翼B享有,亏损以双翼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双翼B承担。双翼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双翼A的年收益率(单利)=1.3×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双翼A的首次年收益率;在双翼A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双翼A的年收益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双翼A的开放日计算双翼A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双翼B的封闭期届满日分别计算双翼A和双翼B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双翼A和双翼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双翼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双翼A的开放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双翼A和双翼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2]第8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双翼B(150068) 6,672,791.00份基金份额于2012年4月23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70%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40 %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利润分配事项。

    7.4.10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42,999,944.90元,于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6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股票交易。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股票交易。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股票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转股期可转债。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2013年度的基金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人民币6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过本基金募集的验资机构,提供过相关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证券公司租用了基金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新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基金名称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诺德双翼分级债券(诺德双翼)
    交易代码1657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28,051,467.15份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2-04-23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诺德双翼分级债券A诺德双翼分级债券B
    场内简称双翼A双翼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570615006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93,475,660.74份134,575,806.41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形成对利率和债券类产品风险溢价走势的合理预期,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种债券品种进行相对价值分析,综合考虑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等因素,主动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在获得稳定的息票收益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资本利得收益,同时使债券组合保持对利率波动的适度敏感性,从而达到控制投资风险,长期稳健地获得债券投资收益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成立后的 3 年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双翼A 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成立后的 3 年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双翼B 为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份额。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张欣郑鹏
    联系电话021-68879999010-85238667
    电子邮箱alan.chang@lordabbettchina.comzhjjtgb@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95577
    传真021-68877727010-85238680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1201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1201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邮政编码200120100005
    法定代表人杨忆风吴建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nuode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基金年度报告原件置于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2楼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场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3年2012年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5,547,716.9920,031,747.96
    本期利润4,117,639.7524,491,658.2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630.068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50%6.5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05%7.8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3年末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2,398,772.9318,461,219.3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9820.06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44,918,867.33316,677,244.4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741.062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13年末201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1.14%7.85%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56%0.10%-3.13%0.14%1.57%-0.04%
    过去六个月-1.11%0.14%-5.73%0.12%4.62%0.02%
    过去一年3.05%0.15%-5.28%0.11%8.33%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1.14%0.13%-5.78%0.09%16.92%0.04%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赵滔滔本基金基金经理、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02-16-7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2006 年11 月至2008 年10月,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10 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等职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1190号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德双翼分级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我们认为,上述诺德双翼分级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诺德双翼分级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单峰 傅琛慧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审计报告日期2014-03-25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536,140.2461,329,352.46
    结算备付金 5,803,298.887,864,820.99
    存出保证金 71,324.17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373,392,949.98408,674,179.6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73,392,949.98408,674,179.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27,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942,931.266,993,393.22
    应收利息7.4.7.58,416,586.9110,759,804.8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6--
    资产总计 389,163,231.44522,871,551.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2,999,944.90194,999,887.3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010,959.49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5,581.36187,647.08
    应付托管费 41,594.6953,613.45
    应付销售服务费 83,189.34107,226.91
    应付交易费用7.4.7.7--
    应交税费 304,578.8863,065.60
    应付利息 79,474.94131,906.9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8590,000.00640,000.00
    负债合计 144,244,364.11206,194,306.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7.4.7.9222,520,094.40294,653,003.88
    未分配利润7.4.7.1022,398,772.9322,024,240.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4,918,867.33316,677,244.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9,163,231.44522,871,551.15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3,105,412.8034,017,473.54
    1.利息收入 18,785,983.2920,317,976.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1392,241.943,484,501.04
    债券利息收入 18,221,168.8916,026,588.8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2,572.46806,886.4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737,870.289,071,588.3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2-14,698.0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35,737,870.289,056,890.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4--
    股利收益7.4.7.1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7.16-11,430,077.244,459,910.2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711,636.47167,998.53
    减:二、费用 8,987,773.059,525,815.29
    1.管理人报酬 1,930,400.352,262,546.72
    2.托管费 551,543.05646,441.90
    3.销售服务费 1,103,085.971,292,883.85
    4.交易费用7.4.7.185,770.739,471.16
    5.利息支出 4,960,516.954,836,571.6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960,516.954,836,571.66
    6.其他费用7.4.7.19436,456.00477,9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17,639.7524,491,658.2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17,639.7524,491,658.25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94,653,003.8822,024,240.54316,677,244.4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4,117,639.754,117,639.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72,132,909.48-3,743,107.36-75,876,016.84
    其中:1.基金申购款2,925,197.14126,342.913,051,540.05
    2.基金赎回款-75,058,106.62-3,869,450.27-78,927,556.8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2,520,094.4022,398,772.93244,918,867.3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03,706,862.48-403,706,862.4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4,491,658.2524,491,658.2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09,053,858.60-2,467,417.71-111,521,276.31
    其中:1.基金申购款13,124,579.73296,952.5413,421,532.27
    2.基金赎回款-122,178,438.33-2,764,370.25-124,942,808.5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94,653,003.8822,024,240.54316,677,244.42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Lord, Abbett & Co. LLC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930,400.352,262,546.7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00,775.27617,620.09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51,543.05646,441.90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713.37
    华夏银行426,091.62
    长江证券142.84
    合计527,947.8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5,926.75
    华夏银行893,000.23
    长江证券371.39
    合计999,298.37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华夏银行536,140.2450,872.5211,329,352.46179,378.09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373,392,949.9895.95
     其中:债券373,392,949.9895.95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6,339,439.121.63
    6其他各项资产9,430,842.342.42
    7合计389,163,231.44100.00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14,126,236.605.77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359,266,713.38146.69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373,392,949.98152.46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601909长虹债187,05017,010,327.006.95
    201930213国债02141,22014,126,236.605.77
    312601108石化债126,08012,533,612.805.12
    412601608宝钢债120,00011,691,600.004.77
    512403512沭金源100,00010,350,000.004.23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71,324.17
    2应收证券清算款942,931.26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8,416,586.91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9,430,842.34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

    比例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A373250,604.9984,180,770.1490.06%9,294,890.609.94%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B385349,547.55129,069,176.5095.91%5,506,629.914.09%
    合计758300,859.46213,249,946.6493.51%14,801,520.516.49%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76,916,123.0057.15%
    2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2期5,930,000.004.41%
    3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新价值1期5,396,328.004.01%
    4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新价值成长一期4,767,320.003.54%
    5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股约定申购资金信托(10)4,540,001.003.37%
    6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8号4,500,000.003.34%
    7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九组合4,485,496.003.33%
    8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0163,695,307.002.75%
    9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0193,414,488.002.54%
    10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4号集合信托3,114,600.002.31%

    项目诺德双翼分级债券A诺德双翼分级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2月16日)基金份额总额269,131,056.07134,575,806.4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63,699,037.8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3,051,540.0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78,927,556.8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5,652,639.77-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3,475,660.74134,575,806.41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1-----
    海通证券1-----
    合计2-----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296,001,734.8929.74%1,853,762,000.0016.53%--
    海通证券699,452,940.0070.26%9,363,700,000.0083.47%--
    合计995,454,674.89100.00%11,217,462,000.00100.00%--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