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26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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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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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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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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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自2012年以来,国内外整体经济低迷、市场需求疲软,公司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的不利局面,且该趋势预计很有可能将持续更长时间,公司亟待进行战略调整及升级,努力消除市场减利因素,促进公司可控因素对业绩的拉升作用。2013年公司主要围绕战略调整及升级来布局全年工作,包括加大废物无害化处置业务和市场拓展,推进新产品战略,通过规范管理实施技改提高效能、降低成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工业废物处理业务保持平稳增长,但因工业废物资源化产品的价格受金属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较大程度影响本集团整体业绩。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58,293.64万元,较2012年增长4.04%;实现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27,147.73万元,较2012年下降18.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0,828.21万元,较2012年下降21.91%。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约为人民币326,745.76万元,较期初增长5.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约为人民币224,176.76万元,同比增长了7.06%;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9.93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本集团从2013年1月1日起采用中国财政部2014年1月至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等五项会计准则。采用新颁布或修订的上述准则未对本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确认、计量及列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集团根据职工薪酬准则,修订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政策,属于报表数据调整和附注项目的列示调整: ①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了离职后福利、累积带薪缺勤项目。将原列示于“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调整至新设项目“离职后福利”; ②累积带薪缺勤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详见VI.23、附注XV.19。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集团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①将原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修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②将原利润表项目“其他综合收益”项下增加了“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个其中项;③补充了“费用(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明细”,详见附注VI.2、附注VI.55和补充资料3。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本集团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修订了“控制”的定义,详见附注II.13.(1)。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根据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修订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XIII.2。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本集团根据合营安排准则,修订了“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的定义,详见附注II.27。本集团无合营安排事项,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除此之外,本年本集团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于2013年8月与恒建能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7,700万元的价格受让其所持有的东莞恒建全部股权。东莞恒建于2013年8月30日完成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后,本公司持有东莞恒建100%的股权,自2013年9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2、东江上田由本公司与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万元,持股51%,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持股49%。于2013年12月17日由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义验字[2013]131号验资报告审验,自2013年12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3、本公司2013年1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北京永新55%的股权以人民币3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牛京军。2013年2月18日本公司与牛京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已收到牛京军支付的股权转让款330万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本公司退出了北京永新公司的经营管理丧失了控制权,2013年3月份起不再将其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维仰
2014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 | 东江环保 | 股票代码 | SZ002672、HK0089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恬 | 王娜 | ||
电话 | 0755-86676092 | 0755-86676092 | ||
传真 | 0755-86676002 | 0755-86676002 | ||
电子信箱 | ir@dongjiang.com.cn | ir@dongjiang.com.cn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1年 | |
营业收入(元) | 1,582,936,364.20 | 1,521,517,728.17 | 4.04% | 1,501,074,352.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8,282,106.18 | 266,705,803.99 | -21.91% | 203,725,28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7,256,440.28 | 248,932,616.91 | -28.79% | 195,459,402.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3,986,058.03 | 311,785,850.21 | 10.33% | 400,732,305.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1.23 | -25.2% | 1.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1.23 | -25.2% | 1.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61% | 15.37% | -5.76% | 24.11%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总资产(元) | 3,267,457,572.29 | 3,109,606,013.30 | 5.08% | 1,983,716,07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241,767,620.47 | 2,094,022,976.90 | 7.06% | 946,345,692.90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76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12,771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张维仰 | 境内自然人 | 28.68% | 64,738,446 | 64,738,446 | 冻结 | 1,200,000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其他 | 23.64% | 53,350,470 | |||
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18% | 18,469,966 | |||
李永鹏 | 境内自然人 | 4.24% | 9,577,732 | 9,577,732 | ||
蔡虹 | 境内自然人 | 3.75% | 8,469,656 | 8,469,656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8% | 6,503,186 | |||
陈曙生 | 境内自然人 | 1.7% | 3,834,449 | 3,663,336 |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7% | 2,856,014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8% | 1,976,135 | |||
贺建军 | 境内自然人 | 0.73% | 1,6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永鹏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维仰先生的外甥。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