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新闻·市场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261:信息披露
  • 262:信息披露
  • 263:信息披露
  • 264:信息披露
  • 265:信息披露
  • 266:信息披露
  • 267:信息披露
  • 268:信息披露
  • 269:信息披露
  • 270:信息披露
  • 271:信息披露
  • 272:信息披露
  • 273:信息披露
  • 274:信息披露
  • 275:信息披露
  • 276:信息披露
  • 277:信息披露
  • 278:信息披露
  • 279:信息披露
  • 280:信息披露
  • 281:信息披露
  • 282:信息披露
  • 283:信息披露
  • 284:信息披露
  • 285:信息披露
  • 286:信息披露
  • 287:信息披露
  • 288:信息披露
  • 289:信息披露
  • 290:信息披露
  • 291:信息披露
  • 292:信息披露
  • 293:信息披露
  • 294:信息披露
  • 295:信息披露
  • 296:信息披露
  • 297:信息披露
  • 298:信息披露
  • 299:信息披露
  • 300:信息披露
  • 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14年3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2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09版:信息披露
    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100ETF”。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7日,201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2013年净值增长率表现期间为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及景福证券投资基金,4只ETF及2只ETF联接基金:深证成长40ETF、大成深证成长40ETF联接基金、中证500沪市ETF及大成中证500沪市ETF联接基金、中证100ETF、中证500深市ETF,1只QDII基金: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基金及3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基金管理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及5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大主要来源于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即投资组合成交时间不一致以及成交价格的日内较大变动导致个别些组合间的成交价格差异较大,但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1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仅有2笔,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宏观经济仍未进入新的增长周期,尽管全年曾数次出现复苏的迹象,但复苏势头均未能延续。在政府换届之后,政策取向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稳增长不再是政策制定的主要目标。虽然曾经出现反复,货币政策在大方向上已不再宽松,力促实体经济实现转型。期间发生的“钱荒”即是最明显的标志,即使之后货币政策相对温和,但资金利率较以往也明显走高。年底召开的三中全会也传递出强烈的改革信号。

    在经济转型期的时代背景下,A股市场也呈现出特别的格局。以传统行业为主的大盘股总体表现疲软,在年初短暂冲高之后便一直在下降通道中运行;而大量代表新兴产业的中小盘股票则受到市场的热烈追捧,屡创新高。各细分市场指数表现差异充分反映了市场的分化。主要反映大盘蓝筹走势的沪深300指数全年下跌7.65%;而表征中小盘股票走势的中证500指数则上涨16.89%;新兴产业为主的创业板指数涨幅更是高达82.73%。行业方面同样分化严重,医药、家电、TMT等板块涨幅巨大,而有色、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则成为下跌的重灾区。

    本基金标的指数中证100指数下跌13.12%,跌幅高于大盘。本基金申购赎回和份额交易情况均较为平稳。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基本保持满仓运作,严格根据标的指数成分股调整以及权重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自上市日起至年末,年化跟踪误差1.16%,日均偏离度0.05%,各项操作与指标均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0.86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39%,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数据显示,宏观经济增速仍然在低位徘徊,还未有回升的迹象。实体经济处境比较艰难,传统行业尤甚。虽然三中全会已经提出了诸多改革方案,但其落实力度还有待确认,而且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见效。经济在近期爬出低谷的可能性较小。

    由于经济转型离成功尚远,若政府改革决心较大,则货币政策料将继续从紧。即使进入新的年度短期资金压力有所缓解,仍难以逆转流动性紧张的局面。至于财政政策,在政府债务存量已经较大的情况下,亦难有较大动作。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明年A股市场仍然持相对悲观的态度。在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都在“去杠杆化”的大环境下,牛市诞生的概率很小。新股重启和QE的实质退出,对本来就并不充裕的资金面更是雪上加霜,除非有实质利好引入新的资金,预计大市仍将继续下行。股票供给不断增加,有限的场内资金进行博弈,将进一步加剧股市的结构性行情。除了大小盘轮动效应外,板块内部股票也会产生分化,只有少数质地真正优秀的个股才能脱颖而出。

    组合管理上,我们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紧密跟踪标的指数,按照标的指数成分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化调整投资组合,努力实现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委托投资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中包括两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风险管理部和委托投资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及投资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收益分配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60元,基金份额总额113,285,812.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树忠 ___ _____刘彩晖_____ ___范瑛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99号《关于核准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99,268,419.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04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99,285,812.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7,393.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3]71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399,285,812.00份基金份额于2013年3月5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标的指数中证1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债券(含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剔除成份股分红因素)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包含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基金份额折算调整。基金份额折算调整的初始金额为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与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之间的差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和基金份额折算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方可对超额收益进行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还原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1、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0月29日成立了合资子公司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2%的股权。

    2、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1月6日作出对广东证券取消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3、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权证交易

    无。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无。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n.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中“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中“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中“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国平安股票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3年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 2,555 万元,并处以人民币 5,110 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 3 个月。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中国平安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其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持有人户数为有效户数,即存量份额大于零的账户数。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

    (1)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为;

    (2)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能满足各投资组合运作的保密性要求;

    (3)研究实力较强,能提供包括研究报告、路演服务、协助进行上市公司调研等研究服务;

    (4)具备各投资组合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满足各投资组合证券交易需要;

    (5)能提供投资组合运作、管理所需的其他券商服务;

    (6)相关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席位。

    以上所有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新增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9日

    基金简称大成中证100ETF
    基金主代码159923
    交易代码159923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3,285,812.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3-03-05

    投资目标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杜鹏唐州徽
    联系电话0755-8318338895566
    电子邮箱dupeng@dcfund.com.cn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95566
    传真0755-83199588010-66594942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d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1,307,822.98
    本期利润-27,219,967.2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57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4.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39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97,468,768.8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60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4.02%1.12%-3.92%1.13%-0.10%-0.01%
    过去六个月4.37%1.32%3.27%1.34%1.10%-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4.00%1.37%-21.39%1.47%7.39%-0.10%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苏秉毅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9年经济学硕士。2004年9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2008年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设计师、高级产品设计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1年3月3日至2012年2月8日担任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8月28日至2014年1月24日担任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2月17日任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2月9日起担任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24日起任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日开始兼任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起任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监助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资 产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1,761,861.24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1,170.19
    交易性金融资产95,937,419.09
    其中:股票投资95,937,419.09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352.88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97,700,803.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42,280.28
    应付托管费8,456.06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11,298.22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70,000.00
    负债合计232,034.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113,285,812.00
    未分配利润-15,817,043.16
    所有者权益合计97,468,768.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7,700,803.40

    项 目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25,533,942.21
    1.利息收入210,284.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09,549.70
    债券利息收入734.6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9,832,082.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3,835,629.48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162,551.1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3,840,996.0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912,144.28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减:二、费用1,686,025.05
    1.管理人报酬725,902.88
    2.托管费145,180.61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412,538.48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402,403.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219,967.26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219,967.26

    项目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99,285,812.00-399,285,812.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7,219,967.26-27,219,967.2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6,000,000.0011,402,924.10-274,597,075.90
    其中:1.基金申购款5,000,000.00-168,913.364,831,086.64
    2.基金赎回款-291,000,000.0011,571,837.46-279,428,162.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13,285,812.00-15,817,043.1697,468,768.84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国际”)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创新资本”)基金管理人的合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82,650,878.8721.15%-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1,530,352.7070.38%-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73,273.4120.72%-0.00%

    项目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725,902.8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项目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45,180.61-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1,761,861.24199,992.06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备注
    600547山东黄金2013年12月26日重大事项停牌17.252014年1月2日17.5220,739724,147.18357,747.75-
    000562宏源证券2013年10月30日重大事项停牌8.22未知未知37,800322,332.10310,716.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95,937,419.0998.20
     其中:股票95,937,419.0998.20
    2固定收益投资-0.00
     其中:债券-0.00
     资产支持证券-0.00
    3金融衍生品投资-0.00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761,861.241.80
    6其他各项资产1,523.070.00
    7合计97,700,803.40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0.00
    B采矿业6,623,937.976.80
    C制造业28,320,459.4229.06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656,666.572.73
    E建筑业3,542,875.863.63
    F批发和零售业1,165,899.421.20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449,271.362.51
    H住宿和餐饮业-0.00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62,459.441.50
    J金融业44,643,386.3645.80
    K房地产业3,712,754.813.81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00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0.00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61,641.000.58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00
    P教育-0.00
    Q卫生和社会工作-0.00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0.00
    S综合798,066.880.82
     合计95,937,419.0998.43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318中国平安139,0625,803,057.265.95
    2600036招商银行481,0115,238,209.795.37
    3600016民生银行658,3695,082,608.685.21
    4601166兴业银行333,1863,378,506.043.47
    5600000浦发银行326,2113,076,169.733.16
    6600837海通证券235,8582,669,912.562.74
    7600030中信证券200,7332,559,345.752.63
    8000651格力电器70,1352,290,609.102.35
    9000002万 科A282,1462,265,632.382.32
    10601288农业银行756,9311,877,188.881.93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16民生银行24,455,017.2325.09
    2600036招商银行20,898,851.9121.44
    3601318中国平安16,493,920.4316.92
    4601166兴业银行16,297,597.7916.72
    5600000浦发银行13,227,609.6913.57
    6000002万 科A12,183,458.1012.50
    7600030中信证券10,783,420.8811.06
    8600837海通证券10,742,005.2211.02
    9601328交通银行10,596,570.0010.87
    10601288农业银行8,060,654.008.27
    11601088中国神华8,006,504.898.21
    12000651格力电器7,825,956.888.03
    13601398工商银行6,852,353.007.03
    14601601中国太保6,722,094.086.90
    15000001平安银行6,060,552.736.22
    16600048保利地产5,973,301.436.13
    17600104上汽集团5,883,014.486.04
    18601668中国建筑5,779,220.005.93
    19601169北京银行5,379,821.165.52
    20600111包钢稀土5,245,699.255.38
    21000776广发证券5,081,493.165.21
    22601006大秦铁路5,032,078.215.16
    23601939建设银行4,581,232.384.70
    24000157中联重科4,433,426.004.55
    25600887伊利股份4,432,782.504.55
    26600256广汇能源4,351,340.904.46
    27600519贵州茅台4,156,702.704.26
    28600585海螺水泥4,145,867.004.25
    29600015华夏银行4,039,757.874.14
    30600031三一重工3,791,949.063.89
    31000858五 粮 液3,477,313.663.57
    32600999招商证券3,257,047.003.34
    33002024苏宁云商3,069,889.003.15
    34600011华能国际3,042,568.003.12
    35600028中国石化3,006,076.003.08
    36000538云南白药2,986,855.523.06
    37002304洋河股份2,972,353.003.05
    38601628中国人寿2,884,397.402.96
    39600900长江电力2,880,191.872.95
    40601688华泰证券2,839,460.002.91
    41600547山东黄金2,736,280.002.81
    42000895双汇发展2,718,164.552.79
    43601989中国重工2,693,519.002.76
    44000338潍柴动力2,688,293.612.76
    45600276恒瑞医药2,512,786.002.58
    46000069华侨城A2,414,718.002.48
    47601699潞安环能2,399,058.322.46
    48000568泸州老窖2,381,780.772.44
    49600795国电电力2,352,572.002.41
    50601899紫金矿业2,298,677.002.36
    51601857中国石油2,214,733.002.27
    52600050中国联通2,212,190.002.27
    53600362江西铜业2,136,558.942.19
    54000983西山煤电2,111,205.002.17
    55601299中国北车2,043,479.002.10
    56600019宝钢股份2,029,928.602.08
    57600489中金黄金2,029,470.602.08
    58000792盐湖股份2,023,812.132.08
    59600309万华化学2,017,337.082.07
    60600406国电南瑞2,011,552.002.0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527美的电器1,150,450.081.18
    2601328交通银行889,236.300.91
    3600519贵州茅台618,526.300.63
    4600036招商银行466,766.030.48
    5000869张 裕A446,490.460.46
    6000425徐工机械371,364.030.38
    7000338潍柴动力361,279.630.37
    8601989中国重工333,471.160.34
    9600016民生银行326,734.390.34
    10600029南方航空307,377.000.32
    11600005武钢股份289,077.250.30
    12601666平煤股份285,121.200.29
    13600875东方电气257,903.000.26
    14600585海螺水泥245,788.840.25
    15600887伊利股份241,263.240.25
    16600115东方航空229,712.000.24
    17601118海南橡胶224,430.610.23
    18000898*ST鞍钢212,955.600.22
    19601166兴业银行202,431.600.21
    20600000浦发银行198,446.290.20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381,236,998.7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12,706,988.92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1,170.19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352.88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523.07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1,010112,164.1744,393,622.0039.19%68,892,190.0060.81%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40,002,166.0035.31%
    2张绍霞10,000,291.008.83%
    3刘永德2,008,558.001.77%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20,165.001.52%
    5杜登刚1,149,000.001.01%
    6林文刚1,100,032.000.97%
    7朱晓军1,100,000.000.97%
    8范丽青1,000,068.000.88%
    9毕朝忠980,057.000.87%
    10陈秀慧905,514.000.8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月7日)基金份额总额399,285,812.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5,0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91,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3,285,812.00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0月11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刘明先生担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本基金投资策略在本报告期内没有重大改变。

    本基金聘任的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年度应支付的审计费用为4万元整。该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2185,193,724.2647.40%168,600.1147.68%-
    长江证券1106,454,836.7127.24%96,915.9827.41%-
    光大证券282,650,878.8721.15%73,273.4120.72%-
    广发证券111,864,156.413.04%10,801.273.05%-
    申银万国14,579,680.461.17%4,052.581.15%-
    天源证券1-0.00%-0.00%-
    万和证券1-0.00%-0.00%-
    万联证券1-0.00%-0.00%-
    西南证券1-0.00%-0.00%-
    湘财证券1-0.00%-0.00%-
    银河证券1-0.00%-0.00%-
    英大证券1-0.00%-0.00%-
    招商证券2-0.00%-0.00%-
    中航证券1-0.00%-0.00%-
    中金公司2-0.00%-0.00%-
    中投证券2-0.00%-0.00%-
    东方证券1-0.00%-0.00%-
    东海证券1-0.00%-0.00%-
    东莞证券1-0.00%-0.00%-
    东吴证券1-0.00%-0.00%-
    中银国际1-0.00%-0.00%-
    安信证券2-0.00%-0.00%-
    渤海证券2-0.00%-0.00%-
    财富证券1-0.00%-0.00%-
    广州证券1-0.00%-0.00%-
    国都证券1-0.00%-0.00%-
    国海证券1-0.00%-0.00%-
    国泰君安1-0.00%-0.00%-
    国信证券1-0.00%-0.00%-
    海通证券2-0.00%-0.00%-
    华宝证券1-0.00%-0.00%-
    华福证券1-0.00%-0.00%-
    华林证券1-0.00%-0.00%-
    华泰证券2-0.00%-0.00%-
    华鑫证券1-0.00%-0.00%-
    江海证券1-0.00%-0.00%-
    民生证券1-0.00%-0.00%-
    民族证券1-0.00%-0.00%-
    齐鲁证券1-0.00%-0.00%-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0.00%-0.00%-0.00%
    长江证券-0.00%-0.00%-0.00%
    光大证券1,530,352.7070.38%-0.00%-0.00%
    广发证券596,136.0027.42%-0.00%-0.00%
    申银万国47,897.122.20%-0.00%-0.00%
    天源证券-0.00%-0.00%-0.00%
    万和证券-0.00%-0.00%-0.00%
    万联证券-0.00%-0.00%-0.00%
    西南证券-0.00%-0.00%-0.00%
    湘财证券-0.00%-0.00%-0.00%
    银河证券-0.00%-0.00%-0.00%
    英大证券-0.00%-0.00%-0.00%
    招商证券-0.00%-0.00%-0.00%
    中航证券-0.00%-0.00%-0.00%
    中金公司-0.00%-0.00%-0.00%
    中投证券-0.00%-0.00%-0.00%
    东方证券-0.00%-0.00%-0.00%
    东海证券-0.00%-0.00%-0.00%
    东莞证券-0.00%-0.00%-0.00%
    东吴证券-0.00%-0.00%-0.00%
    中银国际-0.00%-0.00%-0.00%
    安信证券-0.00%-0.00%-0.00%
    渤海证券-0.00%-0.00%-0.00%
    财富证券-0.00%-0.00%-0.00%
    广州证券-0.00%-0.00%-0.00%
    国都证券-0.00%-0.00%-0.00%
    国海证券-0.00%-0.00%-0.00%
    国泰君安-0.00%-0.00%-0.00%
    国信证券-0.00%-0.00%-0.00%
    海通证券-0.00%-0.00%-0.00%
    华宝证券-0.00%-0.00%-0.00%
    华福证券-0.00%-0.00%-0.00%
    华林证券-0.00%-0.00%-0.00%
    华泰证券-0.00%-0.00%-0.00%
    华鑫证券-0.00%-0.00%-0.00%
    江海证券-0.00%-0.00%-0.00%
    民生证券-0.00%-0.00%-0.00%
    民族证券-0.00%-0.00%-0.00%
    齐鲁证券-0.00%-0.00%-0.00%

    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月25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王颢先生不再担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张树忠先生代任公司总经理。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