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4-02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及2014年3月25分别发布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21)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3),定于2014年4月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详见3月13日和3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
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认为:鉴于我公司未能确认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因此取消其提交的《关于向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临时提案。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议案不变。修订后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 |||
| 2 | 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 | 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 | 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8 | 审议《关于确定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9 | 审议《关于修订<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0 | 审议《关于修订<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1 | 审议《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委托经营的议案》 | |||
| 12 | 审议《关于与东方粮仓共同对东方集团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13 |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锦港国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4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向北京盛通华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 |||
| 15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企业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