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财务出具了2013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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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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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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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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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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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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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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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0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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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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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4月28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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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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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9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净值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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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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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两家股东分别持有55%和45%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今后,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光大保德信旗下管理着15只开放式基金,即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添天盈季度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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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陆欣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于2014年1月30日离任,由陈晓女士接任。
陈晓女士简历:
陈晓女士,200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学专业,2010年获得南开大学精算学专业硕士学位。
陈晓女士于2010年7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投资部研究助理、固定收益研究员、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投资研究管理制度》及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制度》、《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投资对象备选库建立与维护管理办法》等制度作为公平交易执行的制度保障。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的对待公司管理包括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在内的所有组合,范围包括股票、债券等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全过程控制,形成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具体的控制方法包括:
事前控制:1、研究人员通过内部晨会、邮件和统一的研究报告平台系统发布投资建议,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2、各个投资主体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权限范围内自主决策,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3、建立规范的一级市场股票债券询价申购和配售等审批流程、银行间债券价格公允性审批流程;建立和定期维护二级市场投资对象备选库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库。
事中监控:1、主动管理型的基金,严禁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进行股票的反向交易,严禁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进行债券的反向交易,确有需要进行日内反向交易的,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批流程;2、交易环节中所有指令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交易所指令均需通过恒生系统公平交易模块进行分发和委托下单。
事后分析:对公平交易的事后分析主要集中在对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和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同时在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特别的,对同一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重点进行分析。若出现异常交易行为,则及时进行核查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对于公平交易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具体的分析方法如下:第一步,在A组合买入或者卖出某只证券的当日(3日、5日)内,统计A组合在此期间的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的均价,同时统计B组合在同期、同方向交易同一只证券的均价,然后比较两者的均价差异,其中买入溢价率 = (B组合交易均价/A组合交易均价-1),卖出溢价率 = (A组合交易均价/B组合交易均价-1);第二步,将发生的所有交易价差汇总进行T检验,置信区间95%,得到交易价差是否趋近于0的判断结果,并计算A组合与B组合同向交易中占优次数的比例为占优比例,用溢价率乘以成交量较少方的成交量计算得到B组合对A组合溢价金额大小,将所有同向交易溢价金额求和,除以A组合平均资产净值来计算对A组合净值的影响,称为单位溢价率。判断同向交易价格是否有显著差异有以下四条标准:交易价差不趋向于零、样本数大于30、单位溢价率大于1%、占优比例不在45%-55%之间。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在同向交易价差分析中,本基金在同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成交价格与其他投资组合无显著差异,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宏观经济数据显示经济持续回落,全年投资同比增速下行至19.6%,消费增速也小幅下滑至13.1%,进出口增速比较平稳。2013年全年通胀水平同比上涨2.6%,远低于3.5%的调控目标。2013年下半年以来货币政策收紧、资金利率抬升对信用膨胀形成一定压制,也对实体经济形成一定冲击。2014年1月PMI数据开始明显走弱,短期内增长放缓的趋势仍将持续,通胀水平整体温和可控,工业品价格和PPI也将在低位运行。
在债券市场的运行方面,2013年,利率债券收益率曲线上半年小幅下行后大幅平坦化上行,中长期品种利率产品收益率水平从年中低点一路上行130个基点以上,短期品种也出现相应的上行。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年中的3.40%上行到年底4.60%左右的水平。在信用品种投资方面,2013年信用债发行规模仍然维持在高位,信用债供给有所上升,下半年流动性紧张叠加发债主体整体盈利日趋弱化,信用债收益率也大幅上行,3年期AAA企业债收益率从年中的4.30%左右上行到年底6.20%左右的水平。中低等级的高收益信用债上行幅度更大,市场风险偏好明显下降。
在基金的日常操作中,我们根据宏观经济的走势,在2013年降低了低等级信用债的配置,组合规避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但是组合持有长久期利率品种的仓位较高,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市场利率水平上行幅度高于预期,造成全年基金净值下跌幅度较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2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8%;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6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经济结构性再平衡成为焦点,总量增长数据逐渐淡出;通胀中枢略有上行,但整体风险可控。新的强劲增长动力尚待形成,经济可能将在较长时期内经历一个降杠杆和去产能的过程,房地产、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问题比较突出,资源环境约束也明显加大,经济增速和企业盈利向下的格局已经较为明朗,但是政策层面改革初年“稳字当先”,社融层面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宽将对冲部分间接融资渠道的收紧,结构层面外需的持续改善也对于内需的疲弱形成一定的缓冲,这些共同决定经济增速的下行仍然在窄幅区间震荡。通胀方面,二季度可能略有抬头,但翘尾因素和需求疲弱决定今年总体通胀压力较小。因此,对于2014年,经济和通胀的组合并不是决定市场走势的焦点,全年来看,最关键的决定因素是信用风险和流动性情况对市场的影响。
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我们预计宏观政策将以调结构为主,资金面将会呈现稳中偏紧的态势,信用风险也会逐步暴露。我们将会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最新发展,积极关注各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市场的中长期影响,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我们会适当降低组合久期,在控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信用债资产的配置,争取提高组合收益率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监管机关有关规定和《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的财务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由公司负责后台运营的高管、运营部代表(包括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代表、投研部门代表、IT部代表以及金融工程业务代表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选择基金估值模型及估值模型假设,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决策机制,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审计师沟通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员包括监察稽核代表1人、研究团队代表1人、基金经理代表2人、金融工程代表1人、运营部代表3人、与估值相关的IT工程师1人、公司分管后台运营的高管1人。估值委员会中的投研人员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公司估值委员会对各相关部门和代表人员的分工如下:投资研究部门和运营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运营部根据估值的专业技术对需要进行估值政策调整的品种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估值委员会讨论,负责就估值政策调整的合规事宜与监察稽核部协商,负责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进行日常估值业务并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负责与托管行、审计师、基金同业、监管机关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就估值程序、方法的合法合规发表意见;金融工程负责估值政策调整对投资绩效的评估;IT部就估值政策调整的技术实现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光大保德信增利A类基金实际分配金额为4,784,585.02元, C类基金实际分配金额为1,910,832.70元。其中报告期内光大保德信增利A类基金每10份派发红利0.30元,C类基金每10份派发红利0.30元。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每次基金收益分配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本基金本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4784585.02元。
报告期内,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910832.70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边卓群 黎燕对本基金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14年3月25日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安永华明(2014)审字第60467078_B06号,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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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A基金份额净值0.904元,债券型C基金份额净值0.898元;基金份额总额156,935,867.40份(其中A类107,523,215.63份,C类49,412,651.7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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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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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林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雷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万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983号文《关于核准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366,024,807.3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需缴纳申购费,赎回基金份额时缴纳赎回费;对于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费,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赎回费,持有满30天以上(含30天)的,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品种。除此以外,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含增发新股),并持有因可转债转股而形成的股票、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债券类品种,但本基金不可从二级市场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投资品种。本基金选取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其中,对于交易量较小的交易所交易债券,主要选取了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票面余额超过1亿人民币、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具有一定的投资代表性。基于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和债券投资市场,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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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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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C类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基金管理人上半年度“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为期间基金转换出的份额,转换出份额为10,000,000,00份,转换费用为0元,全部按照招募说明书公示费率收费。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A、C类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报告期末没有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54,099,598.8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91,000,000.00元,于2014年1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报告期内被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均未持有本基金的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傅德修先生因个人原因自2013年1月21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由林昌先生代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2013年12月5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黄秀莲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是5万元,目前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6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并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应本着安全、高效、低成本,能够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增值研究服务的原则,对该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情况、治理情况、研究实力等进行综合考量。
基本选择标准如下: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经营行为规范,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对于某一领域的研究实力超群,或是能够提供全方面,高质量的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投资研究团队按照(1)中列出的有关经营情况、治理情况的选择标准,对备选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初步筛选;
对通过初选的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研究团队各成员在其分管行业或领域的范围内,对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进行评分。
根据各成员评分,得出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综合评分。
投资研究团队根据各机构的得分排名,拟定要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董事会已做出决议,授权总经理依照公司对各券商的评价结果全权处理并决定公司旗下基金租用专用交易席位的事宜。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基金简称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 | |
交易代码 | 360008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10月29日 | |
基金管理人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56,935,867.40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360008 | 360009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107,523,215.63份 | 49,412,651.77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投资工具,在获取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争取获得高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在限定的投资范围内,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来预测债券市场整体利率趋势,同时结合各具体品种的供需情况、流动性、信用状况和利率敏感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和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在非债券类品种投资方面,本基金将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在新股询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新股(含增发新股)的申购、询价和配售,在严格控制整体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基金超额收益,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徐蓉 | 田青 |
联系电话 | 021-33074700-3110 | 010-67595096 | |
电子邮箱 | epfservice@epf.com.cn | tianqing1.zh@ccb.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20-2888,021-53524620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21-63351152 | 010-66275853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epf.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 |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6,906,132.13 | 2,601,228.26 | 10,457,601.10 | 3,962,125.23 | 7,293,087.93 | 2,588,979.98 |
本期利润 | -12,903,449.27 | -5,310,984.46 | 11,544,703.88 | 4,921,037.55 | 4,720,581.83 | 1,609,306.64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619 | -0.0590 | 0.0715 | 0.0762 | 0.0291 | 0.0263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9.27% | -9.60% | 7.62% | 7.21% | 3.57% | 2.87% |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961 | -0.1019 | 0.0255 | 0.0229 | 0.0030 | 0.0023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97,186,826.69 | 44,377,510.02 | 133,084,239.90 | 57,453,460.97 | 174,124,696.55 | 61,342,391.44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904 | 0.898 | 1.026 | 1.023 | 1.003 | 1.002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10.05% | 0.39% | -1.20% | 0.06% | -8.85% | 0.33% |
过去六个月 | -11.55% | 0.30% | -0.82% | 0.05% | -10.73% | 0.25% |
过去一年 | -9.27% | 0.24% | 1.78% | 0.05% | -11.05% | 0.19% |
过去三年 | 1.13% | 0.19% | 9.89% | 0.05% | -8.76% | 0.14% |
过去五年 | 12.40% | 0.18% | 12.39% | 0.06% | 0.01% | 0.12% |
合同成立至今 | 14.65% | 0.18% | 15.26% | 0.06% | -0.61% | 0.12%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10.11% | 0.39% | -1.20% | 0.06% | -8.91% | 0.33% |
过去六个月 | -11.70% | 0.30% | -0.82% | 0.05% | -10.88% | 0.25% |
过去一年 | -9.60% | 0.24% | 1.78% | 0.05% | -11.38% | 0.19% |
过去三年 | -0.30% | 0.19% | 9.89% | 0.05% | -10.19% | 0.14% |
过去五年 | 10.00% | 0.19% | 12.39% | 0.06% | -2.39% | 0.13% |
合同成立至今 | 12.09% | 0.18% | 15.26% | 0.06% | -3.17% | 0.12%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2013 | 0.300 | 3,740,228.55 | 1,044,356.47 | 4,784,585.02 | - |
2012 | 0.520 | 4,757,651.20 | 2,850,691.67 | 7,608,342.87 | - |
2011 | 1.100 | 47,436,113.84 | 2,922,199.11 | 50,358,312.95 | - |
合计 | 1.920 | 55,933,993.59 | 6,817,247.25 | 62,751,240.84 | -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2013 | 0.300 | 1,046,841.87 | 863,990.83 | 1,910,832.70 | - |
2012 | 0.500 | 2,565,620.45 | 839,236.98 | 3,404,857.43 | - |
2011 | 1.010 | 31,526,774.42 | 1,282,908.77 | 32,809,683.19 | - |
合计 | 1.810 | 35,139,236.74 | 2,986,136.58 | 38,125,373.32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陆欣 | 固定收益副总监、基金经理 | 2009-12-09 | - | 7年 | 陆欣先生,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准精算师。曾任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上海交易中心债券分析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债券研究员、宏观分析师,历任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副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兼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58,031.47 | 24,831,169.14 |
结算备付金 | 8,939,835.82 | 335,038.08 |
存出保证金 | 13,054.84 | 2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0,148,329.60 | 160,286,252.60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370,148,329.60 | 160,286,252.6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25,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36,796.03 | - |
应收利息 | 7,574,174.57 | 3,431,509.92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28,630.09 | 303,113.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387,698,852.42 | 214,437,083.1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45,099,598.85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22,947,171.28 |
应付赎回款 | 392,492.30 | 238,333.5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80,115.42 | 101,890.57 |
应付托管费 | 26,705.13 | 33,963.53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15,831.56 | 19,548.16 |
应付交易费用 | 10,506.70 | 1,760.30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19,518.52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489,747.23 | 556,714.98 |
负债合计 | 246,134,515.71 | 23,899,382.32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56,935,867.40 | 185,885,093.42 |
未分配利润 | -15,371,530.69 | 4,652,607.4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1,564,336.71 | 190,537,700.8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7,698,852.42 | 214,437,083.19 |
项 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9,899,122.79 | 19,272,123.92 |
1.利息收入 | 16,261,749.79 | 9,769,943.53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46,041.72 | 99,463.46 |
债券利息收入 | 15,258,145.34 | 9,464,212.18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857,562.73 | 206,267.89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505,713.87 | 7,409,923.23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702,397.04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505,713.87 | 6,707,526.19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721,794.12 | 2,046,015.10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55,207.67 | 46,242.06 |
减:二、费用 | 8,315,310.94 | 2,806,382.49 |
1.管理人报酬 | 1,804,619.78 | 1,388,816.83 |
2.托管费 | 601,539.84 | 462,938.97 |
3.销售服务费 | 360,982.55 | 264,676.40 |
4.交易费用 | 7,659.42 | 30,563.86 |
5.利息支出 | 5,206,231.96 | 325,061.47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5,206,231.96 | 325,061.47 |
6.其他费用 | 334,277.39 | 334,324.9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214,433.73 | 16,465,741.43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14,433.73 | 16,465,741.43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85,885,093.42 | 4,652,607.45 | 190,537,700.87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8,214,433.73 | -18,214,433.73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8,949,226.02 | 4,885,713.31 | -24,063,512.71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851,911,140.10 | 16,370,683.62 | 868,281,823.72 |
2.基金赎回款 | -880,860,366.12 | -11,484,970.31 | -892,345,336.43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6,695,417.72 | -6,695,417.72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56,935,867.40 | -15,371,530.69 | 141,564,336.71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34,807,649.31 | 659,438.68 | 235,467,087.99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6,465,741.43 | 16,465,741.43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8,922,555.89 | -1,459,372.36 | -50,381,928.25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26,445,677.79 | 9,887,006.26 | 436,332,684.05 |
2.基金赎回款 | -475,368,233.68 | -11,346,378.62 | -486,714,612.3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11,013,200.30 | -11,013,200.30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85,885,093.42 | 4,652,607.45 | 190,537,700.87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804,619.78 | 1,388,816.83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333,120.63 | 161,589.69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601,539.84 | 462,938.97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合计 | |
中国建设银行 | - | 163,439.44 | 163,439.44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3,688.75 | 3,688.75 |
光大证券 | - | 469.40 | 469.40 |
合计 | - | 167,597.59 | 167,597.59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合计 |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6,970.66 | 26,970.66 |
中国建设银行 | - | 115,184.10 | 115,184.10 |
光大证券 | - | 292.96 | 292.96 |
合计 | - | 142,447.72 | 142,447.72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27,000,292.50 | - | 47,000,292.50 |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 | -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10,000,000.00 | - | 20,000,000.00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7,000,292.50 | - | 27,000,292.50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5.81% | - | 20.81%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8,031.47 | 75,371.64 | 24,831,169.14 | 83,968.55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130205 | 13国开05 | 2014-01-03 | 90.47 | 300,000 | 27,141,000.00 |
120004 | 12附息国债04 | 2014-01-07 | 92.56 | 100,000 | 9,256,000.00 |
130011 | 13附息国债11 | 2014-01-07 | 90.78 | 100,000 | 9,078,000.00 |
130205 | 13国开05 | 2014-01-07 | 90.47 | 100,000 | 9,047,000.00 |
130231 | 13国开31 | 2014-01-07 | 88.15 | 100,000 | 8,815,000.00 |
合计 | - | - | 700,000 | 63,337,0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370,148,329.60 | 95.47 |
其中:债券 | 370,148,329.60 | 95.47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9,097,867.29 | 2.35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8,452,655.53 | 2.18 |
7 | 合计 | 387,698,852.42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72,891,697.80 | 122.13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83,797,000.00 | 59.19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83,797,000.00 | 59.19 | |
4 | 企业债券 | 92,988,031.80 | 65.69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20,471,600.00 | 14.46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370,148,329.60 | 261.47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0303 | 03国债⑶ | 1,470,810 | 132,196,402.80 | 93.38 |
2 | 130205 | 13国开05 | 400,000 | 36,188,000.00 | 25.56 |
3 | 010107 | 21国债⑺ | 229,700 | 22,361,295.00 | 15.80 |
4 | 070203 | 07国开03 | 200,000 | 19,902,000.00 | 14.06 |
5 | 110244 | 11国开44 | 200,000 | 18,892,000.00 | 13.35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13,054.84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36,796.03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7,574,174.57 |
5 | 应收申购款 | 28,630.09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8,452,655.53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20 | 南山转债 | 10,935,600.00 | 7.72 |
2 | 110015 | 石化转债 | 9,536,000.00 | 6.74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8,358 | 12,864.71 | 38,589,283.27 | 35.89% | 68,933,932.36 | 64.11%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4,029 | 12,264.25 | 907,190.87 | 1.84% | 48,505,460.90 | 98.16% |
合计 | 12,387 | 12,669.40 | 39,496,474.14 | 25.17% | 117,439,393.26 | 74.83% |
项目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A |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C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0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 511,490,962.61 | 854,533,844.69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29,736,582.09 | 56,148,511.33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610,927,565.23 | 240,983,574.87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633,140,931.69 | 247,719,434.43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7,523,215.63 | 49,412,651.77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安信证券 | 1 | - | - | - | - | - |
中金公司 | 1 | - | - | - | - | - |
国元证券 | 1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其它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安信证券 | 468,656,785.43 | 94.59% | 11,718,000,000.00 | 100.00% | - | - | - | - |
中金公司 | 26,781,504.69 | 5.41% | - | - | - |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 - | - | - | - | - |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