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专版
  • 6:市场
  • 7:市场
  • 8:艺术资产
  • 9:评论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261:信息披露
  • 262:信息披露
  • 263:信息披露
  • 264:信息披露
  • 265:信息披露
  • 266:信息披露
  • 267:信息披露
  • 268:信息披露
  • 269:信息披露
  • 270:信息披露
  • 271:信息披露
  • 272:信息披露
  • 273:信息披露
  • 274:信息披露
  • 275:信息披露
  • 276:信息披露
  • 277:信息披露
  • 278:信息披露
  • 279:信息披露
  • 280:信息披露
  • 281:信息披露
  • 282:信息披露
  • 283:信息披露
  • 284:信息披露
  • 285:信息披露
  • 286:信息披露
  • 287:信息披露
  • 288:信息披露
  • 289:信息披露
  • 290:信息披露
  • 291:信息披露
  • 292:信息披露
  • 293:信息披露
  • 294:信息披露
  • 295:信息披露
  • 296:信息披露
  • 297:信息披露
  • 298:信息披露
  • 299:信息披露
  • 300:信息披露
  •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4年3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18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83版:信息披露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

    2.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2)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基金合同关于资产配置比例的规定构建的。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13日至2013年12月31日)

    1、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

    2、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

    2、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注:合同生效当年(2012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

    单位:人民币元

    2、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2003年8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QDII)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19个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信息技术部、中央交易部、金融工程部、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部、机构投资部、数量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机构理财部、市场拓展部、电商及客服部、国际业务部。此外,还设立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办事处、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四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财信用债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1204.01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和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指数型基金除外);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时同向交易,公司可以启用公平交易模块,确保交易的公平。

    公司监察稽核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和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对银行间债券交易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和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并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公司开发了专门的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股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再做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本年度该组合与公司其余各组合的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本组合与其他组合在不同的时间窗口下同向交易存在足够的样本量且差价率均值显著不趋于0的情况,表明报告期内该组合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债券市场先涨后跌,跌幅较大,10年国债收益率创04年以来新高。

    国内实体经济在第1季度有温和改善,体现在房地产销售数据和投资增速同比回升明显,PMI指数也连续处于50以上。但是复苏仅是昙花一现,3月PMI等景气数据体现出旺季不旺的特征,紧接着第2季度经济迅速走弱,复苏动能进一步衰减。整个上半年,伴随经济乏力的是通胀整体低位运行,经济通缩的迹象有所显现。

    下半年,国内外经济基本面出现好转,主要得益于中国强劲的政府基建投资、房地产投资带来的指标向好。中采和汇丰PMI都创出新高,其中11月中采数据与10月持平,为全年最高的51.4。资本市场继续对之前过度悲观的预期做出修正,股市震荡,债市继续下跌。

    鉴于基本面的有利支撑,债券市场在上半年总体上涨,信用债保持了相对利率债的强势。而下半年,随着经济基本面的转变,央行的操作又转而坚持中性偏紧。利率债投标收益率屡次继续创出新高,带动利率债二级市场价格下跌,同时信用债供给也大增,信用利差出现回归,信用债和利率债都大幅下跌。

    截止12月31日,中债综合净价指数下跌4.65%;分品种看,中债国债总净价指数下跌6.48%;中债金融债净价指数下跌5.8%;中债企业债净价指数下跌3.84%

    可转债表现跟随股市,先涨后跌。全年录得负收益。中证转债指数下跌1.42%。

    货币市场在2013年全年偏紧,下半年紧过上半年,6月20日还发生了业内瞩目的钱荒事件。银行间七天回购利率从3%-4%的平台上升到4%-6%。期间,央行持续传达偏紧的政策意图,市场预期不稳定。

    我们今年对收益率上行预期不足,在前三个季度仅做了持仓个券的梳理,调整了结构,在第四季度集中进行了部分减持,但是时点偏晚,全年保持了较高的债券仓位,所以净值出现较大下跌。可转债有少量波段操作。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本报告期收益率为-4.0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1%;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本报告期收益率为-4.3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1%。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我们认为债券市场可能不再纯粹单边下跌,而是出现振荡,具备波段机会,至于是否出现反转行情,尚需密切跟踪经济基本面的变化,尤其是信用风险事件的演化。

    2013年4季度,债市出现了相对较大幅度的调整。从经济基本面和资金面来看,相较上个季度没有明显变化,所以债市的表现维持弱势。同时,原本因为票息较高受到青睐的信用债,在第4季度集中补跌。

    新的一年我们认为债券面临的环境并不十分有利。首先,经济基本面和资金面发生方向性变化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债市不具备变局的基础;其次,也是最主要的因素,是近两年社会融资快速增长令人担忧。债券的价格归根到底是由债券的供需决定的。从供给来看,审计本身只是对既有的债务一个确认,对市场冲击不会太大。但是整个社会的融资需求膨胀较快,政府对债务的态度依然不算明确。从需求来看,在非标融资旺盛的情况下,债券投资需求明显受到挤压。目前对于非标的行政管制,并没有起到明显的效果。简单来说,非标的主要融资方,也就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对利率相对不是很敏感,而非标的购买方,比如银行,又因为存款不稳定甚至流失,对利润有很高的诉求。行政的控制起到效果尚有待时日,那么有可能标债市场还会承压一段时间。

    但是鉴于利率整体水平在去年有较大幅度的抬升,出现波段操作机会的可能性很大。

    最大的不确定性来自于央行的态度,去年央行偏紧的思路一直比较坚定,但是今年开年宏观数据不容乐观,央行是保持一贯的思路,还是会有所调整,其选择足以左右市场。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基本面和政策面的变化,捕捉投资机会,力保组合净值平稳增长。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下基金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值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金融工程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投资研究人员积极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金融工程部负责提供有关涉及模型的技术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之“(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合同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郭新华 郭增光签字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4)第P04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广发聚财信用债A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991元,基金份额总额136,825,296.88份;广发聚财信用债B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985元,基金份额总额191,795,195.37份;总份额总额328,620,492.25份。

    2. 上年度会计期间为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1]2087号文《关于核准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基金发起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2年3月13日募集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3月9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根据认购费用收取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类别。本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3,785,134.18元,有效认购户数为37,085户。其中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A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4,396,300.87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134,736.92元;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基金(“B类基金”)的募集资金净额3,428,849,436.01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404,661.28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基金募集资金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和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还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4年3月25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自2008年9月19日起,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6.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在珠海设立控股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除此之外,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控制关系或者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1.股票交易佣金的计提标准:支付佣金=股票成交金额×佣金比例-证管费-经手费-结算风险金(含债券交易)。

    2.本基金与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3.本基金对该类交易的佣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合同约定的佣金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在通常情况下,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级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B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与关联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部分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18,799,621.8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96,781,992.60元,于2013年1月13日至2014年3月26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于公允价值。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参见附注7.4.4.5。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88,228,330.7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365,535,405.4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622,970,924.00元,第二层级1,414,001,02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因业务发展需要,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方案(五)通过关于聘请2013年度基金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基金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本基金应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80,000.00元。该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交易席位选择标准:(一)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二)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三)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合规的席位资源,满足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四)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公司提供关于宏观、行业、市场及个股的高质量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五)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信息交流和客户服务;

    (六)能提供其他基金运作和管理所需的服务。

    2、交易席位选择流程: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基金简称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基金主代码270029
    交易代码2700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8,620,492.2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7002927003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136,825,296.88份191,795,195.37份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利率研究和信用研究,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情况进行预判,并结合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在符合相应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债券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从整体上来看,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确定组合的久期和组合的利率期限结构;进行组合资产的类属配置和个券选择;根据相关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及时动态的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段西军赵会军
    联系电话020-83936666010-66105799
    电子邮箱dxj@gffunds.com.cn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95588
    传真020-89899158010-66105798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2013年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本期已实现收益14,594,663.6221,636,482.7337,779,756.0182,974,506.25
    本期利润543,546.055,755,356.5938,777,678.57103,198,325.0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170.01290.04580.048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0.16%1.23%4.51%4.8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4.07%-4.37%4.21%3.81%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2013年末2012年末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168,559.68-2,870,099.4915,001,580.3022,107,431.0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85-0.01500.03250.029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35,656,737.20188,925,095.88476,522,209.15762,157,711.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910.9851.0331.030
    3.1.3累计期末指标2013年末2012年末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0.03%-0.73%4.21%3.81%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6.69%0.24%-3.14%0.09%-3.55%0.15%
    过去六个月-7.73%0.19%-4.88%0.09%-2.85%0.10%
    过去一年-4.07%0.19%-3.61%0.09%-0.46%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0.03%0.15%-2.27%0.08%2.24%0.07%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6.81%0.22%-3.14%0.09%-3.67%0.13%
    过去六个月-7.86%0.18%-4.88%0.09%-2.98%0.09%
    过去一年-4.37%0.19%-3.61%0.09%-0.76%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0.73%0.15%-2.27%0.08%1.54%0.07%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
    20120.0907,466,044.181,326,164.628,792,208.80-
    2013-----
    合计0.0907,466,044.181,326,164.628,792,208.80-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
    20120.08015,529,511.856,741,574.6622,271,086.51-
    2013-----
    合计0.08015,529,511.856,741,574.6622,271,086.51-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代宇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聚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03-13-8女,中国籍,金融学硕士,持有证券业执业资格证书,2005年7月至2011年6月先后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及交易员、国际业务部研究员、机构投资部专户投资经理,2011年7月调入固定收益部任投资人员,2011年8月5日起任广发聚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3月13日起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5日起任广发聚鑫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21日起任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资产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71,594.76101,113,802.72
    结算备付金4,487,545.5121,197,876.56
    存出保证金45,200.02461,727.78
    交易性金融资产453,763,736.102,036,971,944.00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453,763,736.102,036,971,94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320,128.16-
    应收证券清算款-25,669,220.21
    应收利息16,217,850.6454,212,529.46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327,273.80192,440.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565,933,328.992,239,819,541.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5,581,614.40890,797,733.10
    应付证券清算款21,216,948.7038,875,259.42
    应付赎回款3,439,958.2168,350,515.15
    应付管理人报酬225,892.38958,324.80
    应付托管费64,540.69273,807.07
    应付销售服务费72,219.83335,677.97
    应付交易费用6,444.0424,466.00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498,822.801,437,609.34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245,054.8686,228.15
    负债合计241,351,495.911,001,139,621.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328,620,492.251,201,570,908.96
    未分配利润-4,038,659.1737,109,011.33
    所有者权益合计324,581,833.081,238,679,920.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65,933,328.992,239,819,541.29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40,250,083.58206,689,090.58
    1.利息收入80,752,597.04160,207,097.4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64,939.1966,703,043.94
    债券利息收入80,148,625.0092,916,784.6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39,032.85587,268.80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0,857,565.8224,873,729.0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26,387.85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10,857,565.8224,844,803.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2,538.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932,243.7121,221,741.3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287,296.07386,522.83
    减:二、费用33,951,180.9464,713,087.00
    1.管理人报酬5,676,302.1716,786,370.15
    2.托管费1,621,800.574,796,105.75
    3.销售服务费1,908,989.136,846,744.28
    4.交易费用32,433.5166,343.58
    5.利息支出24,261,896.3135,834,409.9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24,261,896.3135,834,409.93
    6.其他费用449,759.25383,113.3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298,902.64141,976,003.5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98,902.64141,976,003.58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201,570,908.9637,109,011.331,238,679,920.2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298,902.646,298,902.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872,950,416.71-47,446,573.14-920,396,989.85
    其中:1.基金申购款693,802,041.2040,840,640.51734,642,681.71
    2.基金赎回款-1,566,752,457.91-88,287,213.65-1,655,039,671.5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28,620,492.25-4,038,659.17324,581,833.08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503,785,134.18-4,503,785,134.1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41,976,003.58141,976,003.5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302,214,225.22-73,803,696.94-3,376,017,922.16
    其中:1.基金申购款1,034,394,690.8223,435,768.851,057,830,459.67
    2.基金赎回款-4,336,608,916.04-97,239,465.79-4,433,848,381.8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1,063,295.31-31,063,295.3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201,570,908.9637,109,011.331,238,679,920.29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代销机构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G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全资子公司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基金管理人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3,217.8510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15,281,427.85100.00%1,436,809,937.3110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249,923,000.00100.00%77,503,027,000.00100.00%

    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85,194.63100.00%278,915.20100.00%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5,676,302.1716,786,370.1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439,857.084,225,430.69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621,800.574,796,105.75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50,624.611,050,624.6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8,578.79178,578.7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2,579.52262,579.52
    合计-1,491,782.921,491,782.9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合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3,121.95833,121.9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24,752.363,724,752.3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88,887.64788,887.64
    合计-5,346,761.955,346,761.95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771,594.76147,834.16101,113,802.72609,946.15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发行方式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股/张)总金额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发行方式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股/张)总金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275512潭城建一级市场分销30,000.0030,000,000.00

    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
    112276811兰城投2014-02-01103.60200,000.0020,720,000.00
    112805112兴城022014-02-01101.22300,000.0030,366,000.00
    113802813沧州建投债2014-02-0197.79300,000.0029,337,000.00
    112804712郑新债2014-02-01101.10400,000.0040,440,000.00
    合计   1,200,000.00120,863,000.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453,763,736.1080.18
     其中:债券453,763,736.1080.18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320,128.162.8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79,259,140.2714.01
    7其他各项资产16,590,324.462.93
    8合计565,933,328.99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16,004,800.004.93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437,758,936.10134.87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453,763,736.10139.8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8004712郑新债400,00040,440,000.0012.46
    2128007512绵阳投控债400,00039,784,000.0012.26
    312263212江阴债400,00039,676,000.0012.22
    4128005012兴城债01300,00030,414,000.009.37
    512270112余城建300,00029,850,000.009.20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45,200.02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6,217,850.64
    5应收申购款327,273.80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6,590,324.46

    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3,11443,938.7622,308,907.0016.30%114,516,389.8883.70%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4,41243,471.2618,603,159.969.70%173,192,035.4190.30%
    合计7,52643,664.6940,912,066.9612.45%287,708,425.2987.55%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49,704.570.0363%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合计49,704.570.0151%

    项目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1,074,531,036.893,429,254,097.2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461,520,628.85740,050,280.1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223,726,341.11470,075,700.0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548,421,673.081,018,330,784.8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6,825,296.88191,795,195.37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4----增加1个
    北京高华1-----
    渤海证券1-----
    德邦证券1-----
    第一创业证券1-----
    东北证券1-----
    东方证券2-----
    东海证券1-----
    东吴证券2-----
    东兴证券3-----
    方正证券4----增加1个
    光大证券3-----
    广发证券8-----
    广州证券2----增加1个
    国都证券1-----
    国海证券1-----
    国金证券1-----
    国联证券1-----
    国盛证券1-----
    国泰君安4-----
    国信证券4-----
    国元证券2-----
    海通证券2-----
    红塔证券0----减少1个
    宏源证券3-----
    华安证券1-----
    华宝证券1-----
    华创证券1-----
    华福证券5-----
    华融证券1-----
    华泰证券4-----
    江海证券1-----
    联讯证券1-----
    民生证券1-----
    南京证券1-----
    平安证券5-----
    齐鲁证券3-----
    瑞银证券1-----
    厦门证券1-----
    山西证券1-----
    申银万国4-----
    世纪证券1-----
    万联证券2----增加1个
    西部证券1-----
    湘财证券1-----
    新时代证券1-----
    信达证券1-----
    兴业证券4-----
    银河证券6-----
    英大证券1-----
    长城证券1-----
    长江证券2-----
    招商证券3-----
    浙商证券1-----
    中航证券1----增加1个
    中金公司2-----
    中投证券4-----
    中信建投4-----
    中信证券3-----
    中银国际1----增加1个
    中原证券2-----
    东莞证券1-----
    中信证券(浙江)1-----
    财富证券2----增加1个
    中天证券1-----
    财富里昂1-----
    川财证券2----增加2个
    华鑫证券2----增加2个
    民族证券1----增加1个
    首创证券1----增加1个
    上海证券1----增加1个
    太平洋证券2----增加2个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1,215,281,427.85100.00%18,249,923,000.00100.00%--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