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
2.2基金产品说明
■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9月11日,本基金201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31日。
2.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5.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注: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6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债公司”)编制的、分别反映我国国债市场和企业债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1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6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t/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t-1-1)+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t/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t-1-1)
其中,t=1,2,3,…, T,T表示时间截止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9月1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9月11日。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注:本基金成立于2012年9月11日,故2012年的业绩为成立日至年底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单位:人民币元
■
2、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于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全球市场上有超过60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本公司具有丰富的管理基金经验。截至本报告期末,从2005年6月第一只基金成立到现在,本公司已经成功管理了15只基金产品(包含A、C类债券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建立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避免各种投资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我们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公平交易进行控制:
1.在研究信息共享方面,投资研究等部门通过定期的例会沟通机制,就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研究报告信息通过研究平台进行发布。
2.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股票及债券的入库需要由研究报告支持作为依据,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建立研究报告的定期更新机制。
3.在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确保业务隔离及人员隔离,同时各投资组合经理投资决策保持独立。
4.公司对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指令实行集中交易,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功能,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各账户所有指令;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对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分配制度,以确保相关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公司建立了《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通过事前审批来对反向交易进行事前控制。公司每季度对不同时间窗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6.公司定期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并在监察稽核定期报告中做专项说明。公司也会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
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了十五只公募基金及三只专户产品。统计所有投资组合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过去连续4个季度内在不同时间窗口(T=1、T=3和T=5)存在同向交易价差的样本,并对差价率均值、交易价格占优比率、t值、贡献率等指标进行分析,报告期内不存在交易价差显著非零且对组合持仓市值贡献超过1%的样本组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系统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异常交易的界定标准、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其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央行总体采取了相对从紧的货币政策。 流动性在上半年前几个月相对比较宽松. 但进入六月市场经历了一轮”钱荒”,导致短端利率飙升和债市的大幅调整。 由于央行的调控和市场谨慎的心态导致下半年整体流动性偏紧.中国经济在经历了上半年的疲弱之后,在海外市场回暖, 国内房地产升温和基建投资回升的带领下, 三季度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 从公布的很多经济数据来看, 都较之前有所改善。但经济的好转在融资成本上行的冲击下是否能够持续值得存疑。今年目前为止的通货膨胀总体保持了较低的水平,在总体经济不是特别强劲的情况下, 需求的疲弱导致通胀的压力总体不大。2013 年企业债在前两个季度上升明显,但下半年出现大幅回调。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2013年总体下跌2.95%。国债全年下跌惨烈,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全年的跌幅为6.18%。可转债全年则出现小幅下跌,中标可转债2013年下跌了0.45%。
本基金总体的信用债仓位相对较低,而对久期也进行了一定的控制,在信用债和国债的投资上大幅跑赢了相对应的指数,但可转债的投资对基金业绩有较大的拖累。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富恒久信用债 A 2013年净值下跌2.95%,同期比较基准 下跌4.27%,表现优于基准132个基点。国富恒久信用债C 2013年净值下跌3.25%,同期比较基准下跌4.27%,表现优于基准102 个基点。总体表现好于基准是因为基金在国债和信用债券上的配置较基准低同时久期较短。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有望在目前基础上稳定发展,但不可过于乐观。从流动性来看,2014年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应该还不会过于宽松。新一届政府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已经有了比较好的思路,但重在执行和落实以及是否能够及时正确地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简政放权是推动中国经济活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同时适时调整货币政策和投资力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经济的平稳前行。 基于上述,我们对债市在2014的表现还是比较乐观。 我们预期收益率曲线将陡峭化,短端收益率会有所下降,债市全年是慢牛行情。我们将会适时调整久期和债券品种的组合,结合流动性的考虑,在适当的时机增加中低等级信用债的配置。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公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董事长(本报告期内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基金和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分配的利润。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审计报告
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0.987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0.983元,基金份额总额50,647,915.2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37,854,034.33份,C类基金份额12,793,880.91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吴显玲(董事长,本报告期内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卫军,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宇虹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916号《关于核准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06,681,055.4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30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06,949,553.68份,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折合268,498.1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 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度的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权证交易
无。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 / 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0.3%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 类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 0.3 %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1.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2.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2012年12月31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1.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2.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2012年12月31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999,994.00元,于2014年1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43,683,729.00元,无属于第二层级及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256,347,731.02元,第二层级131,623,000.00元,无第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8.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说明如下: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21日公告披露,于2013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科伦药业表示主要是公司2011年收购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时存在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交易对方的情况及交易双方之间的关联关系的问题,公司决定就收购君健塑胶100%股权事项按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于2013年5月30日获得了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运行稳定,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暂无相关事项公告。
本基金对科伦药业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调研,本基金通过长期跟踪该公司认为科伦药业符合本基金价值投资的理念,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8.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该只基金的基金份额。
2.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该只基金的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张晓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2、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徐荔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3、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李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4、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储丽莉女士担任公司督察长,原督察长李彪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5、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李雄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在新任总经理正式就任前,由董事长吴显玲女士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相关公告已于2013 年9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55,000.00元,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审计的均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
(二)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代理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①资历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②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③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④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⑤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
①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考察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研究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
②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每季度对签约证券经营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C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D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E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经过评价,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2、报告期内证券公司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租用与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述基金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程序,本基金逐步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合计3个:其中国海证券2个,中信建投1个。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基金简称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 |
交易代码 | 450018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9月11日 | |
基金管理人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0,647,915.24份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450018 | 450019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37,854,034.33份 | 12,793,880.91份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投资策略 |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相对价值判断等多重投资策略,构建以信用债券为主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 |
业绩比较基准 | 6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 -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储丽莉 | 李芳菲 |
联系电话 | 021-3855 5555 | 010-6606 0069 | |
电子邮箱 | service@ftsfund.com | lifangfei@ab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700-4518、9510-5680和021-38789555 | 95599 | |
传真 | 021-6888 3050 | 010-6320 1816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ftsfund.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3年 | 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4,892,451.65 | 1,221,176.27 | 6,682,524.43 | 2,406,313.84 |
本期利润 | 2,897,102.69 | -876,212.07 | 8,844,646.19 | 3,332,590.78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190 | -0.0118 | 0.0165 | 0.0149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1.85% | -1.15% | 1.64% | 1.48%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2.95% | -3.25% | 1.70% | 1.6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731,608.46 | -298,501.94 | 5,213,243.26 | 1,384,070.34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193 | -0.0233 | 0.0134 | 0.012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37,355,993.95 | 12,573,631.17 | 396,543,747.55 | 112,310,470.30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987 | 0.983 | 1.017 | 1.016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3.99% | 0.21% | -3.17% | 0.11% | -0.82% | 0.10% |
过去六个月 | -3.80% | 0.20% | -5.25% | 0.10% | 1.45% | 0.10% |
过去一年 | -2.95% | 0.22% | -4.27% | 0.10% | 1.32% | 0.1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30% | 0.19% | -4.74% | 0.09% | 3.44% | 0.1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4.10% | 0.22% | -3.17% | 0.11% | -0.93% | 0.11% |
过去六个月 | -4.00% | 0.20% | -5.25% | 0.10% | 1.25% | 0.10% |
过去一年 | -3.25% | 0.21% | -4.27% | 0.10% | 1.02% | 0.1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70% | 0.19% | -4.74% | 0.09% | 3.04% | 0.10%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2013 | 0.000 | 0.00 | 0.00 | 0.00 | - |
2012 | 0.000 | 0.00 | 0.00 | 0.00 | - |
合计 | 0.000 | 0.00 | 0.00 | 0.00 | -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2013 | 0.000 | 0.00 | 0.00 | 0.00 | - |
2012 | 0.000 | 0.00 | 0.00 | 0.00 | - |
合计 | 0.000 | 0.00 | 0.00 | 0.00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刁晖宇 |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QDII投资总监,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2-09-11 | - | 15年 | 刁晖宇先生,美国堪萨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南方卫理公会大学工程学硕士。历任美国景顺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美国Security Benefit Group资深投资分析师,Federal Home Loan Bank资深金融风险及金融衍生产品分析师,湖南中期广州营业部负责人。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QDII投资总监,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
刘怡敏 | 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和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2-09-11 | - | 10年 | 刘怡敏女士,CFA,四川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债券研究员,并曾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及研究工作。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和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778,198.01 | 49,085,511.63 |
结算备付金 | 954,183.74 | 797,844.14 |
存出保证金 | 34,760.58 | 5,058.4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683,729.00 | 387,970,731.02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43,683,729.00 | 387,970,731.0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1,800,000.00 | 67,000,420.5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19,058.70 | 9,020,231.81 |
应收利息 | 659,153.03 | 5,902,588.72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298.21 | 1,680,264.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59,629,381.27 | 521,462,650.3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7,999,994.00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795,557.53 | - |
应付赎回款 | 596,191.51 | 11,978,141.26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43,464.93 | 385,454.28 |
应付托管费 | 12,418.54 | 110,129.81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8,267.00 | 42,061.83 |
应付交易费用 | 1,000.00 | 8,553.30 |
应交税费 | 2,000.00 | 2,000.00 |
应付利息 | 5,799.92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235,062.72 | 82,091.97 |
负债合计 | 9,699,756.15 | 12,608,432.45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50,647,915.24 | 500,423,593.20 |
未分配利润 | -718,290.12 | 8,430,624.6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9,929,625.12 | 508,854,217.8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9,629,381.27 | 521,462,650.30 |
项 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6,046,112.93 | 14,736,275.14 |
1.利息收入 | 9,285,676.85 | 9,240,107.80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09,155.43 | 3,285,584.56 |
债券利息收入 | 8,859,720.02 | 4,410,717.09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16,801.40 | 1,543,806.15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742,659.21 | 2,364,079.27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528,719.28 | - |
债券投资收益 | 213,939.93 | 2,364,079.27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92,737.30 | 3,088,398.70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110,514.17 | 43,689.37 |
减:二、费用 | 4,025,222.31 | 2,559,038.17 |
1.管理人报酬 | 1,657,752.55 | 1,624,878.63 |
2.托管费 | 473,643.60 | 464,251.11 |
3.销售服务费 | 230,621.82 | 205,334.66 |
4.交易费用 | 100,452.35 | 5,760.21 |
5.利息支出 | 1,199,138.50 | 44,999.72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199,138.50 | 44,999.72 |
6.其他费用 | 363,613.49 | 213,813.8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20,890.62 | 12,177,236.97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20,890.62 | 12,177,236.97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00,423,593.20 | 8,430,624.65 | 508,854,217.85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020,890.62 | 2,020,890.62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49,775,677.96 | -11,169,805.39 | -460,945,483.35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38,850,572.98 | 4,539,167.54 | 143,389,740.52 |
2.基金赎回款 | -588,626,250.94 | -15,708,972.93 | -604,335,223.87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0,647,915.24 | -718,290.12 | 49,929,625.12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06,949,553.68 | - | 806,949,553.68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2,177,236.97 | 12,177,236.97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06,525,960.48 | -3,746,612.32 | -310,272,572.80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1,907,349.48 | 301,540.42 | 22,208,889.90 |
2.基金赎回款 | -328,433,309.96 | -4,048,152.74 | -332,481,462.7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00,423,593.20 | 8,430,624.65 | 508,854,217.85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44,706,584.99 | 100.00% | 0.00 | 0.0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40,552.06 | 100.00% | - | -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 | - | - |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657,752.55 | 1,624,878.63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726,222.54 | 723,128.36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473,643.60 | 464,251.11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合计 |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52,501.84 | 52,501.84 |
中国农业银行 | - | 149,910.47 | 149,910.47 |
国海证券 | - | 13,294.60 | 13,294.60 |
合计 | - | 215,706.91 | 215,706.91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合计 |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0,634.92 | 20,634.92 |
中国农业银行 | - | 156,506.84 | 156,506.84 |
国海证券 | - | 20,593.22 | 20,593.22 |
合计 | - | 197,734.98 | 197,734.98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1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 0.00 | 0.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0.00 | 0.00 | - |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6,730,050.93 | 0.00 | 0.00 | 0.00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6,730,050.93 | 0.00 | 0.00 | 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7.78% | 0% | 0% | 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9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农业银行 | 1,778,198.01 | 79,559.97 | 49,085,511.63 | 142,742.7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3,683,729.00 | 73.26 |
其中:债券 | 43,683,729.00 | 73.26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1,800,000.00 | 19.79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732,381.75 | 4.58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413,270.52 | 2.37 |
7 | 合计 | 59,629,381.27 | 100.0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886 | 国投电力 | 19,210,082.01 | 3.78 |
2 | 601398 | 工商银行 | 19,181,295.06 | 3.77 |
3 | 000731 | 四川美丰 | 5,786,488.64 | 1.1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886 | 国投电力 | 19,938,268.75 | 3.92 |
2 | 601398 | 工商银行 | 18,930,173.36 | 3.72 |
3 | 000731 | 四川美丰 | 5,838,142.88 | 1.15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44,177,865.71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44,706,584.99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2,587,260.00 | 5.18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40,580,719.00 | 81.28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515,750.00 | 1.03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43,683,729.00 | 87.49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2553 | 12虞交通 | 57,700 | 5,596,900.00 | 11.21 |
2 | 112126 | 12科伦01 | 50,000 | 4,875,000.00 | 9.76 |
3 | 122185 | 12力帆01 | 48,000 | 4,766,400.00 | 9.55 |
4 | 112080 | 12万向债 | 48,000 | 4,723,200.00 | 9.46 |
5 | 126011 | 08石化债 | 45,000 | 4,473,450.00 | 8.96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34,760.58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19,058.70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659,153.03 |
5 | 应收申购款 | 298.2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413,270.52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8 | 国电转债 | 515,750.00 | 1.03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713 | 53,091.21 | 8,961,266.39 | 23.67% | 28,892,767.94 | 76.33%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298 | 42,932.49 | 0.00 | 0.00% | 12,793,880.91 | 100.00% |
合计 | 1,011 | 50,096.85 | 8,961,266.39 | 17.69% | 41,686,648.85 | 82.31%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0.00 | 0%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492.61 | 0.003850% | |
合计 | 492.61 | 0.000973% |
项目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类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类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11日)基金份额总额 | 558,856,457.23 | 248,093,096.45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389,901,993.59 | 110,521,599.61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25,054,114.21 | 113,796,458.77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377,102,073.47 | 211,524,177.47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7,854,034.33 | 12,793,880.91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2 | 44,706,584.99 | 100.00% | 40,552.06 | 100.00% | - |
中信建投 | 1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1,104,434,249.72 | 88.89% | 2,769,708,000.00 | 99.28% | - | - |
中信建投 | 137,979,036.54 | 11.11% | 20,000,000.00 | 0.72% | - | - |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