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4-019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除已公告的提案外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31日(周一)14: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555号东怡大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武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于股权登记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3,404,555,984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04,555,984股。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4人,代表股份数1,967,475,003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57.7895%,详情如下: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0名 |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39名 |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1名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1,967,075,103股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579,736,732股 |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387,338,371股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7.7777%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4007% |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1.3771%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人数 | 14名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 399,900股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117% |
上述参会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因故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武生先生主持。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在任董事11名,在任监事4名。董事王武生先生、林俊来先生、监事罗宇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候任董事阮永平先生列席了会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康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巧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境内律师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冯诚律师、陈琰律师及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为按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H股股份监票人)派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有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考本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议资料。
经大会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于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阮永平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聘任阮永平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本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或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以较早时间为准),阮永平先生将获得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董事津贴(目前水平,其标准将由本公司股东每年批准及调整)。
阮永平先生任职后,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卢文彬先生的辞任(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的公告)将正式生效,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就卢文彬先生于在任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杰出贡献致以衷心感谢。阮永平先生的简历如下:
阮永平先生,1973年9月生,40岁,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东理工大学会计学系系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中国财务成本研究会理事。于1995年至1998年,阮先生于暨南大学金融学专业就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于1998年至2001年,阮先生任职于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先后从事证券发行、研发与营业部管理工作,并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于2001年至2005年,阮先生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公司财务方向)就读,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从2005年至目前,阮先生在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任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财务研究所所长,国家创新基金财务评审专家。目前,阮先生同时兼任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162)、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169)和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2511)(三者皆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的独立董事。
2、关于授权公司为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外币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在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向境内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约相当于人民币30.5亿元)的内保外贷额度(即同步对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进行担保),授权董事会在5亿美元担保额度内,具体审议批准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
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于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通过以下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本公司《公司章程》所载公司法定住所由“上海市洋山保税港区业盛路188号A-1015室”变更为“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1015室”。
根据表决结果,上述第1、2项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超过半数通过为普通决议案;上述第3项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通过为特别决议案;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
四、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汇总表决结果
| 议案 序号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
| 1 | 全体股东 | 1,967,475,003 | 1,967,090,675 | 99.9805% | 371,322 | 0.0189% | 13,006 | 0.0006% |
| A股股东 | 1,580,136,632 | 1,579,752,304 | 99.9757% | 371,322 | 0.0235% | 13,006 | 0.0008% | |
| H股股东 | 387,338,371 | 387,338,371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 2 | 全体股东 | 1,967,475,003 | 1,956,183,675 | 99.4261% | 392,528 | 0.0200% | 10,898,800 | 0.5539% |
| A股股东 | 1,580,136,632 | 1,579,743,304 | 99.9751% | 392,528 | 0.0248% | 800 | 0.0001% | |
| H股股东 | 387,338,371 | 376,440,371 | 97.1864% | 0 | 0.0000% | 10,898,000 | 2.8136% | |
| 3 | 全体股东 | 1,967,475,003 | 1,967,124,481 | 99.9822% | 346,322 | 0.0176% | 4,200 | 0.0002% |
| A股股东 | 1,580,136,632 | 1,579,786,110 | 99.9778% | 346,322 | 0.0219% | 4,200 | 0.0003% | |
| H股股东 | 387,338,371 | 387,338,371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