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4-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4-02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的通知,商晓波先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商晓波先生以其持有公司2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4%)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国元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业务已由国元证券于2014年03月28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03月28日,约定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03月28日。
截至本公告日,商晓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1%,其中限售条件股份106,3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35,450,000股。本次质押无限售流通股份21,000,000股,占商晓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14.81%,占公司总股本的7.84%。累计质押无限售流通股份21,000,000股,占商晓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14.81%,占公司总股本的7.84%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